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总结三篇

时间:2021-10-02 00:00:00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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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总结三篇

  2017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严格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保障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人员基本生活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就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认真做好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接待、救助服务、返乡安置等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救助各类困难流浪未成年人18人次。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按章办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及时到位

  严格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和《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县救助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仅无偿提供五项服务,还根据受助未成年人的其它需求,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尽力为其解决,让受助未成年人感受到政府关怀和社会温暖:

  1、为受助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行为干预等服务、对受助未成年人及有过类似经历人员进行随访追踪,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帮助他们克服自卑、纠正不良习气、树立信心勇气、规划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

  2、做好预防服务,对受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疏导、帮扶,促使其家庭依法履行抚养责任和义务,使受助未成年人能回归家庭,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二)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增强救助管理工作成效

  2017年,县救助站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向市民发放救助管理宣传材料,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引导卡,设置救助引导牌等,使救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关爱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我站利用救助服务队,加大了街头巡查、劝返和主动救助工作力度,我站坚持每周巡查两次以上,为流浪人员送去饮料、食品、衣物和棉被等,保障流浪人员基本生存需要,有效防止流浪人员因衣食无着,处境艰难,被犯罪分子引诱和利用,误入歧途。今年,我县街头,未发现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

  下来,县救助站将扎实做好特殊青少年群体教育服务工作,针对流浪未成年人这个重点群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和阵地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健全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关系长远的民心工程。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工作,奋力创新,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努力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

  民政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总结三篇

  近年来,荆州市民政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教管结合的手段,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始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农村留守儿童预防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流浪未成年人预防违法犯罪的教育及市儿童福利院孤儿的日常管理上,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坚持基层预防,突出重点对象。村(社区)是对青少年开展教育的主要阵地,农村留守儿童更是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点对象之一。据统计,荆州市目前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03055人,其中男57150人,女45905人。农村留守儿童基数庞大,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隐患不允忽视,为此,我局利用村(社区)公务公开栏宣传的形式,大力开展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青少年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依托“老人儿童快乐之家”试点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提供文明、和谐、友爱、守法的社会及家庭法制教育环境。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农村老人儿童快乐之家24个。

  二是落实分类保障,关注困境儿童。2017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37号)文件,建立了荆州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民政局和妇儿工委办作为牵头部门,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并明确了26个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责。

  民政部门对困境儿童实施分类保障。一是对因急难型贫困、支出型贫困和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家庭陷入困境的,给予家庭临时救助。二是对符合救助条件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国家全日制高等教育的,专科生按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本科生按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发放生活救助。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给予医疗救助,救助形式包括参保补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确保困难儿童家庭“病有所医”。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我局坚持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当作单位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市率先成立了荆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随后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也分别成立了该类机构,与救助站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积极开展了以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为平台的专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社会工作。针对流浪未成年人,全市民政部门严格遵照《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意见》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规定,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临时救助和监护,特别是在夏季和冬季实施“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活动,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在极端天气中的生命安全。2017年,全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76人次,其中中心城区救助132人次。在预防流浪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是注重孤儿群体,落实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我市集中供养孤儿供养标准由去年的1792元/人月提高到1920元/人月,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去年的1000元/人月提高到1100元/人月。二是儿童福利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市儿童福利院为做好儿童的养育保障工作,针对不同对象,科学设置功能区。院内设有情景教室、多感观训练室、儿童水疗室、学习室、图书室、医务室、康复训练室、谈心室、娱乐活动室、舞蹈培训厅等;室外配有大型城堡儿童娱乐器材等设施,保障了儿童的娱乐、康复训练。三是倡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儿童福利院现有育婴和孤弃儿童共43名,在照顾好孩子们日常生活起居的同时,积极与社会公益组织和热心人士联系,经常性开展互动交流活动,帮助孩子们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确保身心能得到健康发育成长。我局还定期联合市消防大队、卫生检疫等部门,对福利院食品及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孩子们的生活安全。

  下一步,我局计划加强组织建设。建立民政、社区、家庭三级联运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运转顺畅、灵活高效的工作局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节假日、各类慰问活动、村(居)务公开栏等时机及载体,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广“老人儿童快乐之家”建设。及时了解、疏导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进行一定的“亲情弥补”,避免他们情感世界的“荒漠化”。

  民政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总结三篇

  今年以来,在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精神,我们对流落在我市城镇的青少年实施了有效救助,切实保护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经常深入检查

  市政府领导和市民政局领导十分重视救助管理工作,在救助经费、人员配备、工作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给予了关心和支持。年初,王萍市长亲自深入到市救助管理中心站看望全体工作人员和在站的流浪未成年人,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日常管理、生活照顾,成为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家庭,并尽早与其家人取得联系,为其早日返回家庭做好工作。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听取全市救助工作和市救助管理中心站的工作汇报,深入到中心站检查指导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注入了精神动力。

  二、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机构设施

  各级救助站是民政部门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的机构,也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救助保护机构。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各地救助机构、设施、人员和经费等方面都得到了较好的完善和较快发展。到目前,市本级和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救助机构、明确了工作人员、落实了救助经费。市救助管理中心站是我市救助流浪儿童的主要机构,中心站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流浪乞讨青少年的救助保护工作。为了给救助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20**年初,将原来的封闭式救助站改造成敞开式、花园式救助站,还在救助站内设立了图书室、儿童活动室,添置了儿童健身活动器材,为进站受助儿童提供了温馨的生活环境。市儿童保护中心列为全省20**年重点建设项目,省民政厅给予170万建设资金,我们按照省厅要求,已经在拆除老办公楼的地址上,建设一栋5层楼的儿童保护中心,明年投入使用。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将新增5-7个救助站,到时流浪儿童救助、教育、保护工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救助保护

  一是加大了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宣传力度。

  一年来,在井冈山报、吉安晚报、吉安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救助法规政策,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知识。

  二是上街劝导进站救助。

  逢年过节或市里大型活动时,由市局领导带队,邀请公安、城管等部门参加,业务科室和市救助管理中心站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巡视队,在中心城区的吉安火车站、中心汽车站和步行街、人民广场、井冈山大道、沿江路等流动人口较密集的街道、场所进行巡视,向市民和流浪青少年发放救助引导卡,引导、劝导正在街头流浪的未成年人进站受助260人次。

  三是体贴关心。

  在救助站里,工作人员对每一位进站受助的流浪青少年都给予精心的照顾,为他们提供热水洗澡、理发,更换干净衣服,发现病情及时给予救治,同时,及时与其家人取得联系,确保流浪青少年安全顺利返回家庭。对救助站送返回家的青少年,我们还不定期进行回访和信息追踪,了解其现状,配合其家长对流浪青少年进行教育,确保流浪青少年不出现重复救助的现象。

  四是用心关爱流浪青少年的成长。

  流浪青少年是特殊的弱势群体,是一个人成长过程中关键的年龄段,稍有不慎,就会被误入歧途,为此,市救助站在做好生活救助的同时,对380人次进站救助的未成年人,特别关心他们的精神世界和心灵成长,给他们正面教育、给他们讲法律、讲案例,加大了对进站流浪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挽救了那些在犯罪边缘徘徊的青少年。

  四、加强横纵联系,强化联动建设

  流浪青少年救助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民政部门与公安、卫生、城管、社区等共同行动,经常联系沟通,构建起一个全方位的救助机制,为流浪青少年营造了全民关爱的社会氛围。今年,XX区民政局与市救助管理中心站和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经过两个月查访,将在上海流浪近一年的女童李明凤顺利送到天玉镇流坊村与家人团聚,解除了她一年多的寻亲之苦。

  针对流浪儿童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和智力等因素,救助站还因人施教,适时开展一些有益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激发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热情,让他们在站内找到家的感觉。一年来,我市共救助流浪青少年380人次,让380个家庭得以团圆,通过我们的救助关爱,预防了他们违法犯罪,为促进我市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努力。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救助经费不足。

  市救助管理中心站和各县(市、区)救助站都存在这个问题。

  二是救助网络不健全。

  县级救助站大部分是兼职人员,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街道、社区救助网络建设刚起步,使救助工作受到影响。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主动向市民和流浪人员发放救助引导卡,积极发挥城区人口密集地段设置的救助引导牌和社区宣传栏的作用,大力宣传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文件精神,让全社会都了解并关心支持流浪青少年的救治管理工作。

  二是继续强化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

  进一步强化与公安、城管、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健全良好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110”巡警和城市管理部门的作用,共同做好流浪青少年的救治管理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三是做好救助服务工作。

  对进站受助的流浪青少年要倾情关爱,倍加关心,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做好救助服务和人性化管理工作,并尽快与其亲属取得联系,确保他们早日安全返回家中。

  四是建立健全救助网络。

  逐步建立以设区市救助管理中心站为龙头,县(区)建立救助站为基础,街道临时救助点为补充,社区救助咨询点为网络的四级救助管理工作网络,形成四级联动、各有侧重、全程覆盖的救助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