执法监察室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1-10-30 18:48:34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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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切实加强对国家及区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一、为进一步做好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中央投资落实到实处并发挥效益,纪委监察局组织财政、经发、审计等部门对我区XX年中央投资的6个项目进行督查,经检查,中央补助资金602.4万元已全部到位,并且已专款专用,其中,峰尾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二期)、纵深防护林、联户沼气、农村沼气项目乡村服务网点等4个项目共完成投资594万元,已全部完成建设;泉港区石化企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协作服务平台、峥嵘海堤等2个项目共完成投资1400万元,基本完成中央下达投资计划。检查中也发出,个别项目进度缓慢,已当场责令相关项目业主加快工程进度。二、全力服务前期重大项目。敦促7个前期项目业主做好相关的前期工作,全力做好炼化新建1200万吨/年炼油、台湾石化专区、湄洲湾南岸铁路支线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促项目早日生成,确保重点建设有序、持续推进。
(二)、建成交易服务平台,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为更好地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我区按照监管和和运作分离的原则,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来规范交易行为,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将分散于不同部门管理的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转让、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交易机构进行整合,实现了由分散到集中,监管与业务相分离,监督与操作、监督与再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真正做到阳光交易;从而也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报务质量,达到从源头治理腐败的目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了专业的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综合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专家随机抽取系统以及自动通知、指纹识别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5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目前一切运行良好有序。
(三)、清理规范市场中介,严历查处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立健全了举报投诉制度、服务跟踪制度、中介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业监督员制度,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率。二是以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不正当竞争等群众强烈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中介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除经济处罚外,还采取了限制其进入中介市场、取消执业资格、清出中介市场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专项整治其间,通过综合监察,立案查处了4家未按规定明示相关信息的经纪中介机构。
(四)、继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违约查处力度。
一是加大违法违规案件行政处罚力度。自XX年底以来共立案查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法违规案件6宗,总共处罚金额达61.801万元;其中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泉州泉港华福树脂有限公司处罚金1.41万元、泉州市泉港博文中学处罚金25万元、泉州市泉港区宝泽电子厂处罚金5.625万元、泉州市泉港圆满橡塑有限公司处罚金0.81万元;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福建省中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罚金2.956万元;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理单位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金1万元;二是加大合同违约行为处理力度。截止目前共对南部截污管道各标段监理、施工单位违约行为处罚36次,涉及9个单位,累计处罚金额达60.75万元。其中对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罚4次,处罚金额2.4万元;对福建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1次,处罚金额1万元;对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3次,处罚金额1.4万元;对福建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1次,处罚金额0.3万元;对福建长兴建设有限公司处罚6次,处罚金额5.5万元;对福建顺荣建设有限公司处罚6次处罚金额10.3万元;对福建省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处罚7次,处罚金额13.45万元;对福建中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处罚5次,处罚金额7.9万元;对福建永春新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处罚3次,处罚金额18.5万元。其中,还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将福建永春新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纳入省建设系统的违法违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