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5_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青岛市低保标准

时间:2021-09-30 00:00:00 保证书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下面是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青岛市低保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青岛市低保标准

  2017年青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钱?

  :根据青岛民政局下发最新通知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60元;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同时自4月1日起,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60元;四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90元。

  :截至目前青岛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家庭8.7万户、13.4万人。青岛市已连续七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城乡低保建制以来的城市低保标准第16次、农村低保标准第11次提高。新标准实施后,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并达到计划单列市城乡低保标准中等水平。

  :

  七区:城市居民低保660元每月;农村居民低保660元每月;

  四市:城市居民低保600元每月;农村居民低保490元每月。

  青岛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1、具有青岛户籍的城乡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各区咨询电话

  市南区:0532-88729190;

  市北区:0532-85801334;

  李沧区:0532-87625439;

  崂山区:0532-88998709;

  城阳区:0532-87868059;

  黄岛区:0532-85165919;

  即墨市:0532-88515327;

  胶州市:0532-82206079;

  莱西市:0532-88400675;

  平度市:0532-84389492。

  青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根据青岛民政局下发最新通知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60元;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同时自4月1日起,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60元;四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90元。

  :截至目前青岛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家庭8.7万户、13.4万人。青岛市已连续七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城乡低保建制以来的城市低保标准第16次、农村低保标准第11次提高。新标准实施后,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并达到计划单列市城乡低保标准中等水平。

  :

  七区:城市居民低保660元每月;农村居民低保660元每月;

  四市:城市居民低保600元每月;农村居民低保490元每月。

  青岛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1、具有青岛户籍的城乡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