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时间:2021-10-28 11:47:40 工作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时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开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有关部门应报送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实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审批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计划编制工作。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是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的有效措施,是推进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编制工作,加强领导,根据各自的监管权限,制定好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并成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