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暑假家长会讲话稿

时间:2021-10-28 00:01:05 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家长:大家好!
  
  欢迎大家参加本次家长会,召开这次家长会的主要目的,一是强调假期安全工作,每位家长明确自己身上所肩负的监护责任,确保每个孩子的人身安全,让自己的孩子安全、幸福地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二是为了加强老师与家长之间的联系,相互交流一下学生在校的情况,以便老师能够及时调整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布置放暑假的有关事情。
  
  今天的家长会议日程是这样安排的,第一项,召开全体家长会议,共同布置暑假工作以及注意的问题;第二项,班主任分头召开班级家长会,通报本班级的学生情况以及暑假要求;第三项,颁奖。
  
  一、通报署假时间安排:
  
  今年的放假时间 ,从XX年7月7日开始正式放假,9月1日 学生返校,9月2日学生正式上课。(如安排军训、培训韵律操,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死亡的事件通报》
  
  7月2号手机报报道:据统计,意外伤害已成为我国0-14岁儿童的“第一杀手”。近期媒体报道,近两周以来,我国各地青少年溺亡时间15起,造成数十儿童死亡。
  
  就在前四天我们伊滨区的伊滨公园就发生一起因几个学生划船游玩,致使一名儿童落水溺亡的事件。前两天天明城两位建筑工人在在我们石罢村北河里洗澡溺亡。
  
  家长同志们,这真的是触目惊心,教训深刻啊。数十名不幸学生的身后就是数十个不幸的家庭,父母辛辛苦苦把他们养育大了,不但对父母没有一点点回报,反而给父母造成了一辈子的心里负担。对于这些溺水事件的发生,其过程主要有以下六个特点,请各位家长注意。
  
  ⑴溺水死亡的学生主要集中在小学和初中段。
  
  ⑵溺水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到危险区域洗澡和玩耍。
  
  ⑶溺水事件发生的时间主要是上午11点左右,下午三点至五点左右。
  
  ⑷男女性别,主要是男生,女生占了小部分。
  
  ⑸发生月份主要集中在7——9月份。
  
  ⑹溺水死亡的区域,主要是本村周围的水域。
  
  三、家长明确自己应负的责任
  
  1、家长的责任
  
  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并且是的监护人,(除非是孤儿)法律对担任监护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家庭教育是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家庭中,不仅孩子的身体发育和健康要依靠父母的照护,而且他们也从父母方面获得最初的教育。入学以后的大部分时间仍然生活在家庭,这就是说,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是对国家、对家庭应尽的义务。每个家长应当时时意识到这种义务,积极地、经常地、自觉地对子女进行教育,特别要注意培养少年儿童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利益、热爱劳动、自觉遵守纪律、勤俭朴素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作风。孩子常以家长的言行作为自己的表率而加以摹仿,并且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他们对待事物的态度,也往往以家长对待事物的态度为转移。家长好的言行,对于儿童的心理和道德面貌,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反之,也会给他们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不健康的印象。家长们应该知道,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感情,意志性格、道德品质等的好坏,是与家长的教育、影响有密切关系的。因此,为了更好的教育儿童,家长应该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并以自己的良好行为,来感染和影响孩子,自己的孩子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学着父母的样子去做,家长行为应该成为他们仿效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