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反恐怖工作总结,2016年反恐怖工作指导思想(3篇)

时间:2021-10-02 00:00:00 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和提高市科技局反恐怖防范工作,将反恐怖防范工作应急措施转化为日常工作管理机制,下面是范文112www.fanwen112.com小编整理的2016年反恐怖工作指导思想(3篇),供大家参考!

  2016年反恐怖工作指导思想(3篇)

  2016年反恐怖工作指导思想1

  为切实加强和提高市科技局反恐怖防范工作,将反恐怖防范工作应急措施转化为日常工作管理机制,根据《市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试行)》的要求,本着“落实责任、加强防范”的原则,结合科技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务必将恐怖势力摧毁在行动之前”的总要求,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效、稳妥地处置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把反恐怖防范工作纳入科技局治安防控体系范畴,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反恐工作。

  二、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恐怖事件;最大限度防止高危物品丢失、被盗、被利用制造恐怖事件;最大限度预防发生影响国计民生灾害事故;最大限度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通过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整合工作资源,提升预警能力,实现科技局反恐怖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各科室必须在科技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将反恐怖防范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反恐怖防范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参与、协调做好反恐工作。

  2、减少损失原则。务求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全力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安全和利益。

  3、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措施和手段,快速处置恐怖、暴力事件;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恐怖犯罪分子。

  4、遵守法律原则。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开展处置工作,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四、工作措施

  1、开展反恐怖的宣传教育。各科室要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恐怖工作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广大机关干部对反恐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对恐怖活动的警觉性,增强其防范恐怖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2、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各科室要进一步完善情报信息网络,延伸情报信息的触角,增强情报信息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力争获取前瞻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并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妥善处置。要加强信息传播管理,控制信息传播范围。

  3、加大防控力度。各科室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设备要害、物质要害、机密要害等重点要害部位和办公场所、公共聚集场所等部位的安全保卫制度,组织人员对单位、库房、消防器材等进行排查。各科室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强力量,开展普遍排查,逐一进行防控,坚决不留死角。

  4、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与督查。各科室要坚持三级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性地开展以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加强值班巡逻工作。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安全督查,督促各科室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采取措施,强令其整改。

  5、开展反恐演练。每年组织开展本单位反恐怖防范演练,检验岗位工作人员防范技能。

  五、组织领导

  科技局成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本局反恐怖防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反恐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反恐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的工作、严谨的措施真正把安全反恐防范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有效防控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确保机关安全稳定。

  2、健全机制,确保实效。要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灵敏高效的反恐应急机制。按照有关处置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渠道顺畅、组织指挥有力、具有权威性的指挥机制,建立各科室(单位)及时响应、工作环节衔接紧密、联动协调措施有力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专业人员到位、专门装备到位、专项措施到位的应急救援机制。分管支出科室要加大防控投入力度,,为快速高效处置突发性恐怖事件提供全方位保障。

  3、要注意协调,密切配合。各科室在排查中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本局各部门、周边乡镇村屯的沟通交流,互通情况,信息共享,确保外来人员不遗不漏,不留死角。一旦发现可疑人员线索和安全隐患,在向局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也要向相邻、相关单位应及时通报信息,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4、要加强值班,及时反馈。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和备勤力量,做好应急处置的人员、装备准备工作,保证信息通讯24小时畅通,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一旦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2016年反恐怖工作指导思想2

  为切实加强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和责任的落实,根据晋市反恐发[20XX]1号《关于印发〈晋城市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晋市反恐发[20XX]2号《关于转发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反恐怖防范督导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及成员

  为加强反恐怖防范工作,成立局反恐怖防范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贾承健

  副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耀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汉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余良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郭光明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李海军

  党组成员,市公交总公司经理,廉阳峰

  成员:

  办公室主任,郝建军

  公路科科长,时菊利

  运管科科长,王晋霞

  安全科科长,李明建

  办公室副主任,郭智勇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处长,秦光晋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牛红斌

  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处长,焦德祥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副经理,秦光辉

  领导组下设反恐办,反恐办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反恐怖防范综合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由各科室、单位按职责抓好落实,反恐办主任由郭光明副调研员兼任,副主任由郝建军主任担任。以上领导组成员及相关科室、单位工作人员为我局反恐怖防范督导检查工作人员。

  二、督导检查依据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指导性意见及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特定目标制定的临时性措施开展反恐怖防范督导检查工作。

  三、检查督导内容

  (一)公共项目

  1、反恐怖防范工作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演练等情况;

  2、本单位可能遇到恐怖袭击的目标和可能会发生突发事件情况;

  3、本单位安防设施设备配置及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制度落实情况;

  4、本单位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5、本单位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政审、监管等情况;

  6、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可能引起的聚众越级上访、被敌对势力利用等不稳定因素。

  (二)运输车辆、场站管理

  1、危险品查堵的安检制度及落实情况;

  2、车辆及驾驶员动态监管情况;

  3、跨省客运班线、超长班线、夜间班线、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4、车辆日常维护、定期检测、行车日志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5、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6、车辆技术监管及GPS运用情况;

  7、“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

  8、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三)水运、码头

  1、安检力量及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2、旅(游)客上船安防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四)公路

  重要公路、桥梁、隧道(涵洞)的守护和维修情况。

  (五)其它需要督导检查的事项

  四、督导检查方法

  反恐督导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例行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综合性检查相结合。其中各相关科室、单位按各自职责每季组织一次例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局反恐办。

  五、督导整改落实

  对于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应当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及时整改,并跟踪了解整改落实情况。

  督导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如实填写《反恐怖防范督导表》(表样附后),检查情况、整改意见、整改时限要清晰、明确。明查时,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反恐怖防范督导表》上签字,对未签字的应注明原因,明查的《反恐怖防范督导表》视作整改通知书。暗访时,检查人员应根据《反恐怖防范督导表》填写《反恐怖防范暗访问题整改通知书》(表样附后)。

  相关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应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并尽快反馈整改结果。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整改的,应及时说明。

  六、行政责任追究

  不积极配合督导检查工作,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不力或因责任不落实造成后果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属局直管的,由局直接实施责任追究;不属于直管范围的,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问责建议,并向市政府反恐工作协调小组报告。

  七、其它

  本规定由局反恐怖防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6年反恐怖工作指导思想3

  为确保我局办公场所、人、财、物的安全,避免恐怖事件的发生,根据市反恐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恐怖事件范畴及反恐防恐范围

  恐怖事件是指发生在局办公大楼或民政所,陵园的引起干部职工的身心、财物受到严重震动和损坏的一些案件或灾害事故,如爆炸、凶杀、坍塌等。

  排查防控范围: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办公场所、仓库、敬老院、出租出借场所等)、重点物品(包括:病原体、放射源、生化物、易致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人员(辖区内“藏独”、“疆独”等人员)、各类群体性矛盾等。

  二、反恐防恐指导思想

  在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部署有关反恐防恐工作预案,全力以赴保障干部职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确保我辖区有关民政各方面的安全与稳定。

  三、反恐防恐工作原则

  (一)从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和确保“两会”安全的高度全面认识反恐防恐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反恐防恐工作与当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真正代表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

  (二)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恐怖活动的严重性和反恐防恐工作的紧迫性。

  (三)坚决果断地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打击、控制、消除恐怖活动,严加防患于未然。

  (四)建立高效的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及时准确地沟通信息和采取必要措施。

  (五)做好舆论宣传导向工作,确保我局各方面工作的稳定和正常秩序。

  四、反恐防恐组织领导

  在市反恐办和市局维稳办的领导下,局成立以高冬生局长为组长,庞永伟、薛宝勇、郝启胜、魏正宏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恐防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反恐防恐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魏正宏任主任,局应急分队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局反恐防恐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办公电话:7223371。

  五、反恐防恐工作职责

  (一)严格信息汇报制度

  局设立24小时值班及联系电话,各部门及时收集相关信息,特殊或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办公室负责汇总全面信息,报告局领导小组,并随时与上级有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二)严格信息发布制度

  局反恐防恐工作办公室负责局内网有关恐怖事件信息的审核发布。重大信息非经局反恐防恐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得随意传播发布关于恐怖事件信息。

  (三)实施“零报告”制度

  各部门每日向局反恐防恐工作办公室报告情况,由反恐防恐工作办公室将收集汇总信息上报反恐防恐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

  (四)通力做好反恐防恐思想政治工作

  注意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加强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反恐防恐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适当方式与恐怖活动作坚决斗争。

  (五)加强信息沟通,全力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排查工作,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以整治,加大掌控力度。一旦发现恐怖迹象或苗头,立即果断与有关部门联系,不得瞒报、漏报或迟报而贻误战机。

  (六)局应急分队会同有关部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保障制度,以保证反恐防恐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干部职工自身的防护工作。

  (八)加强通讯与联络。

  (九)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局设立值班室,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应急分队成员的移动电话务必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接听。

  六、反恐防恐应急措施

  (一)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二)同时报告局主管领导、反恐办公室、局应急分队。

  (三)保护好现场,疏散围观的人员。

  (四)协助警方勘察,积极配合,防止事态扩大。

  (五)发生恐怖事件的部门或有关人员,协助警方调查事件并及时处置好善后工作。

  (六)做好恐怖事件的汇总上报工作。

  七、反恐防恐紧急疏散

  反恐防恐紧急疏散由局反恐防恐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反恐防恐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按程序及时报告局领导和辖区公安机关,并组织局应急分队保护现场,做好疏散人员的稳定工作,配合各部门处置反恐防恐工作。应急分队应做好疏散过程中相关的物质、物品供应和应急采购、运输工作;后勤应做好医疗保障、饮食卫生;物业做好清洁、保洁工作。

  (一)局办公大楼的疏散工作

  1。主要指民政劳动办公大楼四楼。

  2。各楼层办公人员按演习方案指定方向有序向各通道疏散。

  3、疏散顺序为“先事件发生楼层,后按先低后高进行”。

  4、疏散的现场指挥为物业管理人员和局应急分队成员,要视当时情景互相协调,以最快的速度把全部人员疏散到指定区域。

  5、在疏散中遇到困难、问题时,应与反恐防恐办公室及时联系。

  (二)档案人员疏散

  1、主要指档案办公区域。

  2、档案室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人妥善处置好各类贵重物质、物品、重要资料和机密文件,关闭各类电器设备,切断电源。

  (三)保密室人员疏散

  1、主要指保密机要室。

  2、保密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保护、搬离机密文件,采取何种有效措施加强对保密室安全防范等。

  (四)电脑机房、财务室人员疏散

  1、主要指电脑机房、财务室办公区域。

  2、电脑室、财务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人妥善处置好计算机和财务等重要物品和凭证,关闭各类电器设备,切断电源。

  八、信息上报

  1、恐怖事件信息稿件由反恐防恐办公室负责提供,并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

  2、部门提供的信息,由各部门组织专人撰写,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局反恐防恐办公室。

  3、恐怖事件发生后,于第一时间上报各级领导部门。

  4、如遇媒体记者到现场采访,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由反恐防恐领导小组统一协调。

  九、恐怖事件的善后工作

  1、经反恐防恐行动组确认恐怖事件已经控制和消除,普查事件造成的损失,报告局反恐防恐工作领导小组。

  2、反恐防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恐怖事件的危害程度,决定即时上班或休息。

  3、反恐防恐工作领导小组查明事件原因,追究事件责任,若有人员伤亡则由工会牵头做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