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农业技能培训方案

时间:2021-10-01 00:00:00 述职报告
农业技能人才是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转变农业发展方,发展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人才支撑。下面是-fanwen112网为大家带来的2020农业技能培训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农业技能培训方案

  为全面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政治靠得住、工作有本领、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农技推广队伍,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目标,以强化科技支撑和加强农技人员队伍及科技示范户建设为重点,以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为载体,以党的农村政策、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和技术为内容,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科技水平,着力培养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知识结构合理、掌握农业新技术,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与推广服务能力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利用三年的时间,对全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行一轮知识更新培训,20XX年全区培训21人。其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21人;通过培训,建立一支政策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理论功底扎实、操作技能娴熟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三、培训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镇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村级科技示范户。

  (二)培训内容:高效种植实用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主导品种和农产品加工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扶持政策;农技推广的方式方法;信息技术和统计技术等。具体培训内容,各培训单位可根据生产实际,结合主导产业、基层农技人员的素质状况,因地制宜地自行确定。

  (三)培训方式: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技术员的不同需求,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分行业分部门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三种方式。

  四、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高级职称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中级职称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初级职称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管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由县农业局农技推广站牵头;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力求培训实效。 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天,学习结束后必须进行考试或考核,具体考核(考试)方法由牵头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鼓励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及农民技术员参加职业技术鉴定,对考核合格者,要按规定颁发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班主办部门要对参训学员分班次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档案,并作为今后工作考核、聘用、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020农业技能培训方案

  为全面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政治靠得住、工作有本领、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农技推广队伍,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目标,以强化科技支撑和加强农技人员队伍及科技示范户建设为重点,以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为载体,以党的农村政策、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和技术为内容,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科技水平,着力培养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知识结构合理、掌握农业新技术,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与推广服务能力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利用三年的时间,对全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行一轮知识更新培训,20XX年全区培训21人。其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21人;通过培训,建立一支政策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理论功底扎实、操作技能娴熟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三、培训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镇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村级科技示范户。

  (二)培训内容:高效种植实用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主导品种和农产品加工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扶持政策;农技推广的方式方法;信息技术和统计技术等。具体培训内容,各培训单位可根据生产实际,结合主导产业、基层农技人员的素质状况,因地制宜地自行确定。

  (三)培训方式: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技术员的不同需求,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分行业分部门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三种方式。

  四、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高级职称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中级职称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初级职称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管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由县农业局农技推广站牵头;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力求培训实效。 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天,学习结束后必须进行考试或考核,具体考核(考试)方法由牵头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鼓励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及农民技术员参加职业技术鉴定,对考核合格者,要按规定颁发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班主办部门要对参训学员分班次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档案,并作为今后工作考核、聘用、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020农业技能培训方案

  为切实实施好农业专项技术培训,促进农业增产、品质优化和农民增收,不断推动我县“三农”加快发展,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庐江县20XX年阳光工程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培训需求,结合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进一步明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着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培训补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和农民受益。

  二、培训任务

  20XX年,全县共实施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192人,其中:水稻专业1100人(万山镇400人、乐桥镇400人、泥河镇200人、同大镇100人);油菜专业92人(白山镇92人)。

  三、培训对象、内容

  结合今年全国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全县共在12个高产创建万亩示范方,对示范方内的从业农民开展技术培训,每方培训骨干农民约100人,全年培训不少于2次。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内容将紧紧围绕项目和产业发展,以主推品种、种植养殖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为主,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示范指导,注重同现代传媒手段相结合。

  四、补助标准

  根据皖农科〔20XX〕199号文件精神,农业专项技术培训按人均100元的标准执行(中央财政补助)。

  五、组织实施

  (一)确定培训机构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高产创建方建设情况认定培训机构,我县拟确定由县农技推广中心承担全县共1192人的培训任务。

  (二)开展培训工作

  1、制订培训计划。培训机构要根据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类别、专业和任务数量,精心编制培训计划,报农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计划实施,确保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落到实处。

  2、遴选培训师资。培训机构要聘请了解农村、熟悉农业,贴近农民,具有一定资质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培训教师、专家特别是基层农业技术人员作为阳光工程培训师资。

  3、编发培训教材。培训机构要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写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包括简单的讲义、明白纸等),免费发放给参训农民,确保每人一套。

  4、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机构应逐班次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

  5、项目管理和验收。要加强对农业专项技术培训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按照阳光工程规定的培训台帐、资料档案、验收考核等管理要求执行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充实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协调好各行业的关系,逐级落实责任。

  (二)强化信息公开。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将通过本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阳光工程培训任务、机构名称、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贴标准、联系电话等内容,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技术服务。组织成立技术指导组,聘请在我省的全国水稻高产创建活动专家组成员为首席专家;由县农委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农技推广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农委农业科、项目科,县农技推广中心推广股、土肥站,县植保站、种子管理站、农机局等单位的技术骨干为成员。同时,建立技术服务目标责任制,明确技术组每名成员的职责,采取包项目、包面积、包技术培训指导、包产量质量指标、包技术总结,并实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奖惩挂钩。

  (四)强化现场观摩。在水稻、油菜关键管理时期和收割前,组织县镇农技人员、技术专家、示范农户、种稻(油)大户到粮油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进行现场观摩,总结创建经验,发挥示范片宣传、辐射和培训的作用。

  (五)规范经费使用。阳光工程培训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培训机构对农民开展免费培训的相关支出。根据《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科〔20XX〕58号),明确资金开支内容和审核拨付程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审核拨付过程中应出具教学计划、教材讲义、《阳光工程培训台账》和培训现场照片。

  (六)加强监督检查。县农委、县财政局将不定期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话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管,确保培训项目规范实施。严禁骗取、套取、挪用、贪污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发生。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完善信息报送。培训机构要及时报送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8月份报送阶段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培训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