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1-10-01 00:00:00 述职报告
我们如今理所应当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调研报告,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调研报告

征文、少儿才艺大赛、亲子趣味运动会等活动,丰富未成年人课余生活,向广大未成年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多年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区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忽视家庭教育。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多是父母在外打工,无暇顾及;或是父母离异,有心无力,存在着疏于家庭教育,过分溺爱、放纵或简单粗暴对待孩子的现象;二是留守流动儿童、单亲家庭子女教育还很薄弱。随着中心城市建设和农村外出打工人口增多,留守流动儿童和单亲家庭子女教育问题值得关注;三是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的危害不容低估。网络文化市场、走私盗版音像制品、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的“袋本”图书、歌厅、录像厅等对未成年人的危害较大。四是校外活动场所持续运转的专项活动经费不足。各部门各单位兴建的未成人活动中心、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妇女儿童之家等机构,很大程度上拓宽了未成年人的活动场地,但是由于缺乏长期的专项活动经费支持,无法持续有效运转,大都面临无人做事、无资金办事、无必要设备设施的“三无”窘况,满足不了周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五是社会关爱工作队伍建设尚不完善。我区社会工作者队伍正在逐步发展壮大,但是没有统一的社会管理和认定,人员松散,还没有形成管理完善、制度健全、社会认可度高的社会工作队伍。社会工作经费来源没有保障,完全靠义务和热情无法实现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的持续发展和壮大。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综治预防能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成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专门机构,明确由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完善宣教、预防、帮扶、监管、问责等机制,保障工作经费,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家长责任,强化家庭教育。家庭是教育未成年人的前沿阵地,父母是孩子的首任教师。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群团组织要协同职能部门,加强学校和社区家长学校建设,提高家长法律素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律意识,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区文明办、妇联和各部门单位都应积极倡导并努力创造条件开展“五好文明家庭”争先评优活动,努力倡导民主、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现代家庭生活方式;教育部门要继续开展“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双合格家庭育人”等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对学生家长教育子女的责任感和教育水平;司法等部门要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预防二次违法犯罪。

  (三)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净化社会环境。加强对电子游戏厅、影视录像厅、歌舞厅和书刊等文化市场的管理,减少文化市场中的不健康因素,清除污染源,严厉打击传播淫秽犯罪、毒品犯罪和其它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等违法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建成以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教育娱乐场所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辟德育基地和科技文化基地、科技文化场所,使青少年告别“三厅二室”后得以走进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等场所;要提倡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生活、文体活动,使青少年从小能够接受“真、善、美”的熏陶,净化心灵。

  (四)健全社会工作制度,完善社会工作者服务队伍建设。明确对社会专职社工的认定和管理,推广专业社工、志愿者、义工的关爱队伍建设,保证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经费。对参加社会工作的义工、社工和志愿者给予在招录公务员、工作(学业)考核、社会表彰等方面予以加分或激励,确保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长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