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局查询】安全监管局2017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时间:2021-09-30 00:00:00 工作计划

  2017年继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推动安全知识、安全常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增强全民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将安全文化思想传播到企业,推动职工自觉抵制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xx打赢经济翻身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为依据,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紧紧围绕xx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提高安全监察人员执法业务水平,全面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努力实现“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要做到政府部门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全覆盖;

  (二)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业务知识全面得到提升,监管监察能力明显得到提高。

  (三)以我市安全培训机构为依托,开展高危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再培训率达100%。新任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00%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

  1.举办4期安全生产管理专题讲座。培训内容:(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2)安全心理学。(3)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4)安全监管执法实践与实务。形式:电视电话会议。邀请全国安全生产专家做专题讲座。参加人员: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业务科长以及高危行业和非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每期约600人。(时间:1月、4月、8月、12月)

  2.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轮训一次。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举办一期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时间2天,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事故调查与处理及事故案例讲解分析等,参加人数约120人。(时间:5月份)

  3.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举办一期全市乡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四所合一”安监人员培训班,培训时间3天,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监管执法实践与实务、事故隐患排查与风险管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事故调查与处理以及案例讲解。参加人数约150人。(时间:5月份)

  4、组织一期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专题培训班。培训时间5天,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监管执法实践与实务、事故隐患排查与风险管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事故调查与处理以及案例讲解。参加人数约100人。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在XX举办。(时间:9-10月份)

  5、组织市县两级安监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自治区安监局举办2017年视频专题讲座。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实务、安全生产管理新知识、新技术、应急救援管理与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等以及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相关行业(领域)专业知识等(时间:1-12月)

  6、开展安全培训考评人员业务培训。组织考评老师参加自治区安监局相关培训学习,做到考评人员和监考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时间:9月份)

  (二)创新培训形式,切实提升安全培训质量

  1、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机构。进一步完善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软硬件工作,加快桂平市、平南县安全生产考试点的建设。加强考试组织工作,健全培训考试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加大投入,探索采取自建和合作的方式,依托建设市级特种作业实操考试基地,全面规范我市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时间:1-12月 )

  2、创新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方法。为促使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各县市区根据需要举办一期以上培训班,市局将视情况举办。(时间:10月底前完成)

  3、实施安全培训机构备案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实行全市安全培训机构末位约谈机制。要求xx市辖区内开展安全培训的机构,将专职教师、教学组织和实习实训设施情况向市安监局书面报告并对培训制度、培训质量、学员考试率等方面开展考核评分,连续两年排末位的机构,落实约谈机制。对符合办学条件的培训机构,向社会公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开、公正、透明的服务。(时间:1-12月)

  (三)推进社会化全员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狠抓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建立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复训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中须对安全知识再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每年开展安全知识再教育。各县市区要重点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复训及高危企业、重点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着力强化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再培训工作。(时间:1-12月)

  2、推进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建立高危行业农民工岗前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培训的同时,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结合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举办农民工夜校、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农民工安全操作技能。(时间:1-12月)

  (四)增强培训统计,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安全培训信息统计是安全培训基础性工作,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安全培训统计要求,凡经培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信息,必需全部录入相关统计报表。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督促企业、各培训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将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数据录入xx市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防止漏报、虚报以及逾期不报等现象,保证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时间:1-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把安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培训工作同安全监管工作统筹安排,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培训目标责任制。要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社会资金积极资助的安全培训机制,确保安全培训投入到位。

  (二)加强安全培训宣传

  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活动和向企业发放有关安全培训法规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有关企业安全培训的规定,努力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意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要充分调动企业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氛围。

  (三)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检查督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或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全面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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