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纪检组长工作述职述廉报告

时间:2021-10-23 13:39:13 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要求和上级院、党委的具体部署,我就一年来的完成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目标及本人遵守廉政自律各项规定等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全体干警作如下述职:

  一、严于律己,清正廉明,保持良好的表率作用

  一年来,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增强自身党性修养,加强人格官

  德培养锻炼,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廉政勤政的自觉性和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不断增强坚持党的领导、服从上级党委、检察院及院党组领导的意识,提高从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上观察、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公正执法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工作中认真求实,努力实践,坚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职能。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中使我充分认识到,纪检组长这一岗位,是党组织的信任,干警的重托,只有干好工作的责任,绝没有吃老本的权利,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把工作认真干好。为此,我按照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要求和院党组的部署积极采取各种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住队伍纪律作风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这一主线,认真开展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抓好执法执纪和所主管的各项工作。自觉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各项纪律要求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遵守各项纪律禁令和本院的各项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用自己的言行带动全院干警。由于领导班子努力践行“向我看齐”的承诺,发辉出很好的表率带头作用,保证了自己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时时处处践行率先垂范。总之自己坚持做到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安排配偶子女从业及经商;没有利用操办婚丧嫁取等事宜借机敛财;没有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财物;没有经商办企业或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没有违反过检察纪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干警、群众反映和需要明示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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