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 雇佣合同法律规定
证明。雇员应该在终止合同时,返还一切与雇主有关的工具、文件或证明文件。
126条
若在雇佣期间出现雇主变更,则在变更期间6个月内合同对新旧雇主均有约束力。
在6个月期满后,则合同仅对新雇主有约束力。
127条
若雇员的工作性质包括与雇主客户接触或接触到雇主的商业机密,则雇主可以要求雇员在离职后不可以从事与其相竞争的活动。
前述规定那个只对年满21周岁的雇员生效。
同时,合同的限制仅限于处于保护雇主的目的规定对离职员工从事工作的时间、地点和工作性质进行限制。
128条
若非本国国籍员工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离职,则雇主在一年内不可以再次雇佣该员工。
任何雇主都不可以在已知该外籍人士有不合规历史的前提下雇佣该人员。
129条
若外籍员工提前通知雇主其终止劳动合同意愿,并在通知期满前离职,则即使雇主同意其离职,其依然无法在一年内找到新的工作。
任何雇主不可以在已知该外籍人士的不合规历史的前提下雇佣该人员。
130条
外籍员工在获得下一份工作前获得劳工部、社会保障部以及前任雇主的许可,则其不受128和129条的限制。
131条
在合同终止时雇主应该承担合同中规定的雇员的返乡费用。
若在合同终止后,雇员被另一雇主雇佣,则新的雇主需要在雇佣关系结束后负责雇员的返乡费用。
若在合同期满后,雇主没有支付员工的返乡费用,则主管劳动保护部门将会代为支付费用并从雇主的保证金中扣除。
131条 – 细节1
根据1986年10月29日生效的第12号联邦法律:
1-在执行上述规定时,返乡费用指返乡交通费用和合同中规定的或相关法律规定的交通费用和行李托运费。
2-若雇主提供住宿,则在终止合同时,员工需要在30天内搬出宿舍。
3-雇员不可以因任何理由延迟搬离宿舍的时间,若延迟搬离,则雇员需要支付以下费用:
a-条款1中所提到的费用
b-合同结束奖金以及其他合同中或法律规定的奖励
4-若雇员对于返乡款项数额没有异议,则主管劳动部门将会在接到通知的一周内以报销的形式向雇员支付该笔费用。
5-在以上情况下,2号条款中提到的30天通知期限截止日期为雇主支付相关费用的日期。
若员工没有在规定日期搬离宿舍,则主管劳动部门可以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将员工请出宿舍。
6-在主管法院公布判决结果前,雇主不可以以任何形式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131条- 细节2
根据1999年10月17日生效的第14号联邦法律:
1- 雇主需要向主管劳务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该保证金主要用于确保雇主遵守第131和第131 细节条款。
2-动用保证金的行为需要通过相应的法律判决和执行,扣款不包括以下内容:
a-员工返乡费用
b-在劳动主管机关审核前雇主同意支付的费用
在以上情况下,劳动主管部门可以根据1号条款抵扣保证金,并将该数目转交给员工。
合同法律 合同1、保洁雇佣合同(2016-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