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手册如何补办上海市劳动手册办理流程】【上海市劳动手册如何补办?】上海市劳动手册办理

时间:2021-09-30 00:00:00 证明
劳动手册是用于记录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情况,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求职登记和应聘就职的证件。小学生作文网www.fanwen112.com/article/201701/temp1483436987336061748.jpg!djb" width="500" />

 

  劳动手册办理地点

  序号机构全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1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77号9楼(021)32511266

  2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1996号(021)58603450

  3上海市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995号(021)50876416

  4上海市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一楼A厅(021)64388972

  5上海市徐汇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99号(021)64072364

  6上海市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长宁区安西路37号(021)62124176

  7上海市长宁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长宁区武夷路517号(021)62400032

  8上海市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2100号(021)52564588

  9上海市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1036号(021)52662163

  10上海市闸北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912号6楼(021)66057103

  11上海市闸北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闸北区沪太路707号(021)56083835

  12上海市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191号5楼(021)65211805

  13上海市虹口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191号(021)65223921

  14上海市杨浦区就业促进中心(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中心)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605号C-D(021)33193330

  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728号(021)25032995

  15上海市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东路6号(021)63295445

  16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525号(021)63083832

  17上海市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379号5楼(021)62555995

  18上海市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241号(021)62312259

  19上海市宝山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6号(021)56111343

  20上海市宝山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026号(021)56126213

  21上海市闵行区就业促进中心(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闵行区莘潭路168号(021)51518097

  22上海市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福宁弄88号(021)69530381

  23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021)39989055

  24上海市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603号(021)57922288

  25上海市金山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金山区石化卫零路365号(021)57969921

  26上海市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5号楼1楼(021)67848637

  27上海市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378号(021)67848611

  28上海市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浦仓路252号(021)33862059

  29上海市青浦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200号(021)69717147

  30上海市奉贤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A楼2楼(021)67116427

  31上海市奉贤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人民南路150号(021)67116971

  32上海市崇明县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新城翠竹路1501号(021)69696988

  33上海市崇明县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118号(021)39622001

  上海市劳动手册怎么办理?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肄)业生,可凭户籍证明、身份证、毕(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证件照两张,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区县专业人员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

  城镇初高中毕(肄)业生还须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劳动手册》。

  2、企业中的原固定制职工暂不发《劳动手册》,待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后,按规定向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或换发。

  企业中的原固定职工在职期间被其他单位招收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原单位出具的退工通知单(原单位应注明原固定制职工)按《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时发给。

  3、协保人员等特殊身份人员按本市有关规定申办《劳动手册》

  4、其他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发给。

  《劳动手册》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县劳动局加盖钢印后,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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