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属什么]乡2013年廉政承诺

时间:2021-10-10 21:42:02 工作计划

乡2013年廉政承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增强我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好地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以下廉政承诺:

1、认真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2、不以各种名义和形式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3、不接受、行使与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与支付凭证。

4、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使用公车。

5、对工程领域投资项目和资金项目,坚决做到不干预,不插手。

6、不假借外出招商或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

7、不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8、不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及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

9、不组织和参与赌博。

10、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