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时间:2021-10-02 00:00:00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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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二、审议建议权:  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权:  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园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奖惩制度、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通过后,由园长颁布实施。  四、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福利事项。  五、民主评议监督权:  按照教育党委的安排,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每年进行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干部。  六、教职工代表:  1、因我园教职工人数未超过23人,按《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幼儿园园建立的是全体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如教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就要实施代表制,那么就要按程序进行代表的选举。1、代表的条件。2、代表的产生一教研组为单位,有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3、代表人数不少于25人,按个教研组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5、代表对选举组室的教职工负责。)2、代表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愿意参加幼儿园的民主管理活动;(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热心为教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3、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大会的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对幼儿园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闭会期间有工会组织参加对幼儿园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2)代表的义务: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参加民主管理大会活动,执行大会的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  *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协助做好群众的工作*提升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代表的培训:  工会将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并则重于民主管理的有关基础知识,不断提升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素质。  七、组织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年为一届,按期换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大会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教职工参加。  3、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的提议或经行政、工会共同研究决定,可临时召开会议。  4、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方案需提前十天发给全体教职工。  5、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其中,凡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的表决均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6、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通过,方可有效。  7、建立大会的提案制度:  大会设立有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提案工作小组,受理提案的征集、处理和提案的落实。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提案表按时发给教职工,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知全体教职工。  *提案内容应围绕大会中心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的话题。  *提案应有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园职权范围内。  *提案处理和落实。  提案的审议是否审核合格:  提案登记。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不能立案的提案要向提案人做出解释。  提案落实。工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提案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提案小组应在下一次大会上,对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汇报。  (1)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设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民主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建立重大改革举措向大会的预告制度。  (3)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评估制度。大会闭会时,由民主管理小组向全体教职工发放问卷表,对本次大会的质量进行测评,并做好数据的汇总,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附"教代会质量评估表")召开大会所需的经费,由幼儿园提供。  八、工作机构:  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是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大会日常工作,并会同有关方面承担以下工作。  1、运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明确自己行使的权利。  2、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提出大会议程、议题的建议,做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民主选举教代会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发动教工广泛征集整理提案。  *做好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  *组织教职工的培训,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  民主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大会闭幕期间,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以及遇突发重大事件时临时会议的召集。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接受徐汇区教育工会委员会的指导和检查。  九、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筹备阶段:(筹备会)1、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幼儿园党政工调查研究,在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中心任务,针对幼儿园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两个中心议题。  3、备工作以工会委员会为主。  4、长负责起草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和文件,于大会前十天交给教职工审阅。  5、教职工(代表)进行有关教代会知识培训。  6、始征集提案。  预备会议:  1、召开核心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民主管理工作小组的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大会的中心议题和会议的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1、 取大会筹备组关于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报告。  3、报告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  4、通过大会的议题及议程。  5、通过大会其它有关事项。  正式会议:  *开幕式1、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  2、有关领导致词。  3、园长作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4、工会作有关教代会工作报告,(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提案小组做提案征集情况及落实情况的报告。)5、第一次大会结束,布置分组讨论事项。(讨论审议园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后,提交园长和有关部门做进一步的修改。做好会议记录。)6、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修改和完善园长的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讨论通过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闭幕会1、对有关工作报告及方案的调整作说明。  2、表决通过有关方案及相关的决议。  3、园长作补充发言。  4、闭会后,工会做好大会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上报党组织和区教育工会。  5、做好本次大会的质量评估工作。对大会的满意度进行教职工的调查问卷,工会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存档。  附则:  本制度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本制度中的条款若与有关上级文件或制度不符,以上级文件制度为准。

          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园领导班子的领导。  2.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为工会。  3.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成员为幼儿园正式在编人员。  4.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⑴在每五年一届的换届大会上,听取并讨论园长的任期目标报告;每年一次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让代表掌握园长任期目标的实施和幼教改革的进展情况。园内的重大措施出台前,应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  ⑵评议监督园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并提出奖惩建议。  ⑶审议通过规章、制度、考核细则以及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经园长办公会议审定,由园长颁布实施。  5.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  ⑴协同党支部和各部门抓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疏导和正面教育的方法,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职业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  ⑵围绕全面推进和实施幼教改革目标,建设全市一流、全省有名的幼儿园,充分调动以保教人员为主体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我园幼教改革,促进我园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⑶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⑷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整体素质。  ⑸动员职工贯彻园内的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园长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  ⑹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会前、会后报告制,及时向园领导班子和上级工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会议信息,获得上级领导的支持与帮助。  ⑺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工会负责。

  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园改革和发展,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人民满意的幼儿园,加强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教职工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教代会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我园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

  第三条 教代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加强幼儿园民主管理,是幼儿园党组织、行政和工会的共同责任。教代会接受幼儿园党组织的领导,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作。教代会应当尊重和支持幼儿园园长行使规定的职权;园长应当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第五条 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教代会职权

  第六条 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听取幼儿园园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幼儿园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方案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审议通过教职工聘任合同制和园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奖惩、考核办法,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三 、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 、园长及幼儿园行政干部要定期向教代会做述职报告,实行园务公开。教代会对幼儿园行政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平时的监督进行评议。可以根据评议的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表扬、批评和奖惩建议。

  第七条 教代会根据自身职权范围,针对幼儿园和教职工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确定中心议题。教代会对某些议题的审议研究,可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或提出意见、建议。

  第八条 教代会应当保证园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要支持园长行使职权,动员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完成幼儿园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 教代会在审议决定有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园长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园长交换意见,协商解决;如意见不能统一,园长应暂缓执行,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复议;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工种按分配名额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的构成应有广泛代表性,要体现以教师为主体,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百分之五十以上。幼儿园教职工(包括领导干部)均得通过选举成为正式代表参加教代会。教职工代表根据工作内容组成代表小组,推选组长。

  幼儿园党、政、工主要领导一般应是教代会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相关单位,参加选举。

  据需要可邀请幼儿园有关领导干部、工会干部、教职工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作为特邀代表参加教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