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三篇

时间:2021-10-02 00:00:00 工作总结
中国共产党党员,简称中共党员、共产党员或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范文112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一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加快推进地税发展的关键一年。

  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把地税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地税事业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毫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践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等形式,开展分层次、分专题的学习讨论。要结合实际,对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系统培训。党组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作辅导,局支部要加强组织引导,积极发挥基层党支部基础性作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层层跟进的良好局面。

  (三)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地税局和市委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增强学习教育实效。

  (四)持续深入开展“四项教育”。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党情、革命传统和革命先辈的政治品格、高尚情操,引导党员干部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二是加强法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纪律观念、法治意识。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观看警示录警示片,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深处形成“不想腐”的警醒,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四是加强先进典型教育,深入学习焦裕禄、菊美多吉等先进典型事迹,学身边涌现的先进典型,做到见贤思齐、干在实处。

  二、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规范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思想交流,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组织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一次,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二是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三是通过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增强组织生活的思想性和针对性,推动组织生活质量全面提高。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情面。四是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剖析,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认真落实主题党日活动,突出一月一主题,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内容。五是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开展党性分析,把评议结果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六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七是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在年轻干部中培养党员发展对象,开展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的发展工作,壮大党员队伍。

  (二)全面贯彻党管税务原则。把地税机关首先作为政治机关,切实加强党对地税工作的领导。地税机关党组是党在地税部门设立的领导机构,必须首先姓党,必须将中央、省、、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具化为地税部门的实际行动,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局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四个服从”,讲规矩、守纪律、敢担当,以坚毅如铁的信念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和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行为,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质效

  (一)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委有关规定要求,持之以恒抓好防止和纠正“四风”工作。二是通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广泛征集群众和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反馈,督促整改。三是继续深化“双创”活动,完善考核标准,推动窗口单位服务提质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从严开展作风考评。构建作风建设日常督查、考评、查处、追责常态长效机制,完善考评细则,严格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日常考评、年终社会评议和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健全完善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作风建设存在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诫勉谈话。

  四、加强纪律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单位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内容,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全方位扎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紧扣“两权”运行中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廉政风险,强化内控机制建设,确保上半年取得明显推进成效,确保推进内控制度、防控措施落地生根,确保严管理、控风险、治未病、保平安作用有效发挥。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考评和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健全纪检监察机构与督察内审、稽查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强化成果运用。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局党组要毫不动摇坚持纪律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尤其要用好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党内监督专责机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问题线索处理。着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严肃查处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五、加强群团建设,开创群团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机关群团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带领群团工作要求,加强党支部对妇代小组、“青工委”等的领导工作,进一步提升机关工青妇等基层群团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密切职工之间的联系。

  (二)丰富机关精神文化生活。倡导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结对社区、共建党组织等的工作,经常化开展志愿服务;开展大众体育健身活动,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游园活动等,营造有精神、有文化、有温度的机关文化氛围。

  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二篇

  2020年是全面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我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着力深化主题教育,着力推进正风肃纪,着力加强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机关建设落到实处,为中心“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为抓手,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用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水平。紧密结合单位任务,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务实戒虚上见成效,确保入耳入脑、入心入行。

  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统一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细抓实主题教育。坚持政治导向,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上持续发力,带头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坚守初心使命。坚持问题导向,依托“三会一课”等制度,全面查找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坚持效果导向,加强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自查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健全“周一夜学”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建立领导干部领学制度,提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效果,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坚持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善于利用时间节点开展谈心提醒教育,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现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4、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把准政治方向,认真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把“两个维护”落实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落实到“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实际行动上,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

  5、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强化自我约束,做到深学细照笃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政治纪律要毫不含糊,落实组织决定要不折不扣,涉及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要坚决批评制止,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问题。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固定党员活动日制度。

  7、坚持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纠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防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机关不良风气,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精简文件和会议,规范督查检查考核,防止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问题。

  三、以化风成俗为目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8、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四风”专项整治行动,防止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反弹回潮。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巩固成果。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9、持续推进窗口作风建设。在中心窗口开展“比文明、比服务、比效能、比创新、比担当、比清廉,树群众满意窗口”“六比一树”活动,推动窗口“思想大解放、服务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实绩大比拼”,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聚焦“最多跑一次”改革、“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加强对中心窗口日常监督管理和明察暗访,严肃查纠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态度恶劣、效率低下、行为不廉等问题。

  四、以强化管理监督为关键,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10、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对人财物管理、装修工程、设备采购等重要岗位和环节的日常管理,健全防控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着力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完善中心服务行为规范,加强对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等政务办事14项配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窗口人员服务行为。

  11、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特别是要落实好约谈提醒等制度,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牙扯袖”、提醒纠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五、以创新载体为要求,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12、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支部、清廉窗口、清廉家庭建设。以机关党建为引领,创新载体,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抓手,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清廉支部建设。以开展“家庭助廉”行动为载体,做好家规家训宣传运用,推进清廉家庭建设。

  13、营造建设氛围。开展清廉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创新形式和内容,把共建清廉氛围造浓。加强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发挥好“教”“宣”双重功能,传递“正能量”。推进清廉文化阵地建设,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观深入人心。

  六、以完善机制为保障,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

  14、进一步增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党组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主抓直管工作机制,经常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履责情况。党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强化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5、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季度例会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解,强化履责压力传导,建立“一岗双责”责任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每半年向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逐级压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实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项目化、清单式管理,建立健全约谈提醒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落实。

  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三篇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纵深发展,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2020年XX市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以及区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现将具体任务明确如下。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牢记“看XX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及市委、区委贯彻措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2.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XX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抓好三件大事,打赢三大攻坚战,以首善标准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围绕服务保障XX冬奥筹办、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提升“接诉即办”水平等重要部署,努力把各方面工作做到细致精致极致、实现“一枝独秀”,确保中央和市委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

  牵头单位:区委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和区委《关于加强党建引领、落实“四方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作用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精神,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实事求是,勇于担当,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紧跟中央、市、区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聚焦助力受援地巩固脱贫摘帽成果,聚焦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一步扛牢帮扶责任,高质量完成扶贫任务,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牵头单位:区委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5.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市委贯彻措施,按照《中共XX市XX区委员会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规定的事项及责任部门,规范有序开展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6.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和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以及区委书记月度点评会、审计、专项整治等指出的问题整改,对反馈的各类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举一反三,狠抓整改任务落实落细,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二、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7.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8.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党组)工作制度,强化制度执行能力,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9.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确保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领导干部应当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把巡视巡察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逐一作出检查或说明,受到问责或因“四风”问题被查处要在会上作出严肃检查。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10.坚持党内谈话制度,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做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纪委和组织部门。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11.坚持开展述责述廉,党的领导干部要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等情况,在同级党委(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述责述廉以现场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述责述廉报告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12.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要强化组织观念,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等,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抽查核实,对故意漏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的,一律依规处理。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13.按照市委、区委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权力事项,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三、切实强化思想建设

  1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读本的学习,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固化主题教育各项制度,强化政治训练和政治历练。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15.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对宣传思想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干部队伍和基层宣传工作平台建设,大力提升新闻宣传能力和时效,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统筹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贯彻《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单位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16.认真落实《XX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每月安排1次,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中心组成员每年重点发言不少于1次,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不少于l篇;建立健全学习计划、学习档案、学习报送等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载体和平台,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学习效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17.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意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并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专项督查;每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工作报告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稳妥处置涉意识形态事件,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妥善应对突发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积极组织推进“扫黄打非”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四、贯彻新时代组织路线

  18.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持续巩固重品行、重实绩、重公论、重基层的用人导向,系统推进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健全在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和基层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有效机制,切实将德才兼备、担当作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提拔使用起来。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19.着眼于推动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突出担当作为的选人用人“风向标”,坚持严管厚爱,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若干举措》,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坚持开展全方位、经常性督促检查,督促干部恪尽职守、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担当作为的能力本领,扎实开展“五关爱”行动,将关心关爱干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有效凝聚干部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扎实做好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20.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聚焦优化组织设置、落实基本任务、健全工作机制、严肃组织生活、加强支委会班子建设,突出政治引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切实加强党建基础工作,不断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21.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深化“吹哨报到”改革,完善“接诉即办”机制,落实街道办事处条例,完善街道党工委对地区治理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健全社区治理体系,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推动物业管理和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落地见效。总结城市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的好经验,进一步提升各领域党建工作水平,做实三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推动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委、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22.认真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强化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发挥优势作用,扎实推进党建引领老干部工作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教育学习活动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区委老干部局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五、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2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实施办法和区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抓作风改作风正党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防止工作上出现“疲劳综合征”,做到抓常、抓细、抓长。

  牵头单位:区委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24.深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时刻防范“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实做细监督管理。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坚决以行动释放从严信号,用好“四风随手拍”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凡是十九大以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25.坚守人民立场,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年”成果。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市委任务分解以及区委具体措施的要求,拿出有效管用措施,切实解决文山会海,监督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整治“12345”市民服务热线问题办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严格落实社区减负工作,进一步为基层松绑减负。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社会工委、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六、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26.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加强党委的全方位监督,领导和推动构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的党内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推动与党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27.突出政治监督,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疫情防控、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服务保障冬奥筹办、城市复兴新地标建设、规自领域专项治理等中心工作、重要任务开展专项监督,着力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28.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

  牵头单位:区委巡察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9.加强纪律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十项措施》,做实做细“一案四查”“三会两书”,及时传达学习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深入分析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作用。强化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注重廉洁文化建设,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纪律教育,营造惩恶扬善、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0.强化纪律执行,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严肃查处,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1.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2.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七、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

  33.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认真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制度观念,注重把实践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用制度固化下来,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牵头单位:区委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4.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落实好各领域、各方面、各层级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推动党的领导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委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5.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变通、规避制度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八、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36.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严加惩治。严格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发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坚决防止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7.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把惩治“微腐败”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阳光工程”,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居务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8.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制度教育,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法纪意识,大力培育不想腐的文化基因。认真总结分析巡视巡察、审查调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强化风险防控,实现治标与治本的无缝对接。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9.精准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市委、区委实施办法,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将日常监督、年终考核与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情形精准稳慎追责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压紧压实。严把“程序关、事实关、政策关、处理关”,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九、加强对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

  40.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履职尽责,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

  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41.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坚持以党建带群建,健全群团工作体系,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群团组织制度,落实好群团组织兼挂职干部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十、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42.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及区委实施意见,加强统筹谋划,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区委下发的《关于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及区委、区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43.严肃认真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用清单化引领责任分解,把责任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实、可检查、可评估的具体任务,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逐条细化责任内容,制定具体措施,明确目标时限。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制定责任清单,做到“三结合两跟进”,注重签字背书实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总结评估,及时改进完善,确保责任清单在执行过程中抓紧抓实抓到位。责任清单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44.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区纪委《关于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抓好纪律教育、指导推动、督促检查,切实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扛牢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45.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定期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经常性地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班子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要求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约谈。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并督促整改。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带头落实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要求,每年给全体党员干部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46.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协助党委(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领域工作中,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每年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给党员干部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按要求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约谈。发现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47.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履行主体责任,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