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信访维稳工作措施范文

时间:2021-10-02 00:00:00 工作总结
深入持久地开展维稳和信访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下是小学生作文网www.fanwen112.com/zlist-85-1.html"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七、加强值班、信息和信访工作。

  学校在各节假日都要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值班,信息报送务必“快、准、实”。如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师生重大思想苗头、重大灾情和疫情等紧急重大事件时,要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尽快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2016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总结

  我镇认真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做好信访日常工作,坚持“抓好源头预防、科学预防预测、开展依法信访、强化调查研究、严格责任追究、狠抓工作落实”的工作(市政府机关后勤工作总结)原则,使我镇信访维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整防结合,预访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构建信访稳定工作体系。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和推动信访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信访是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心声的重要渠道,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镇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不定期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信访会议、文件、政策精神和相关规定,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全镇干部职工一致认为,加强信访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的需要。形成一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信访工作格局,并将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二、加强领导、成立班子、分工协作

  为确保信访维稳工作顺利开展,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镇人大主席、大调解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 ,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首问责任制,做到将信访反映的矛盾如实记录、给予耐心解释,做到有据可查,尽可能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情况复杂的信访问题按程序逐级上报,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有序解决,千方百计将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

  三、强化措施、调查摸底、找准根源

  1、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利用各种会议,加强职工对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每个干部职工都能较好的掌握各项政策,防止认识上的偏差引发不必要的矛盾。

  2、深入基层,找准信访根源。组织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体察民,掌握第一手资料,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3、切合实际,做到公平公正。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信访诉求人的意见,秉公办事,防止因办事不公、态度生硬引发纠纷和上访问题发生。

  4、畅通信息,排查矛盾纠纷。以多种形式拓宽信访网络流转渠道,确保信访网络正常运行。及时对本辖区内的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上报信访维稳信息,确保信息文件规范高效。对县信联办、维稳办、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每月定期开展本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落实调处工作责任制。

  5、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镇党委政府与村(社区)、各分管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因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调处不力和各单位排查、化解矛盾不及时引发的群众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取消年底评优晋级资格。

  四、建全制度 、狠抓落实 、确保稳定

  1、领导干部大接访制。赶场天坚持领导坐班接访制,凡有群众来访、坐班领导亲自到现场接访,根据群众诉求类别、能当场答复的、现场给予答复意见; 当场不能答复的,说明原因,及时批转到相关部门承办,并限时办结。今年1-4月,现场接访四件、由综治信访维稳办承办三件,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如期办结,其中一件转由永兴法庭解决处理。

  2、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坚持每月定期排查村、社区不稳定因素,如实排査、全面摸底、认真填写、无事报零、存档备查。

  3、逐级调解制。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一般信访诉求愿望,由村、社区进行化解答复、较大以上信访案件由镇接访和答复处理。镇信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答复和处置的、当场给予答复和处置,暂无政策依据的给予正面解释和安抚,正确引导诉求人到相关部门咨询解答,决不将矛盾上交,更不会鼓动诉求者上访和越级上访。

  4、信访疑难案件台帐销号制。将全镇因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缺位、土地流转、诉讼判决、征地建房等疑难信访案件,建立台帐销号制,并明确挂包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和责任单位,全力做好解释安抚等稳控措施,及时销号。

  5、转办信件及时回复制。对县级或县级以上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接件之后,及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经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调查回复意见。截止目前为止:全镇共受XX县委书记信箱五件、市长热线二件,都在规定限期内及时回复,诉求人能及时查阅回复的质量,增强了诉求人的满意度,办结率和及时率都达100%。

  6、重点人群稳控制。在重大政治活动、敏感时期、重要节假日期间,都安排了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值班,对重点上访对象、原“法轮功”习练骨干人员实行“一盯一”的重点稳控,随时掌握他们的活动状况、内心想法、,严防外来邪教人员串联、拉拢等非法活动,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趋向性苖头和事件动态,并严格执行信访稳定信息“零报告”制。

  我镇信访维稳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上,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制度,层层落实责任,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为经济社会事业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信访维稳工作方案范文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上访事件,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决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把其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处置各级各类学校的各类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具体分工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处置方针和措施。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的问题,就由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负责解决。要明确责任人(单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切实解决好群众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反映的问题,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越级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事件,不能采取敷衍和压服的办法,必须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大事,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认真负责地把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

  (四)坚持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上访事件的性质、参与人数、事发地点等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予以处置。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五)教育多数、处理少数的原则。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群众的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及打砸抢分子要依法按照《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县教体局成立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处置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决定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办公室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机构:

  1、信息和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上访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处置上访事件后勤保障工作,调度交通工具和其它物资设备。

  2、处置组。由各责任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和学校、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处置各种上访事件;向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上访事件人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事件真相报告、处理结果报告、事件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报告。

  3、责任追究组。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等有关科室组成,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处理。

  (二)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科室和各学校、各单位任务明确如下:

  1、机关支部及办公室工作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各级各类学校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办公室为主进行处理,相关科室配合,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因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资、职称评聘、奖惩、教师资格认证、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招教就业、原民师及退养计划内民师、离退休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师风师德等人事师训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人事师训股为主进行处理,人事师训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因各级各类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免一补”等计审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审股为主进行处理,计审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4、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学生就学特别是智障儿童就学及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基础教育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育股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育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因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教师、学生、教学管理等职成教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股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6、因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活动、饮食卫生、艺术赛事及中招体育考试等体卫艺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体卫艺股为主进行处理,体卫艺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7、因教育普法、教育执法、教育督导等督导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督导室为主进行处理,督导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8、各级各类学校由于安全问题等安全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安全办为主进行处理,安全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9、因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干部作风及违法违纪、干部职工对党政纪处理处分不服等监察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监察室为主进行处理,监察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0、因社会力量办学方面等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1、因普通高招、中招、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等招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2、基础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3、职成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4、因教育装备、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等装备站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装备站为主进行处理,装备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5、因勤工俭学、校方责任险等勤俭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勤俭办站为主进行处理,勤俭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6、电教馆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电教馆为主进行处理,电教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7、教科所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教科所为主进行处理,教科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8、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语委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语委办为主进行处理,语委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9、因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0、因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等学生资助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学生资助中心为主进行处理,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1、因老干部管理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老干部管理中心为主进行处理,老干部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2、因计生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生办为主进行处理,计生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3、因工会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工会为主进行处理,工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4、县委督察中心、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件、重大不稳定信访案件及重点稳控人员案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群工站为主进行处理,群工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5、因招商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商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商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6、因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主进行处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以上分工如有冲突或对其它未涉及事件的处理,原则上按照职责范围,谁主管、谁负责。

  四、处置程序

  (一)接到群众上访事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通知有关科室,迅速赶到现场。

  (三)需要协调外局委办的,应上报主管局长,由局长出面协调。

  (四)将上访人员迅速带离现场,安置到不影响办公的地方,同时通知当地有关部门或学校,及时做劝返工作。

  五、处置预案

  (一)发现群众上访特别是集体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苗头,乡镇学校要立即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全力劝阻,尽量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真正做到控制住、疏导好、处理好。

  (二)对已经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特别是重点上访人员,事发学校要尽快派人接回妥善处理,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一个人一个人地解决,不能激化矛盾。

  (三)对重复上访,特别是重复集体上访和重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要依照有关政策,向上访群众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

  (四)对坚持过高和无理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对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对个别以上访为名进行串联并鼓动闹事的挑头人、尤其是个别混在上访群众中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对上访群众有煽动性的言论、集会事件,要立即强行制止。要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查明身份和背景,并及时疏散集会人群。

  (七)对来县教体局上访事件,上访人数在5人以下的非集体上访由办公室通知相关股室负责人到现场做工作。集体上访的,由办公室报局领导签署意见,局领导出面做工作。在做上述安排处理的同时通知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及时来现场做劝返工作(下同)。

  (八)对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10人以下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局领导安排以有关业务股室为主、办公室配合,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配合县委、县政府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对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由局领导到现场接待协调处理。同时,县委、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按县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办理。

  (九)对围堵市委、市政府以上机关大门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由局领导带领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原则上到京接访最长不超过12小时、到省接访最长不超过6小时、到市接访最长不超过3小时)按上级要求赶到指定地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

  六、责任追究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每起上访事件发生后,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由责任追究组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信访问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办[2007]20号)和市纪委等六局委《关于印发〈南阳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宛信发[2007]11号)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报县教体局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