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自查报告2篇

时间:2021-10-12 18:58:01 工作报告

  公务用车自查报告(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洛委办[2011]5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照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状况进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自查报告3篇各类报告

  为确保本次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通知重申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我局办公车管理的同时,带头执行好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以自我的模范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违规驾驶公车行为。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我局自查自纠状况:(一)我局有6部公务车,严格按下达的编制数配备使用,没有超编制自行购置配备公务用车。(二)没有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三)没有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四)没有摊派款项购车。(五)没有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六)没有违反规定使用越越野车、皮卡车或违反规定用途使用。(七)没有使用军队、武警、公安车号牌。(八)没有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车。

  三、加强管理,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用车,我局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管理。同时,为保证安全、严格纪律,要求局领导干部做到“四个禁止”即禁止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禁止醉驾、禁止违反公车规定用车、禁止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我局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至目前为止未发生纰漏。今后,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用车自查报告(二):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清理办公用房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院用心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资料,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我院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医院成立了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职责制,确保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状况

  我院属服务性公益医院,现有办公业务用房三幢:门诊楼系1986年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776平方;病房楼1987年建成,建筑面积3109平米;后勤财务消毒供应等科室用房1638平米,此楼系1976年所建。医院现有领导4名,院长一人,副院长3人。每人办公用房1间,面积12平米,因为医院工作的特殊,院领导除承担行政事务外,又是各自业务科室的主力,每晚务必值班,承担危重病人的抢救。所以值班室和办公室共用同一间房屋。房屋使用不超标。

  医院现有公务用车三辆,其中两辆为救护车,用于急诊急救,一辆为县政府调拨的1。3l排量的千里马轿车,车辆已行驶**年,车辆使用不存在超标。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