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心得_《关于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时间:2021-10-01 00:00:00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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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这对于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同步小康中国梦铸就坚实臂膀,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实现社会主义需要广大干部齐心协力干,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广大干部同舟共济“做”,新时代新社会更是需要广大干部奋发努力。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没有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执行力,再好的政策措施也会难以落实。因此,新时代下,广大干部队伍要敢担当敢作为,“撸起袖子加油干”。

  激发干部敢担当敢作为思想要“通”。广大干部的担当与作为当然首先来自思想上的觉悟,对信仰的坚守、对事业的忠诚、对宗旨的践履让广大干部“不需扬鞭自奋蹄”,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思想通透才能更好的干事干业。

  鼓励干部敢担当敢作为制度要“激”。科学的制度安排、有效的机制激励对鼓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意义同样重大,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化考核结果反馈和运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发挥好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

  《意见》的实施,通过思想引领与制度激励双管齐下、综合统筹,为广大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营造良好氛围、消除后顾之忧、提供政策保障。各级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让广大干部切实感受到党中央对干部的关怀;广大干部要加强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起担当作为,切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奋战,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中国梦不懈奋斗!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并发出通知,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这一论述,贯穿着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辩证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要着眼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做好容错纠错工作,通过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引导广大干部更好地为事业担当,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信息投身于工作。

  一是把握容错纠错的原则,激励干部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改革创新、担当实干。容错纠错,决不是搞纪律松绑、管理松懈,更不是对干部失误错误的无原则包容、无底线纵容。而容错是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以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为准绳,严守党纪国法底线红线,划清因乱作为而犯错和因敢作为而失误的界限,区分干部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行为的本质区别,激励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敢闯敢试、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加快发展,决不能让容错纠错成为庸官的“护身符”、乱作为者的“挡箭牌”、“问题干部”的“避风港”。

  二是划定容错免责的界限,让干部可对照、组织好判断、普遍能执行。一些干部之所以不敢试、不敢为,很大程度上是怕出错而被问责,思想上有包袱。这就需要组织上给干部明确容错免责的界限,让干部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消除干部担心“动辄得咎”甚至“被一棍子打死”的后顾之忧。要帮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明确可以容错的具体情形,划定不予容错免责的底线红线,引导党员干部既敢闯敢试、又不逾规越矩。

  三是秉持不枉不纵的尺度,为敢于担当、踏实干事、不谋私利的干部保驾护航。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重在敢于担当,难在精准认定。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要求,相关执纪问责机关在启动问责程序或责任调查过程中,按照容错政策界限,查清失误错误的性质、程度及原因,区分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岗位职责和所起作用,对是否可以容错、容到什么程度进行调查核实,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精准容错,既让容错结果服众,又让犯错干部服气。

  四是注重容错结果的运用,最大限度保护干部的积极性。创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机制,并使其发挥应有作用,必须合理运用好容错结果,做到正确对待干部、公道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要对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干部,不作负面评价,不影响政绩考核,不影响评先评优,不影响提拔使用;对被问责的干部,给予总结教训、改正错误、获得进步的机会。特别是对知过就改、积极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在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又重新起用甚至提拔重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篇三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好干部”是重要基石,新征程需要开创新局面,“好干部”要有新作为,就必须以重实干重实绩为支点,用好正向激励“催化剂”,用活容错纠错“护身符”,用巧考核评价“助推器”,让“好干部”服下“定心丸”,有为有位有干劲,用制度杠杆撬出活力,凝聚起以实干精神干事创业的最大正能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让好干部真正受尊重、受重用”。正向的激励政策,让好干部有好前途,有利于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风气;良好的用人导向,净化政治生态,必将积聚凭实绩进步、靠素质立身的正能量。

  《意见》建立“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有效机制,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位置,亮剑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树立起了“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唯有让好干部在最适当的岗位发挥最大的作用,做到用其所长,避其所短,才能使好干部真正受尊重、受重用,才能让那些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失去市场、受到惩戒。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改革会有风险,干事难免出错,试错有情可原。一味地打板子,会让干部缩手缩脚,但一味地包庇放任,也绝非良策。

  《意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好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撑腰鼓劲。这对敢于尝试改革创新的好干部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但改革者自身也必须有所担当,该承担的责任,还应坦诚面对。要充分认识到,“容错”与“纠错”绝不是大包大揽,绝不能把一切责任推脱给改革本身。要真正做到于心无愧,始终保持改革的热情、创业的激情,始终有崇尚“敢为有为”、拒绝“不为乱为”的自觉追求。面对当前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有些地方、有些干部不敢改革、不敢创新,甚至抱着“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致使一些改革措施遭遇“中梗阻”。这就要按《意见》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防止不切实际定目标,解决好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同时,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好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引导好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忠于职守、担当奉献。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指出,《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意见》的制定实施,对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大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没有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执行力,再好的政策都会落空。我党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创新过程中,事业向前推进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当前,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能够适应事业发展需要,但也有少数干部庸政懒政怠政、改革勇气锐气弱化。《意见》从制度机制层面入手,突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正向激励主基调,突出倡导性、引领力,向广大干部发出了攻坚克难、奋发作为的动员令、集结号。

  一是政治上关注。从政治上关注,就是把实干者选出来、用起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针对抱实心有实干的干部,制定政治上优先考虑的选拔机制、提拔上破格任用的办法,营造良性竞争的氛围,让干部想干事、干事有想头。

  二是生活上关心。从生活上主动关心。待遇保障上注重基层干部的基本工资调整机制,完善各项津贴补贴制度。日常生活中注意关心干部的身体状况,按期组织干部进行体检。同时关注干部家庭生活情况,对遇到困难的干部家庭给以适当慰问和帮助。让干部在组织的关怀中愉快工作,健康成长。

  三是人文上关爱。对深入一线、肯干、实干的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让社会对他们充分认同,更加推崇,学习他们身上的优良品质。对取得突出业绩的干部要大胆的表扬、肯定,对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干部要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敢干敢为。

  总之,通过突出“三关”,以组织的领导力增强凝聚力、物质的吸引力催生战斗力、精神的原动力激发创造力,有效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为人民群众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