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市人大研究室主任十九大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时间:2021-10-01 00:00:00 心得体会

  ►学习资料这里找+每周一次老秘分享会

   建设生态文明,关乎民族未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同时还强调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生态文明建设是全社会的责任,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上承国家意志,下载民声民意,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不折不扣地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不忘初心,履职尽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担当,责无旁贷地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建功发力。

  第一,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地方人大常委会责无旁贷。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因此,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地方人大常委会责无旁贷。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其肩负的重要责任和使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已成为当今中国乃至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之一,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大事。正如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和核心就是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就要始终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我们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其法律地位、工作职能和监督特征,都决定了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宪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明确指出了地方人大行使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法律地位。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更需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实施。二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职权行使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和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这些职权的依法有效行使,能有力支持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更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本质要求与权力回归。比如,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行使立法权,制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就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所以,我们设区的xx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工作方面要大胆作为,要立良法,保生态。三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建设生态文明既需要党的正确决策、人大常委会的科学决定、政府的有力执行,更需要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实施。而地方人大常委会具有联系人民群众广泛而密切的独特优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主渠道,能够很好地发动和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此外,我们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这是因为各级人大代表集中了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优秀分子,其中蕴藏了丰富的人才资源和智力资源,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监督主体,更是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和实施的主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创造力、带动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是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第二,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履职尽责,全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把依法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以一贯之的工作主线,扎实有效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一是通过行使立法权(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如我们xx市是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新的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依据新的立法法的这一规定,我们xx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有了立法权。因此,我们xx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的要求,严格依法履职,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工作,并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主动征求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把本市生态文明建设中探索出的实践经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切实反映到地方性法规中来,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是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就本行政区域内生态文明规划和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把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决策,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行动。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贯彻实施新的环保法紧密结合起来,履职尽责,持之以恒地抓好城乡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适时进行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企业、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乡村、社区综合整治等问题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全面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三是通过行使监督权,及时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的解决。适时听取和审议生卫生城市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公共环境改善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对城市环境生态工程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生态新城规划建设、老城区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要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厂家企业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以发展生态产业为目标,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步伐。支持xx市人民政府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功能,改善发展环境,提升xx城市品位。监督政府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严格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按照《城乡规划法》关于“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震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的要求,全面实施《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纲要,建设具有xx特色的中小城镇,齐心协力把xx建设成为天蓝地绿,山青水秀的宜居城市。

   1.必须克服贪大求洋的观念,依法加强详细规划宏观调控,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中小城镇。xx中小城镇是人口、产业、经济最聚集的地方,也是能源、土地和水资源消费最集中、供求矛盾最突出的区域。能源、土地和水资源消费与中小城镇的空间结构有着密切联系,紧凑、适宜的中小城镇空间结构有利于能源、资源的节约利用,而空间结构是由空间布局决定的,布局一旦形成,就难于改变,往往资源的最大浪费都是由空间布局不合理造成的。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的要求和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xx中小城镇详细规划设计,优化中小城镇布局,有效开发空间,合理配置资源,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约型中小城镇提供技术支撑和政策引导,促进能源、土地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xx中小城镇建设,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克服贪大求洋的观念,既不能走过度城市化道路,也不能走城市郊区化道路,更不能延续某些城市蔓延式、甚至是摊大饼式的趋势,而应该选择一条具有xx特色,适合xx市情和各县市区实情的中小型、紧凑型、节约型城镇发展道路,引导中小城镇空间精明增长,促进中小城镇可持续发展。

   2.必须克服盲目发展的观念,在原有总体规划基础上,依法搞好中小城镇详细规划,注重改善人居环境条件,为中小城镇建设注入绿色动力。xx要解决影响人居环境质量的城镇问题,必须以防止克服城市病,以管理医治城市病,特别要加强中小城镇详细规划各个规划层次的作用,注重改善人居环境条件,为中心城镇建设注入绿色动力。在编制中小城镇详细规划时,必须强化中小城镇详细规划的作用,关注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保障中小城镇长远发展的要素,为建设宜居中小城镇创造条件。必须坚持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尤其要注重对农田的保护。必须处理好区域协调发展的关系,加强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完善的区域中小城镇体系,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资源的合理配置,着重研究中小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解决资源保护、生态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等中小城镇发展环节。xx在中小城镇建设中,必须着力搞好生态环境保护,注入绿色动力,处理好中小城镇与地形、地貌、林木植被、水系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保护各种生态条件,珍惜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须尽量保护和利用原有的区域自然生态环境,并纳入整个中小城镇的生态绿地规划中,尽量避免中小城镇密集开发,绿地面积减少所导致的城市病。随着我们xx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步伐加快,生态问题已成为我们xx必须关注的焦点,生态园林中小城镇应成为xx市中小城镇建设的模式。要不断改善中小城镇的生态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环境,实现中小城镇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得启动森林中小城镇建设,搞好园林绿化,使中小城镇绿化覆盖率不断提高。坚持“以绿美城、以水秀城、以山壮城”的理念,全力打造“天蓝地绿、山清水秀、气爽路畅、城洁人和”的宜居型山水园林中小城镇。

   (1)坚持生态功能原则,将中小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xx中小城镇园林不应局限于视觉的欣赏对象,而应成为中小城镇生态支持系统的核心,一定要把发展园林绿化作为解决日趋严重城市病的重要手段。必须把中小城镇园林绿化作为我们xx市一项基础建设,作为我市中小城镇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园林绿化中中小城镇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中的重要作用。随着“再建一个xx新城、再造一个工业xx”的强力显现,xx市的中小城镇人口不断增加,氧气消耗大,二氧化碳浓度高,因此,必须通过园林绿化 来平衡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和氧气。中小城镇绿地对中小城镇工业和交通所排放的大量污染气体、粉尘有阻挡、吸收、滞留和过滤的作用。xx中小城镇的生态绿化要通过构建多样性景观,对绿地整体空间进行生态合理配置,解决好保护与利用、改造与恢复的关系,利用自然生态要素,追求整体生产力,健全景观生态结构,保证中小城镇生态系统生产的高效进行。xx中小城镇园林绿化要以乔灌草相结合,配置花、草、树木。这样,不但具有显著的生态作用,而且也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

   (2)坚持以整体优化为重点的原则,形成“园区—绿化带—景观”相结合的布局。城镇园林绿化不仅是中小城镇的点缀,而且被历史性地赋予了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的功能。我们xx在中小城镇详细规划中不仅要见缝插绿,而且要把中小城镇园林绿化建设与整个中小城镇发展规划协调起来,因地制宜,以普遍绿化为基础,努力扩大绿地面积,切实开展中小城镇区域和周边大环境绿化为基础,努力扩大绿地面积,切实开展中小城镇区域和周边大环境绿化,努力构建乔灌花草搭配、点线面结合的绿化体系,要凸显xx中小城镇园林建设大园林、花园式、开放式型、生态化的特色。要加强对公园、城郊农业用地、自然风景、郊野、苗圃、果园等等改造和利用,建设与道路、河道相结合的绿色生态廊道,形成绿带,使中小城镇内外的绿地有机地结合起来,成为连续的绿色景观生态休闲走廊。

   (3)坚持大园林格局的原则,以生物多样性为基础进行植物造景。xx中小城镇园林绿化资源要以绿化资源再利用、再循环为指导原则,将中小城镇与周边作为一个整体,在中小城镇区域内各绿地空间之间以及它们与郊外自然环境之间建立绿色廊道,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性的中小城镇大园林开放空间体系,实现中小城镇向自然过渡。中小城镇要构建以人工造园、人工湖自然相结合的生态系统。中小城镇的自然地形地貌是丰富景观的要素,保留自然的起伏或适当挖低补高,积水成池,堆土成山,可形成异质性的绿色空间景观。严禁毁坏原有林地、湿地、水系,注意把中小城镇中人工绿地与原有自然生态系统的林地、湿地结合,体现天人合一的新型自然景观。要进一步增加物种的多样性,丰富植物种类,加强热带性植物生态和变种的筛选,构筑具有xx特色的中小城镇个性的绿色景观。植物造景不仅要从功能和艺术效果上考虑色相、季相、形体、姿态等多方面的要求,还要注重常绿树与落叶树的搭配比例。按照多种植物不同的生长发育规律及其相互作用与影响,注重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的搭配,各种植物之间的平面距离、立体结构及其轮廓线变化等,通过合理种植设计,在中小城镇区里将园林植物寓意和韵律羽翼表达,促使植物形和神的结合,体现绿色文化,实现xx生态城市的目标。

   (4)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为xx建设现代化中小城镇提供保障。可持续发展必须以资源与环境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为基本出发点,中小城镇园林规划也必须在战略思想的指导下进行。自然界不可能无限度地承受侵害,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可持续发展是社会、经济、自然的协调发展。中小城镇园林绿化的可持续发展,要结合我们xx中小城镇自然资源的保护,制定科学合理的中小城镇生态绿地系统,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建设稳定的人工自然生态群落,不断提高中小城镇绿地指标,更好地发挥中小城镇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最大限度地促进中小城镇生态系统的改善和中小城镇可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中小城镇是xx自然、经济、社会科学文化发展的中心,中小城镇建设决策时必须给中小城镇留下足够数量的绿地。这些净土是中小城镇生物多样性的宝库,对于促进生物物种的丰富,营养梯度增多,使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过程更趋复杂和完善,促进中小城镇生态系统的协调发展,对于中小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将具有极其深远意义。因此,要站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来看待xx中小城镇园林绿化事业,真正把xx建设成园林化和生态化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 

   3.必须克服“领导一换,规划重来”的做法,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进行中小城镇建设。中小城镇规划对中小城镇发展至关重要,它具有技术、艺术与政策等多重属性,其核心是对于中小城镇空间自然的公正、合理与高效的分配与使用。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中小城镇规划是指导中小城镇建设的法规性文件,是促进中小城镇科学、协调发展的基本依据。因此,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克服“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大搞形象工程的现象,严格执行中小城镇规划,任何人都不能擅自修改。

   (1)市县(市区)乡(镇)领导要以身作则,坚持依法行政,依照规划,切实搞好中小城镇建设。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中小城镇详细规划,不徇私情,不乱批条子,不乱开口子,坚决抵制一切违反规划的行为,始终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审查制度,努力营造“领导一任接一任干,届届都按规划办”的良好风气。

   (2)要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一书两证” 制度。对于规划区内的建设工作,城建主管部门要及时派出技术人员现场勘察,掌握情况,依照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的批复《选址意见书》,然后按照程序核发《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总体规划的坚决不予批准。

   (3)要严格依照办证程序,使规划建设真正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轨道,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建设的不良行为。

   (4)要成立规划管理机构,加强中小城镇规划管理。市县(市区)要在城建部门内部成立规划管理办公室、规划督查室和城管大队规划巡查中队,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严重影响中小城镇规划的,要坚决责令拆除。对拒不拆除的,要组织公安、城建等部门强行拆除,努力做到“铲除一处,教育一片”的治理效果,使中小城镇建设,保证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保证xx市中小城镇建设健康有序进行。同时,要强化舆论监督,督促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厂家企业解决污染问题,把“倡导低碳绿色、建设生态城市”和“生态建设与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积极推动厂家企业以增绿、活水、治污、减排为重点,加强生态建设,推进节能降耗,强化污染治理,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xx。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让他们积极行动起来,倡树文明行为,展示文明风采,同心协力共筑幸福美好家园。四是通过行使人事任免权,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把政治素质好、生态觉悟高、宗旨意识强的干部选为“一府两院”领导人员,更好地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不断加强人事任免和监督工作,任前严审查,任后勤监督,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要求和资源环境法律法规情况作为人大常委会选任干部的重要考核依据,引导干部树立起加快发展是政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更是政绩的观念。

  第三,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履职尽责,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中精准发力。生态文明建设是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重要性与现实紧迫性,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去。

   一是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我们市、县(市、区)过去传统的发展方式导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过大,有的超过了环境容量,水、土壤、空气污染加重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给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因此,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在这方面强力监督,精准发力。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调研优势,了解当地环境保护现状,掌握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项目落实和环境公共设施建设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符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决议决定,提出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使人大常委会监督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准确。要加大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水、空气、土壤污染等环保问题的督促解决力度,强化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生态工程建设等情况的监督。要充分运用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等“刚性”手段,督促纠正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总之,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切实强化依法监督作用,促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全面实施新《环保法》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建设科技型、节能减排型企业,绝不能出现“产业上去了、生态破坏了”的现象,真正做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既要建成小康、更要保证健康”。

   1.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强化对环保工作重要地位的认识,树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环境优先观念。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绿色转型发展关键时期,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依法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树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环境优先观念,实现从政策法向实施法的转变,把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前提、基础和保证,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稳定的生态环境。

   2.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强化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环保理念。重点治污,不仅可以破解环保执法不力的难题,而且可以让执法必严的口号通过法治渠道真正落实为行动。新《环保法》强化了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和相关责任,形成了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多元治理模式。历史经验表明,我国解决环境困境所缺乏的并不仅仅是一部法律,更在于法的执行。治理环境污染,需要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严格守法和社会严格监督,需要上下多方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只有让新《环保法》坚实落地,才能成为让污染者真正头疼的“紧箍咒”,才能成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利器。因此,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监督我们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同时支持政府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环境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建立健全本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制,狠抓生产基础、基本功建设,保证环保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预案到位。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环境保护理念,形成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良性局面。

   3.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强化环境评估和环境监管手段,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新《环保法》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这就要求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依法监督地方各级环保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模式,依照新《环保法》规定实施分类分级指导和重点监管,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取明察暗访、横向联动、纵向推动方式,切实监督行业、企业依法按章控制排污。当前,在全面领会新《环保法》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增强依法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的基础上,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依法监督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抓典型案例,做好警示教育。重权在手,这就要求环保执法人员必须铁腕治污,重责在身,更要求环保执法人员要勇于担当。通过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遵守和适应新的《环保法》,让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4.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强化依法监督作用,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和作用,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新《环保法》的实施及有关环保工作情况进行有力监督,每年都要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要适时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组织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政府环保工作情况进行实地了解,收集信息,听取意见,从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要适当开展质询和询问,对政府的有关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要利用每年召开人代会的契机,要求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等方式,对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确保新《环保法》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同时,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大力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监督煤炭、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加大脱硫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烟粉尘治理,扩大铝土石料矿山和选矿行业整治成果,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狠抓工地扬尘监管,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严格治理餐饮业排污,确保污染减排安排项目按期建成并发挥效益,强化减排工程运行,重点加强对已建成减排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地发挥减排效益;统筹推进重点行业、重点流域的污染整治;加大工业废水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加强江河水质与用水安全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水源安全;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努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二是加强人事任免和监督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如何,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能否落到实处。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权发挥如何,监督机制是否健全,对于选准、评实、用好干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健全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干部监督评价机制,把那些促进科学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态度坚决、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失职、渎职行为的干部则进行责任追究,做到监督经常化、刚性化、实效化,通过强化人事任免和监督工作,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提高发展质量,形成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强大组织保障。

   三是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公众引导作用。各级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方面,最了解当地环境存在的问题,最了解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组织代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要重视和加强代表在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要督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调动市民整体参与热情,倡导绿色消费、集约消费,引导人们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形成节俭办事、减少污染、有益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人人注重生态文明,人人关注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另外,还要特别强调农村中的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精神实质,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带头人,积极带领村民投身“美丽乡村,清洁乡村”活动,以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主要任务,改善人居环境,改良田园生态,提高水源质量,进一步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升乡风文明建设水平。

   1.积极带领村民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洁房屋。要积极带领村民开展乡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努力实现乡村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整治,家园、水源、田园清洁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的目标。

   2.积极带领村民清淤治理乡村水井、水塘、小河流、排水沟、下水道,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处理厕所、畜禽场(圈、栏)污水排放。特别要积极带领村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全面推行家禽家畜圈养法,引导村民推广沼气综合利用,实行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村社会生态良性发展的人居环境,努力实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田园村落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乡村风貌改造内涵不断拓展,乡村规划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突破。

   3.积极带领村民清收和处理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控制农药、化肥等过量使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用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绿色农业产业。要积极引导村民牢固树立发展绿色农业的新观念。首先,要教育广大村民认清建设绿色农业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市场化农业、国际化农业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推进乡村绿色农业的发展。其次,要教育村民认识到化学农业、“黑色农业”已走到了尽头,而发展绿色农业是未来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重要增长点,是农民增加劳动收入的根本途径,是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再次,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打造一批绿色园区起示范、带头作用,从而带动广大农民积极、主动、自觉地发展绿色农业产业。

   4.积极带领村民把清洁乡村活动与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实施“道路硬化、环境洁化、河道净化、民房美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等“六化工程”,实现乡村清洁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是强化低碳循环经济的监督。我们市、县(市、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能源、资源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约束将更加明显,资源不足也将日益凸显。解决资源环境面临的问题,归根结底要靠科技进步,要加快重点技术创新和先进技术应用,通过推进科技进步,支撑生态文明建设,使人们广泛享受到科技进步带来的生态效益。

   因此,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的监督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道路。

  总之,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科学的系统工程。所以,我们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不能面面俱到,更不能舍本求末。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职尽责,立足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相互促进,立足科学发展与地方实际的有机结合,找准位置,明确定位,发挥优势,瞄准切入,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实现地方人大常委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