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时间:2021-10-29 16:55:32 合同范本

  合同的签订,使所有的交易和活动都完美化,合法化,对社会的和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为法制的社会发展祈祷饿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www.fanwen112.com/hetongfanben/.(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篇一:

  发包方:半坡饰族

  承包方:苏州新宽度广告有限公司 施 工 合 同

  半坡饰族景德路店面门头装修

  发包商: 半坡饰族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商: 苏州新宽度广告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半坡饰族景德路店面门头装修 工程交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半坡饰族景德路店面门头装修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开工、竣工日期:

  5、质量等级:①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图纸要求的品牌、规格、工程优良;②竣工后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效果图。

  第二条:合同价款

  1、暂定价:价中均含风险费。

  2、施工中如有工程量变更增减,乙方必需遵照执行,相应工程量按实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由甲方预先支付工程款的%工程,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支付%。

  2、工程款在甲方按合同支付后,乙方内部所发生的任何资金纠纷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四条:付款流程

  1、乙方每次请款均需无条件按甲方之请款流程办理,因不按甲方流程办理而延迟付款时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请款流程为:乙方申报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现场负责人核算会签——甲方预算部——甲方主管——甲方财务核签——总经理——甲方财务支付。

  第五条:甲方拒绝付款权

  1、未按图纸、结算单所列材料及规定进度施工;

  2、瑕疵未予补正、整改不到位;

  3、不服从监理、甲方代表及未按监理、甲方安排工序施工;

  4、乙方负责人不适任,经监理及甲方函达更换,一周内未见执行者;

  5、乙方人员在工地滋事不受约束或与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发生纠纷者;

  6、甲方与工程有关第三者或乙方之劳工对乙方提出之赔偿请求未获处理者;

  7、乙方如违约或不履行因本合约所发生之任何义务及损害赔偿责任时,无论该责任或损害赔偿额是否已确定。

  第六条:图纸说明

  1、图纸提供日期,甲方在开工前七天内向乙方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

  2、所有本工程图纸、施工说明书、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有关文件等,乙方认为完全明确,即切实遵照执行;

  3、乙方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熟悉全部图纸,对图纸的疑义应于3日内提出,否则

  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七条:甲方代表

  1、甲方指派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

  2、发生乙方施工人员技能不能胜任、管理混乱或不听指挥有权通知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第八条:委托监理

  1、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公司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管理协调等工作,王红凯 工程师为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2、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3、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第九条:乙方代表

  1、乙方须派工程师或富有工作经验技术人员为驻工地代表,常驻工地督率工程,负责施工中的技术、质量、安全等一切施工中发生的事宜;(包括资金分配)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设计(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生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3、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在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及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第十一条:乙方工作

  1、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乙方施工用登高器具及一切工具均由乙方自理,必须安全可靠;

  3、乙方必须遵守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对违反规定造成之罚款或政府收取的各种规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交纳;

  4、因乙方违反合约的各项条款,及不接受甲方指令或执行指令不利而受之罚款,均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乙方无条件接受;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期交付,所有甲方支出的监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则无条件接受;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及开工后的第七天,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由于乙方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由监理组织甲、乙双方进行初验,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设

  计图纸验收规范不符,乙方应在监理指定期限内整改完善;

  2、工程全部完工后正式验收对须整改部位,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按甲方及监理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完善,正式验收二次为限,否则以逾期论,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材料机具

  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及对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须立即迁出场外,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六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即停止采购,已购进现场的即刻迁出施工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第十七条:工程变更

  1、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划及增减工程之权,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参照本合同所订单价或甲方核定单价增减之。若因甲方变更计划或设计图纸,乙方可以立即废弃已完成工程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订单价或比照订合同时料价计给之,乙方需无条件接受;

  2、乙方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擅自变更工程材料质量、等级、品牌、规格及甲方按市场造价增减之价格;

  3、本工程如乙方未经甲方认可增加的工程量,其所增之工程款,甲方不予支付增加之工程款,如需增加工程量,需由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核实上报公司总经办认可。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

  1、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施工用登高器具必须安全可靠,并有专职安全员监护,必须按安全规范施工。施工中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第十九条: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遵照营造安全卫生设施之法令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乙方的办公、食宿、医疗、卫生及材料工具储存之库房等临设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其费用自行承担;

  2、乙方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负管理之责,并约束施工人员严守纪律,如有越轨行为及触犯地方治安条例所引起纠葛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配合

  1、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配合进度或施工需要,甲方及监理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需加开夜班时,乙方应立即照办,不得推托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如乙方不服从现场监理及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扣除进度款1-5万元人民币作处罚;

  2、与本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项目及临时装置如室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经甲方交由其它承造人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造人互相协助合作之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事故或延误工期或意外情况,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无条件接受甲方之裁定并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在7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甲方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意见修改并承担由此而发生费用;

  2、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需要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责任。

  第二十二条: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本工程若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决算工程款时将在工程总价款中增加下浮点(1%),乙方无条件接受。

  第二十三条:保修期限

  1、保修期以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算起。在保修期内必须全部遵照《建筑工程保修责任书》中各项条款圆满完成;

  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及设备、货物等无任何瑕疵,必须是优质材料及一流工艺制造,必须崭新,未曾使用过及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在各方面与甲方认定的品牌、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工程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对本合同工程的正常使用给予两年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完工验收合格后,项目部收到乙方的《竣工移交单》开始计算;

  2、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解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放弃先诉抗辩权;

  3、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如果不能解决,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1、向协议预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和解;

  2、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4、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由裁定者除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5、保证人应待本合同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终止

  甲方或监理认为本工程有终止必要时,需解除合同全部或一部分,经甲方律师通知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于3日内负责遣散全部工人,其已完成工程及已进场材料待遣散全部工人后30日内由甲方核实给价,但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核实之价款。逾期迁出,每日按工程总造价1%在乙方保证金或未领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解除合同

  1、乙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将全部或一部分工程改招他商承办,或由甲方自办,甲方因解约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赔偿之全责;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资质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工程;(经甲方查明情况属实者)

  3、乙方之下包商、分包商、材料供货商或其它债权人,有对乙方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对本工地工程标的物执行、扣押或处分或强制执行等处分时;

  4、乙方不遵照甲方要求的施工或不按相关施工规范或不能圆满完成工程之处。 第二十八条:合约时效

  1、补充合同及其附件同原合同有抵触时,以补充合同为准,自鉴定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并圆满执行合约后失效;

  2、本工程所有来往文件、会议纪要以及本工程使用的各种图纸及文件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如与原合同有不相同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1、甲方确认的施工图。

  2、《工程预算清单》

  以上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