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总结]市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时间:2021-09-30 00:00:00 工作总结
二〇〇二年环保工作总结及二〇〇三年工作计划                          市环境保护局编制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第一部分:市环保局二○○二年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第五次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管理,认真执法,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以抓好大气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和治理柳江河水污染为重点,在环保综合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绩。全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优于国家三级标准,据1—10月份监测数据统计,SO 2 、NO 2 及TSP的平均浓度分别为:0.060mg/m 3 、0.028 mg/m 3 、0.158 mg/m 3 ,酸雨频率为21%;地面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国家三类水质标准;声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3dB(A),市内交通噪声平均值为70.2 dB(A),仅交通噪声轻微超标。全市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较好地实现了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顺利实施我市“十五”计划和进行西部大开发取得了良好的开端。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理论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我局在全市统一部署安排下,根据职能需要,调整精简了局机关内设机构和干部队伍。局党组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2002年元旦社论》、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江总书记在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和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座谈会及西部六省区大开发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朱总理《政府工作报告》、胡锦涛同志在广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等。通过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政治理论学习,我局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均有了明显提高。 (二)加强各科室的内部管理,提高我局的整体工作效能 为了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区纪委二次全会以及全国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方案》和《柳州市开展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局党组的安排下,我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双文明”目标管理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以及实施政务公开的具体方案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计划。通过开展上述工作,我局内部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制约机制得到完善,形成整套行业管理内部约束、考核、激励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各科室增加了办事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得到增强,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廉洁自律水平。 (三)环保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坚持不懈地抓好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对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权力观教育、警示教育等文件的学习和总结,政治思想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增强了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通过组织“三讲”教育回头看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呼声,认真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组织开展“我对廉政知多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工会法”、“档案法”、“四五普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方面知识竞赛,把理论学习与廉政教育、业务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了政治、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不断增强。 为了丰富我局执法部门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环境专业知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我局先后邀请了柳北区人民法院、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区环保局政策法规处的专家给全体监理人员授课。同时,利用工作之余,积极组织监理人员参加国家环境监理培训班学习,并赴云南、福建、湖南等地学习考察,借鉴吸收先进地区环境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经验。通过种种措施,全局监理人员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办案水平和准确性得到明显增强。 二、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围绕巩固“九五”环保成果、实施“十五”环保计划,改善环境质量这一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了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在环保宣传月期间,与市委宣传部、文明委、团市委、广电局等多家部门联合下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保护母亲河、创建绿色学校、创建绿色小区、创建绿色宾馆等活动,营造了宣传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为了贯彻中央、自治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第五次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关于加强环境警示教育的重要指示,我局配合广西环保宣教中心于6月17日至6月21日在市博物馆成功举办了“广西环境警示教育图片展”,市委书记沈北海及市四套班子领导和上万干部职工参观了本次图片展。通过参观图片展,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引起了社会各阶层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环保问题的警醒,增强了保护环境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促进突出问题的解决,推动柳州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另外我局为了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与各新闻媒体加强了联系,在各类新闻媒体上播发环保新闻稿件40余篇(条、幅),撰写市领导讲话稿7篇,促进了一批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柳州日报》对我市环保工作三十年及“十五环保工作”进行了连续报道,柳州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围绕我市一控双达标工作的核查验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高考期间噪声严管、人大及政协委员对环保执法工作的检查等各方面环保工作动态进行了全面报道。 三、加强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监理服务 截止11月底,我局按时完成今年《柳州市空气环境质量周报》共45期,获得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日均浓度有效数据1655个,其他气温、气压数据675个;按时完成全市降水酸度和降尘监测工作,获得降尘量的有效数据为75个,获得降雨量、PH值、电导率监测数据为630个,离子成分数据270个;完成柳江河水枯、平、丰三水期的监测,共获得分析数据2112个;完成网格噪声常规监测工作,获得监测数据1121个;完成88家包括委托性、设施验收、污染纠纷等大气污染源监测,获得有效数据5632个;完成242家水质污染源监测;完成348家噪声污染源监测,获得监测数据7902个;完成重点燃煤污染物排放单位的监控工作,至10月底,共监控420家(次),获有效数据420个,抽检合格率为86.2%,发布监控月报10期;完成《2001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简本、公众版及其详本的编制工作,完成1—10月监测工作月报和今年1—3季度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上报工作。为开展全市环境管理、监理等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全面落实各项制度,环境管理更上层楼 认真贯彻《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我行政审批工作中推行ISO9001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局成立了推行ISO9001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要求编制了我局审批事项的审批操作规范和法律依据手册,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五项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全面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使我局受理的项目基本能够准时办结。今年,我局设在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的窗口共办理建筑工地午间、夜间施工审批386项,受理建设项目586项,办理建设项目审批87项,办理民用建筑项目单体环保验收96项,工商营业执照签署环保意见104项,工作量位居各部门前列。工作人员态度热情,群众满意度高。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贯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对一切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坚持先评价、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把好审批关,控制新增污染源,对一些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经审查,今年不同意建设的项目共有63项,从而有效控制了新增污染源的产生。我局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617项,项目总投资326276.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45.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3%。同时,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后续管理,实行了污染防治设施从设计方案评审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推行了环境监察审核制度,保证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执行率。今年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报率为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为98%。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今年,我局共验收建设项目21项,总投资24442.93万元,环保投资2984.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2%,新增废水处理能力38986.4t/d、废气处理能力215773.3Nm 3 /h、废渣处理能力13.123万t/a。   依法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力度,督促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加强污染防治,根据全市工业污染源的变化情况,不断扩大收费面和重新调整部门单位排污收费额。今年新开征海维姆有限公司、市工程机械配件厂、地区人民医院等8家单位排污费;调整了金嗓子药厂、啤酒厂、丽宝公司等7家单位的排污费;催缴柳江造纸厂、新兴糖厂、床单厂、小冶炼厂等46家单位的排污费。今年1-10月份我局共计征收排污费1991万元,全年预计可征收2300万元以上,将超额完成今年的排污费征收任务。 五、加强综合治理,环境质量建设取得新进展 利用环保专项资金,积极扶持污染治理。主动与市计划、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办理落实财政预算年度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执行工作,至10月底止,共执行预算990万元,执行率45%;办理了2002年度第一批排污返回款环保补助资金的审核工作,共安排资金977.13万元,其中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16项,补助资金932.13万元,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项,补助金额45万元;办理了柳州锌品厂酸雨贷款申请项目的审核工作,落实贷款金额500万元,贷款期限3年。 组织实施国家清洁能源行动试点示范城市项目。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柳州市被列入全国18个实施清洁能源行动试点示范城市之一,我局为该项目的牵头单位,完成了《国家科技项目任务书》及《市政府关于实施国家清洁能源行动试点城市有关问题的承诺函》等材料的上报,并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柳州市清洁能源行动领导小组及技术组;召开了项目启动会及领导小组工作会;参加了清洁能源项目的国内外能力培训班;落实了项目的配套资金;完成了城市清洁能源数据的采集和清洁能源规划的编制工作,提交国家清洁能源项目专家组评审,在18个城市参加的评比中分别获得第五名和第二名的好成绩。 认真开展国家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排污交易政策示范城市的工作。我市是国家今年实施这个示范项目的城市之一,按要求完成了相关文件的起草报批和分配方案等编制上报工作,其中拟定的二氧化硫排污许可证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下达执行,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柳州市二氧化硫指标分配办法》,共发放了96家重点单位,其中正式证57家,临时证39个,共188个源。并拟定了《污染物在线监测管理办法》,正在寻找选择排污交易点。 日元贷款项目进展顺利。我市利用日元贷款先后于96年、97年、98年签约了6个子项目,即柳州市民用煤气第三期工程、柳州市立冲沟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柳州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硝酸一系统尾气NO X 治理工程、柳州钢铁(集团)公司焦炉煤气脱硫综合利用工程、柳州锌品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治理搬迁工程、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目前,柳化和柳钢项目已经完成,顺利通过了区环保局竣工验收,正着手准备日方需要的竣工材料。其余四个子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柳州市民用煤气第三期工程——蟠龙山和板栗园混气站已通过消防和环保专项验收,并完成中压敷线20公里;10月30日蟠龙山混气站正式对外供气,情况良好;柳北混气站站址已通过规划、环保、消防、地震等部门审批,正在办理施工图报建。柳州市立冲沟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工程设计变更已获区计委批准;污水处理厂厂区南北侧氧化沟主体及污水调节池排洪渠主体均已完工;正在进行调节池坝砌筑和库区场地平整;采购的第二批设备陆续到货。柳州锌品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治理搬迁工程——需征农用地40.9054公顷已获国务院批复;公用辅助设施包的评标报告已获日方银行驻北京办事处批复,三条生产线的国际竞争性招投标评标工作已经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已由中国有色工程总院编制完成,准备上交国家水利部评审。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7月下旬,在柳州京都宾馆召开了柳电烟气脱硫项目技术方案专家咨询会;组织与会专家赴江西、浙江、广东等地考察电厂烟气脱硫技术;目前,柳电公司正委托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院做2×200MW机组石灰—石膏法、简易湿法和烟气循环硫床法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圆满完成。在时间紧、任务重、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按时保质完成了我市2001年城考结果汇总工作,城市综合定量考核评分比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总分为77.2分,比上年增加7.6分。 为迎接自治区第四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活动,编制了南珠杯竞赛环境保护自检方案,按时完成了南珠杯竞赛环境保护自检情况汇报的上报工作,今年自检分为110.18分(满分为126分),比上一届增加3.9分。由于工作出色,我局获得柳州市南珠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监管生态科韦守家同志获得先进个人称号。 六、继续推进环境法制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为严格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和规范柳州市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拟定颁发了《柳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管理办法》,完成了《农业法》修改方案并报市人大。另外,我局还代市政府拟了3个规范性文件:(1)《柳州市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管理办法》;(2)《柳州市大气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3)《柳州市建筑施工环境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了自治区、市人大领导督办的关于“柳州多家电镀厂废水污染柳江河”的群众来信;顺利完成《柳州市防洪堤白沙堤锌品厂原泵站受酸水腐蚀的调查处理方案》,经讨论后交有关部门实施;对震远电子厂等八家电镀企业及各非法炼油厂进行查处;办理完成了柳州市滨江宾馆、柳州市华力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我局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答辩工作,并对柳州市华力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执行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今年1-11月,我局共受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31件,立案登记121件,结案105件。其中:罚款已结案共计66件,警告23件,免予处罚案件9件,责令停产5件,责令恢复使用环保设施2件。1—10月共收缴罚款(已进财政国库)13.309万元。 增加对重点污染源及敏感地区现场检查频次,加强节假日、恶劣天气及夜间的突击检查,今年共调查处理了柳锌污染防洪堤、柳城糖厂污染沙埔河、北生药业污染鸡喇村鱼塘、古岭酒厂污染铜鼓岭水库、凤山糖厂污染柳江河等27起环境污染事故,事故处理率为100%;处理华力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噪声扰民等1267件环境污染纠纷,处理率为98.6%。 今年一、三、四月份,我局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的通告》,联合市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防疫站等部门对全市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进行了三次联合检查,共出动车辆28驾次,人员136人,检查经销商及用户667家,查获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135000只,并送往塑料加工厂进行回收处理。 在国家环保总局号召开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制止环境污染反弹”期间,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柳州市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有奖活动的通知》,经市政府颁布,在全市实施。严查期间,共受理群众举报701件,对其中315人分别给予50—600元的奖励,本次严查行动,共出动人员593人次,检查了354家企事业单位,对64家有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中40家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有效打击了全市环境违法行为,为改善全市环境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按照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市整规办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柳州市环保局环境安全监督办公室”,并制定了《柳州市环保局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按照上级要求,还制定和上报了《柳州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实施细则》和《柳州市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现场应急监测方案》。今年5月至9月期间,我局还参加由市经委组织,工商、公安、技术监督、卫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11人次,对9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为了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放射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健康和环境安全,自治区环保局、卫生厅、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局与市卫生局、公安局联合成立了柳州市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办公室。2002年9月12日至20日,我局与市卫生局、公安局共出动30人次对全市所有涉源单位逐一进行联合检查,共检查出涉源单位28家,放射源种类11种,总活度约2.8万居里,对各单位在放射源使用和保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促进了放射源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七、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方针,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并重,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提出的新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对我局环保工作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今年伊始,我局联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全市非煤矿山的安全和环保整治力度,对其中位于白莲洞附近的采石场进行检查,撰写了《关于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检查情况汇报》,并上报市政府;对我市18家、柳江县75家、柳城县52家非煤矿山进行检查,对未办环保审批手续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采石场一律要求停产;贯彻执行自治区环保局《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开展“菜篮子”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对我市“菜篮子”产品产地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做好“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现状专项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准备明年开展此项工作;代市政府拟写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通知》,由市政府以柳政发(2002)104号文下发全市执行;提出以柳城四十八弄自然保护区和建设两个生态示范点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突破口,开创我市生态保护工作新局面。 八、加强环保科研和信息化建设,夯实环保工作基础 发挥第一生产力作用,增强科技支持能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工作在我市陆续展开。今年4月份,我局与中国环科院认证中心在宜州市联合举办了第三期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内审员培训班。目前全市已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有1家(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组织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有柳州工程机械厂、柳州电厂、柳州车辆厂及广西区第三建筑集团公司等4家。 积极开展2002年度我局环保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申报市级项目有3项:《柳州市道路交通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柳州市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体系建立与应用研究》、《层燃炉高固硫率型煤的研究及工业试验》,其中《柳州市道路交通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对策研究》已经同意立项。申报柳州市环保局项目有10项,其中7个项目已经立项,目前各个课题正在有序地开展工作。按照市科技局《关于申报二ОО三年柳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经专家评审组研究决定,我局向科技局报送了《柳州市环保电子政务系统》、《柳州市市区机动车尾气污染现状、成因及对策研究调查》、《柳江河水中有机毒物污染调查及对策研究》和《柳州市固体和危险废弃物处理技术应用研究》等4个代表性课题作为2003年环保科研方向。 信息建设取得新成果。完成了日本政府无偿援助项目《国家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柳州市环境信息中心建设项目》,4月8日通过国家环保局和日本工营株式会社日方项目咨询商的现场检查验收,于4月24日正式交付使用;按市委的要求在1月20日前完成了我局领导政府视频会议系统的网络布线及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对我局办公自动化局域网络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网络采用对等网连接方式,实现了我局局域网资源和互联网信息资源的共享。目前,信息中心的基础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中心机房的各项系统及相关软件运行正常,系统及网络建设正在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6月10日—15日,针对全局干部职工举办了3期电脑操作培训班;圆满完成了竹鹅溪污染现状与综合整治对策多媒体展示软件项目,项目得到有关领导和专家的好评。 九、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为群众排忧解难 积极受理市民投诉,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截止11月底,我局通过市政府热线“12345”和新开通的全国统一环保投诉热线“12369”共受理市民环保投诉890起,出勤890次,处理率100%,做到件件有着落,深受市民好评。 严把夜间施工审批关,加大夜间噪声监理力度,对一些污染严重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工地的夜间施工不予批准。为了保证学生在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局与柳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采取为期20天的强制性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检查柳兴公司原砒霜生产线、市综合冶炼厂、白莲淀粉厂等化学危险物品单位,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与整规办等单位联合检查、封闭柳州市13家小炼钢厂、2家废油加工厂和3条街区的无证OK厅;检查全市33家电镀生产企业或车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对偷排电镀废水的市仪表总厂第一分厂予以重罚;今年1—10月,共计抽查用煤单位422家,其中达标362家,用煤含硫量抽检合格率达85.8%,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市区二氧化硫的污染。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我局通过多渠道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方征求办理建议,依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解决所提出的环保问题。今年我局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3件,包括市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8号、59号、159号以及市政协委员关于东化电原渣污染回民坟等2个提案、柳北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意见1件和郊区第五届人大第13、19号2条建议等,被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授予办理提案先进单位。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今年环境保护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的环境保护还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柳州是广西的工业重镇,虽然我们已经甩掉全国四大酸雨区的帽子,全市地面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但巩固提高的任务仍很繁重;同国内先进城市相比,在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管理工作中,我们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问题体现如下: (一)环境噪声及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日趋突出; (二)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仍有较大难度; (三)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及机动车尾气仍需强化综合治理; (四)固体和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需深入开展; (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继续加强; (六)环保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七)环保管理体制尚待完善,市、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不利于有效地贯彻环境政策和环保法规; (八)环保队伍自身建设尚需进一步提高。 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针对上述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同市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沟通,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各个方面的工作。   第二部分:柳州市环保局二○○三年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1、《柳州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 2、《柳州市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规划(1996—2010年)》 3、《国务院关于“两控区”的划定批复》 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经济区域2010年环境保护规划》 5、《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6、《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7、《柳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8、《柳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9、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等 二、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坚持以人为本,建设良好人居环境,强化城市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及声环境的保护,强化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为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奋斗。 三、计划目标 到2003年底,全市的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改善,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应保持或优于2002年度的水平。大气环境质量除二氧化硫保持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外,其余指标要保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柳江河地面水环境质量保持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城市声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进一步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02年度水平以下。 城市烟尘控制区面积、噪声达标区面积分别保持达到91平方公里和44.487平方公里。 四、计划任务 (一)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十六大报告高度概括的十条基本经验之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中明确强调,坚持扩大内需方针,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根据我市六县四区行政区划的新特点,本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大各县农业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力争生态环境与人口、资源协调发展。 (二)以实施 “ 蓝天碧水工程 ” 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从根本上控制大气污染。一是继续实施大气二氧化硫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按照2005年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目标,做好第二阶段大气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以及国家大气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排污交易政策试点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二是启动并实施清洁能源行动试点城市项目,优化调整柳州市的能源结构,采用洁净煤和清洁燃烧新技术,减少城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三是继续贯彻市政府2号通告规定,加强对全市用煤(油)含硫量的监督管理,用煤(油)单位含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四是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燃烧方式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施搬迁治理;五是继续抓好利用第四批日元贷款酸雨治理项目的实施工作;六是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重点实施对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的饮食油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最后,联合公安、交通、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和管理。 综合防治水污染。在抓好工业污染源废水达标排放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企业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推行清洁生产,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贯彻执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用建筑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告》和《关于宾馆饭店招待所居民小区要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通知》的规定,对民用建设项目生活污水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杜绝城市生活污水污染源的产生;加大环保投入,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抓好龙泉山污水处理厂在建项目和竹鹅溪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河北环岛生活污水截流工程和新建白沙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拟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严格执行市政府发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的通知》(柳政发[1997]147号)和《柳州市饮食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定》,加大对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力度,努力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水平。 (三)分步骤开展固体和危险废弃物的防治工作,促进固体和危险废弃物的“三化”处理 鉴于固体和危险废弃物存在污染性和安全性以及我市在该类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对落后,从2003年开始,我市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依照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企业化的方式,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分步骤对各类固体和危险废弃物开展整治工作,逐步建设各类固体和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系统,并逐步建立健全固体和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和危险废弃物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消除其安全隐患。 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的通告》(柳政通字[1999]9号)要求,进一步开展对城市“白色污染”的防治工作。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和辐射源的监督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和自治区环保局、卫生厅、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确保万无一失”的原则,定期向生产或使用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源的单位开展安全法规宣讲和管理经验介绍,提高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恶性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健康和环境安全。建设废弃危险化学品集中处理设施和专用储存仓库,对废弃的危险化学品集中进行最终处置。 (五)大力建设 “ 绿色环保社区 ” 工程,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建设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环境保护理念,建设“绿色环保社区工程”,开展“保护母亲河,建设绿色家园—绿色大行动”系列活动。一是积极创建绿色环保社区;二是积极建设绿色环保教育基地、酒店、宾馆、学校等,逐步提出指标体系,抓好示范,以点带面,全方位倡导环境和生态保护。三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促进城市生态工程的建设,完成我市城区生态功能区划的规划工作,启动我市所辖六县的生态功能区划、规划及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前期立项、调查工作,从根本上遏制农村生态环境逐步恶化的趋势,恢复和保护我市城区和农村的生态功能。   (六)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水平,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抓好企业污染治理,确保外排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不断提高我市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工业污染监管制度的改革。推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积极推行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理,切实提高设施运行质量。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三是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严禁在饮用水源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和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有污染的项目,对位于上述区域的现有污染企业予以关停和搬迁。四是加快实施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搬迁。五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七)重视环保法制、宣教、投入、科技等重要环节,促进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配合立法机关制定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以环境法制和环境道德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宣教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把环境保护投资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当年财政预算。促进环保科研开发项目的立项和科技攻关,重点研究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重大环境课题,建设示范工程,推广最佳实用污染防治技术。 (八)加强环保队伍和基础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要 开展环境监理、监测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标准化建设方案并逐项落实,提高队伍、装备和管理水平,更有效地发挥监理和监测网络在环境管理中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实效性,全面加强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建设。 (九)深入开展行风政风建设活动,促进我局两个文明建设上新水平 在全市环保系统积极开展创建诚信、文明行业活动。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实行政务公开。二是进一步强化为广大基层企业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努力建设一支诚信、文明、廉洁、高效的环境保护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