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纳日制度

时间:2021-09-30 00:00:00 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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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费收纳日制度 第一篇

韩佐九年制学校党支部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机关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费收纳日制度 第二篇

中共*****************委员会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党员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基本义务。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2008〕3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党组织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必须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党支部在计算缴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

第二条 对每个党员的党费缴纳情况要进行记录,明确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缴纳比例、每月应缴纳数和实际缴纳数等,并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以使大家共同监督。

第三条 党员必须按期主动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1次。党费一般不得由别人代交,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交或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党组织不能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党费。

第四条 严格专人收缴党费。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党员党费的收缴及《党员手册》登记工作。

第五条 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六条 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缴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七条 党员增加工资后,以增加后的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核定、缴纳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缴纳党费。

第九条 每月缴纳党费的比例:

(一)在职党员

1.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的比例缴纳党费;

2.税后月收入3000—5000元(含)的按1%的比例缴纳党费;

3.税后月收入5000—10000元(含)的按1.5%的比例缴纳党费;

4.税后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缴纳党费。

(二)离退休党员

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每月5000元及以下的按0.5%的比例缴纳党费,每月5000元以上的按1%的比例缴纳党费。

(三)流动党员

1.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缴纳党费的标准执行;

2.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缴纳党费;

3.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缴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可向流出单位党组织缴纳党费。

第十条 每个党员要提高对缴纳党费的认识,主动向支部组织委员缴纳党费。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热爱党、支持党的工作、党性强的表现。而且党委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先进支部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十一条 本制度从公司党委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6关于印发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纳日制度 第三篇

关于印发三会一课制度

五连、社区党总支,各党委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针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工作中查找出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七十九团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七十九团党委办公室 2016年6月5日

七十九团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促进党支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农四师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结合我团实际,制定七十九团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

1.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参会,应履行请假手续。设立了党小组的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未设立党小组的支部,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和增加会议次数。

2.党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要作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3.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定期听取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3)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讨论决定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4)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5)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6)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

二、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1.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3)讨论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安排部署支部活动。

(4)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

(6)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定期召开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是党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员较少或未划分党小组的支部,也可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3.党小组会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2)传达支部决议,讨论制定贯彻的措施。

(3)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和布臵任务,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酝酿讨论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事宜。

四、定期上好党课

1.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等方面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重要内容。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应全部参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有计划的培养。

2.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

3.党课教育的内容:

(1)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传达兵、师、团各级会议、各项方针政策。

(2)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及各阶段、各时期党的学习教育活动安排。

(3)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五、切实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部书记对本单位党支部(所属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工作负总责,团党委政工办具体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1.抓好基础工作。各党(总)支部,要建立健全党组织设臵台帐、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按要求做好党员党费基数核定和收缴工作,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流动党员登记发证,确保不遗漏一名党员。要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按照“有标志牌、有党旗党徵、有电教设备、有工作制度、有活动台账和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六有标准,建好规范化的党员活动室,为开展“三会一课”打下坚实基础。

2.加强业务指导。团党委政工办要指导全团各基层党支部制定切实可行的“三会一课”计划,通过合理安排活动时间,保证“三会一课”正常开展。同时,对基层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课的请示在会议召开前进行批复,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会后,对党支部上报的会议报告进行整理并提交党委进行审查,涉及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的奖励、处分和其它重大问题,应及时建议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并予以批复。

3.加强管理监督。“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团党委政工办每年将定期开展落实“三会一课”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团通报,并作为党建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4.强化责任追究。基层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在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职责自觉组织党员认真参加“三会一课”。党员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视其错误性质给予批评教育,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领导率先垂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示范,自觉服从支部安排,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领导除参加机关支部活动外,每年还要参加联系点单位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支部“三会一课”时,要积极发言,引导党员畅所欲言,会议结束时要作简要点评,在会议记录上签署姓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要调阅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6.改进活动形式。各单位党支部要结合单位实际,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改进“三会一课”的形式。除安排学习党内文件,讨论党的建设和工作的重要问题,通过支部决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外,还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比、学、赶、帮、超竞赛活动,组织对社会问题、热点问题讨论,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电教片,请上级党组织领导、老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作政治形势、光荣传统、党风党纪教育报告和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开阔党员的思想和眼界,增强党性党风党纪观念,提高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

六、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会后事宜及资料的归档

党员大会结束后,党支部必须在三日内向团党委书面报告会议情况,内容包括党员到会情况,表决及决议情况,党员签名表、决议依据及数据等。 “三会一课”的有关资料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负责收集整理,每年年终装订成卷,归入档案,由组织委员负责保管。组织委员如有调整,档案资料在支部书记监督下交接,新、老组织委员和支部书记在档案资料上签名盖章。

附件: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程序

2.召开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程序

3.召开党小组会的程序

4.上党课的程序

关于印发三会一课制度 [篇2]

各村党支部、东方党总支:

现将《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武组发〔2016〕4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落实文件精神。

中共大庄镇委员会

2016年6月24日

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各镇(办、社区)党委、县级各部门党委,县直机关工委:

根据《党章》和《关于严格党组织生活制度通知》(武办字〔2104〕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庆“七一”和“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现就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认识

“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新时期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三会一课”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三会课”制度,切实担负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和规范化

“三会”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即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实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主要任务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课。一般每半年讲一次党课。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主要任务是: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结合实际,深入学习中省市县委相关文件、讲话精神,对党员进行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部委员担任。

三、认真组织,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会质量

(一)准备要充分。在组织“三会一课”之前,要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小组)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要事先将会议内容通告给党员或与会委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

(二)内容集中,重点突出。组织生活安排的内容要适当集中,每次活动集中解决一至两个主要问题。组织学习或听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加深体会,提高认识。

(三)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围绕党的自身建设,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来安排和组织好“三会一课”内容。“三会一课”要突出思想性,着重解决党员思想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对党的信任,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等问题。

(四)要积极改进“三会一课”的活动形式。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有效形式,在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上不断改进创新,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创新中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要把支部党员大会与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

四、做好表率,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双重组织生活会是指由党的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参加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对于领导干部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增进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加强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党的组织观念,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组织生活的矛盾,主动地与支部、小组联系,积极参加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

五、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

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负总责,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畏难情绪,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要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实施,认真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注意“三会一课”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把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将根据《关于严格党组织生活制度通知》(武办字〔2016〕131号)精神,结合党建工作督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加大“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督查力度,并作为年终党建考核的内容之一。

关于印发三会一课制度 [篇3]

一、关于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

(一)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意义(为什么要将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作为专题培训内容?)

就全国来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党员开始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使得党员队伍中出现了一个日益庞大的流动党员群体。有资料显示,2016年全国共有农民工2.7亿人,其中有流动党员近400万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党员流动呈现出四种趋势:一是流动党员的数量将会越来越多;二是党员流动的范围将会越来越广;三是党员流动的时间将会越来越长;四是流动党员主体突出但结构日益复杂。除此之外,流动党员中文化素质较高、有技术专长的人将会逐步增多,党员流向的行业也会日益广泛。在这种情况下,流动党员的管理就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既是新形势下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才合理配置的必然要求,更是新形势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

就我们商洛来说,今年市委提出了“五大党建”,即农村党建、社区党建、机关党建、非公党建和流动党建,将流动党建与其它4个党建并列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以前我们也经常抓流动党建,但并没有将其与农村、社区和机关党建相提并论、并驾齐驱,由此可以看出,流动党建已经成为当前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流动党员的概念及界定

200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流动党员的概念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我们一般理解为:离开原组织关系所在地连续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出务工、经商、居住,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流动党员的概念包含四个条件:其一,流动党员的前提条件是党员的流动基于就业或居住地的变化等原因而形成;其二,流动党员的时间条件是党员必须流动时间较长;其三,流动党员的核心要件是党员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所在党组织活动并履行党员义务;其四,流动党员的必要条件是党员必须未同新单位或新居住地的党组织建立新的组织关系。这四个条件需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三)流动党员的类型划分

根据对流动党员的概念界定,我们一般以地域分布、身份特征和流动党员的实际状态对流动党员进行分类。

1.以“地域”分布将流动党员分为三类。一是从本地流出的党员;二是在本地流动的党员;三是从外地流入本地的党员。

2.以“身份”特征将流动党员划为四类。一是农村流动党员;二是城市社区流动党员;三是部分转业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流动党员;四是外出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连续时间超过3个月,或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而人事行政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员。

3.以流动党员的实际状态将流动党员分为五类。一是“地下党员”,即进城务工并已在居住地工作或生活半年以上,而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且不过组织生活的农村党员;二是“口袋党员”,即随着原单位被改制、破产、重组而下岗在家或务工,或者退休,且组织关系虽已转出却没有转入社区而揣在口袋中的党员;三是“挂靠党员”,即组织关系从原单位转出后,暂时存放在民政部门和人才服务中心的部分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四是“户口党员”,即一些派驻外地,但是管辖关系仍在原单位,且在外地工作或生活半年以上而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党员;五是“隐名党员”,即从原单位流入新单位后而不愿亮明身份的党员。

(四)流动党员的特点及流动趋势

1.流动党员的特点

流动党员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出现的一个特殊党员群体,具有不同于传统体制中党员的特点。

一是流动党员群体内部的个体差异性较大。具体表现在个人素质上,既有文化水平较低的流动民工党员,也有高水平的流动人才党员;在从事行业上,既有文教卫部门,也有厂矿业、商业等;在对党的感情上,既有游离组织管理的,也有有心纳入新的党组织管理却又苦于无路的。

二是流动党员群体的稳定性较差。有的是因为他们所从事的一般是一些流动性十分强的工作,有的是因为他们所在的企业不愿稳定地雇用人。所以一地的流动党员群体在数目上、分布上常常不断地在发生变化,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变动十分频繁。

三是流动党员群体参与党内组织生活的动力不足。他们中有些人是因为面临生活焦虑,没心思参与组织生活,有些人是觉得已离开体制内单位组织,再参加组织活动已没有实际意义,不愿再参与党组织的相关活动,还有一些则是感觉自己与暂居地、现工作单位各方面都很隔膜,无法融合,故有“做客意识”,既是做客,自然认为也无必要在组织上密切联系了。

四是流动党员群体对党组织管理的认同感不强。这一方面是因为流动党员走南闯北,接受新鲜事物多,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较快,务实、效率观念的提高使他们不愿在党组织活动上花费时间。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目前传统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所呈现出来的单一性和机械性,确实也已不能适应流动党员群体的需要。

2.流动党员的流动趋势

(1)农民工流动党员: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从经济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二是有序流动与无序流动并存;三是工作逐步稳定与流动频率加快并存。农民工流动党员的从业特点表现为从业层次差异较大,从业领域以非公有制企业为主。

(2)城市社区流动党员: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居住分散,分布广泛;二是构成多样,素质参差不齐;三是流动性大,各种信息难以收集。

(3)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主要特点是他们具有较高的文化和综合素质,党龄一般都比较短,并且可塑性较强。

(五)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存在问题

以传统党建的设计来教育管理流动党员已经不适用,但新的适合流动党员自身特点的教育管理尚处在探索之中,全国各地党建工作者普遍感到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难度较大。目前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主要存在“五难”问题:

(1)底数难摸清。组织找党员难和党员找组织难这“两难”导致“两不找”或“两不管”,以致出现了许多“挂名党员”和“空挂党员”。

(2)管理难落实。流动党员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能按规定接转党组织关系,不能按时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不能按期转正。

(3)教育难适应。教育理念落后,教育内容单一,教育方式呆板。

(4)活动难开展。党员组织生活参加难,党员活动组织难,党员教育培训难,党员权利义务监督难,党组织活动协调难。

(5)作用难发挥。部分流动党员未能充分发挥“领头雁”、“信息员”和“联络员”等先锋模范作用,甚至极个别流动党员产生副作用。

此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组织架构难也是目前面临的一大难题。

2.主要原因

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这些问题和难题,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还有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的原因。

(1)流动党员群体的特点是客观原因。流动党员外出方式多,活动区域大,从业范围广,流动性极大,导致客观上不易管理。

(2)党组织和流动党员自身认识存在偏差是主观原因。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认识不足,思想上存在误区。而部分流动党员也存在组织观念淡薄、党员意识不强等问题。

(3)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制度方法不完善是制度机制原因。目前,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体制基本上沿用传统“条归条、块归块”的办法,且条块之间的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管理方法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不够,没有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管理格局。此外,各级党组织还没有建立流动党员的专门管理机构,加之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薄弱及其发挥作用时的客观受限,都使得流动党员的管理力量薄弱。

(六)创新流动党员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我们将从管理的理念、制度体制和方式方法等方面来创新流动党员管理的思路与对策。创新流动党员管理首先要创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理念需要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思想约束、轻制度建设向思想约束与制度建设并重转变,由重义务、轻权利向义务与权利并重转变,由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

1.针对流动党员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组织设置不健全等问题,要“打造网格一体化的组织平台”。打造网格一体化的组织平台是为了构建网格一体化的动态组织管理模式。“所谓网格化的党组织是指在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部门分别建立各种类型的党组织,构成一个组织系统,形成网格化的组织架构。”网格化组织管理模式以一体化的网络建构为基础,通过网格的形式,来实现全国党员的信息资料和组织生活的一体化管理和流动党员治理。以上所解决的是流动党员难找组织和简化组织关系转接程序的问题。

2.针对流动党员不找组织,形成“挂名党员”、“口袋党员”的问题,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以解决党员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第一,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关怀服务机制,以激发流动党员的活力。健全关怀服务网络、困难救助机制、权利保障机制、素质提升机制、健全互助服务机制。第二,通过实行党员党籍年度注册管理的方式,建立健全约束机制,以解决继续出现“挂名党员”和“口袋党员”的问题。

3.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不规范和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定期举行由流入地的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综治、计生等单位以及流出地组织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实现两地信息的互通有无。建立“党员身份证”制度。可以借鉴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和管理方法,并由组织部门借助电子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4.针对流动党员教育学习内容和方式单一呆板的情况,流动党员教育学习要“突出规范性”、“增强针对性”和“讲求灵活性”。一是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在坚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教育的同时,根据流动党员在不同岗位、不同时期会产生不同思想问题的实际,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教育。二是传统教育与网络教育相结合。在坚持经常性邮寄文件、学习材料的同时,通过完善远程教育网络,把开展远程教育作为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补充。三是基地教育与脱产教育相结合。以流出地党组织设立的党员活动室为教育基地,对流动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5.针对流动党员活动开展难等问题,通过“建立动态管理的物质保障机制”来进行解决。一是要实现各类党组织在人力和物力方面的党建资源共享;二是通过把管理经费纳入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财政转移支付范围、鼓励“两新”组织对本企业的党组织活动提供经费支持、鼓励党员个人对组织活动给予经费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活动经费。

6.针对流动党员作用发挥难的问题,要为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一是以组织流动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为载体,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平台;二是通过对流动党员设岗定责和年终进行综合评议,促进流动党员作用的发挥;三是通过研究制定对一些做出突出贡献的流动党员给以物质和精神奖励的政策措施,激发流动党员多做贡献的积极性。

二、“三会一课”

(一)概念

“三会一课”,即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程序和有关规定

1.支部大会

(1)基本程序

①选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

②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开始开会。

③党员围绕进行民-主讨论和表决。

④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2)有关规定

①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

②支部大会必须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党员到会才可举行。

③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

2.支委会议

(1)基本程序

①会前准备。确定议题、开会时间、地点,向全体支部委员通报情况,每一位支部委员作好参加会议的准备。②召开会议。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议题和议程,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对落实决定事项作出明确分工。③整理支委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存档备查。

(2)有关规定

①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②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3.党小组会

(1)基本程序

①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②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③根据讨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④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记录本由党小组长负责保存,党小组长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支部汇报。

(2)有关规定

①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②党小组会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③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

4.党课

(1)基本程序

①课前准备。确定课题和讲课时间;精选讲课教员,认真备课。②集中组织党员听课。③课后消化,组织讨论或测试。

(2)有关规定

①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不过,至少每个季度一次。②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