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服务协议书

时间:2021-10-26 16:47:16 协议书

  招标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所规定的广告服务一事,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1.服务内容

  1.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 内(以下简称“指定地域”)的日常终端广告服务提供商之一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条款之规定,为甲方指定的品牌提供广告服务(该等广告服务的具体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和时间的要求见附件一之规定)。

  1.2乙方将特别指定一组服务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团队”)来负责提供其在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相应服务,并与甲方就指定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和协调。乙方应保证该服务团队的所有成员均为广告行业内的高素质专业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素养完成本协议项下的具体服务,所操作规范参照我国国家相关标准条款程序要求执行,乙方对执行的项目的安全及人身及财产负全责。

  1.3乙方应保证该服务团队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的稳定性,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服务团队的人员组成。若甲方发现服务团队中的某一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不能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的人员。

  1.4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合理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及有关信息资料,若因甲方没有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或文件导致乙方无法或延迟提供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5甲方提供发布有关广告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特别在有关法律法规对特定广告内容或形式有特别的审批、备案等要求时,乙方应协助甲方提供指导。

  1.6乙方保证自发布日起一年如出现损坏等质量问题(非人为或不可抗拒因素外)由乙方承担,并于48个小时内修复,否则按违约处理。

  1.7乙方必须保证对工程的结构安全进行审查无存在问题后方可施工(包括多方提供的图纸、效果图或其它资料信息数据等)并按要求时间完成项目,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1.8若甲方提供的物料乙方需严格把关,对甲方提供的物料能符合质保标准后方可使用或按甲方要求的价格由乙方自行采购,所有物料均由乙方保质。

  1.9如对材料、质量和工期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该费用,并无尝支配该项目的所有设备及物料。

  1.10在施工及发布期限内出现的安全事故等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1.11施工工期:

  项目金额完成期限备注

  叁仟元以下2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甲方要求期限内制作、安装、发布完成,若无要求依该时间进度执行,如有任何问题,需在项目开工前提前提出协商解决。

  叁仟元--伍仟元3个工作日内完成

  伍仟元--壹万元4个工作日内完成

  壹万元--叁万元6个工作日内完成

  叁万元--伍万元7个工作日内完成

  伍万元--拾万元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拾万元--贰拾万元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贰拾万元--叁拾万元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叁拾万元--伍拾万元30个工作日内完成

  1.12日常维护:在合同期内,如系非不可抗拒因素或非人为因素而造成广告的损坏,乙应在甲方通知48小时内免费修复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重大自然灾害及人为因素造成的广告损坏乙方应在甲方通知72小时内完成修复,修复费用按原报价的单价和实际数量进行核算。

  2.服务费和付款

  2.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按协商的广告单价进行计费,按进度协商付费,该金额包含了与上述广告服务有关的所有税收。

  2.2乙方应在双方确认的结算后向甲方开具产生费用的正式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发票后的三十天内将上述金额支付至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帐号。

  2.3以上款项乙方需提供当地广告业服务发票,发票印章、汇款单位和签约单位必须一致。

  3.知识产权

  3.1乙方保证所有与乙方服务相关的设计及其它工作成果和作品均是由乙方独立创作完成,乙方拥有完整的版权和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并有权按照下述规定将其版权以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免费用转让与甲方。

  3.2自乙方向甲方提供了某一服务,与该服务相关的设计及其他工作成果和作品的版权以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就应完全的、不可撤销地转让给了甲方;甲方对该些设计及其他工作成果和作品的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3.3双方进一步同意,乙方对转让予甲方的作品、作品的使用或销售提出侵害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索赔,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免于受到该第三方的索赔;若其它方的索赔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及时赔偿甲方、其附属及分支机构、管理人员、董事、雇员及代理机构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责任、损害、诉讼或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处理费用、合理的调查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费用及支出)。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任何该等索赔和侵权事项。

  3.4上述版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转让至甲方之日起,乙方就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相关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将该作品在任何商品类别上注册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