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协议书

时间:2021-10-26 16:47:17 协议书

  甲方:X X X X X部队通信营


  乙方:X X市X X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X X小区物业管理委托乙方,依据《XXX小区物业管理章程及实施细则》,实行物业管理,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规定提供公共维修基金,并提供部分办公用具。

  2.甲方负责X X小区周边友邻单位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自筹资金,办理物业公司注册手续。

  2.乙方负责设置小区标志牌及各类公益标志牌。

  3.乙方负责消防器材、保安、保洁等用具的配置。

  4.对外来人员,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进行制止及处罚。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委托管理期限为5年,自2001年1月25日起至2006年1月24日止。期满后,若乙方愿意继续合作,可优先考虑。

  2.甲方与乙方共同负责小区物业的前期验收和交接工作,对小区内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并商定解决的办法。

  3.甲方无偿提供商业用房场地400平方米,乙方自筹资金建设商业用房300平方米,土地归甲方,使用权归乙方。期满或合同终止可折价转让。

  4.甲方有权审计、监督乙方对维修基金开支及服务收支情况。

  5.若双方中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有权中止协议,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6.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法院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协议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

  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若遇国家和军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原因,致使双方无法合作,双方实享求是协商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