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店面出租协议书

时间:2021-10-26 15:16:14 协议书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了搞活城乡经济,繁荣市场,现新建房屋底层店面及二楼(座落于乡街号),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有店面壹间与二楼,每月店租人民币元(大写)出租给乙方,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使用期年(大写)。

  二、甲方每月月头1日至5日向乙方收本月租金,乙方不得拖欠,如果乙方拖欠店租,甲方有权收回店面,不退还押金。乙方在使用甲方的店面期间,不能损坏甲方的财产和设施,如有发现是乙方使用造成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

  三、乙方在使用前应向甲方交押金人民币千元(大写),年期满,经甲方检验财产和设施,合格后再退还全部押金,如果造成财产和设施损坏超出押金,乙方应按价赔偿损失。

  四、乙方在使用店面期间,要缴纳的一切税费、电费、水费等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五、乙方在使用店面期间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乙方在使用期间,乙方为了更好的方便使用,要进行结构改变,乙方必须要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才可进行改建,使用完后再恢复原样。

  七、乙方在使用期间,甲乙双方不能随意收回或退还店面(除非国家征用外),如果出现甲方随意收回店面,甲方应退回押金人民币千元,再补偿乙方人民币千元的损失,共计人民币千元。如果出现乙方随意退还店面,甲方不退回押金人民币千元。

  八、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租用。

  九、协议时间均以公历为准。

  一十、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望双方共同遵守以上协议。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