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青岛市低保标准
2017年青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钱?
:根据青岛民政局下发最新通知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60元;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同时自4月1日起,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60元;四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90元。
:截至目前青岛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家庭8.7万户、13.4万人。青岛市已连续七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城乡低保建制以来的城市低保标准第16次、农村低保标准第11次提高。新标准实施后,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并达到计划单列市城乡低保标准中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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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区:城市居民低保660元每月;农村居民低保660元每月;
四市:城市居民低保600元每月;农村居民低保490元每月。
青岛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1、具有青岛户籍的城乡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各区咨询电话
市南区:0532-88729190;
市北区:0532-85801334;
李沧区:0532-87625439;
崂山区:0532-88998709;
城阳区:0532-87868059;
黄岛区:0532-85165919;
即墨市:0532-88515327;
胶州市:0532-82206079;
莱西市:0532-88400675;
平度市:0532-84389492。
青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根据青岛民政局下发最新通知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60元;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同时自4月1日起,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60元;四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90元。
:截至目前青岛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家庭8.7万户、13.4万人。青岛市已连续七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城乡低保建制以来的城市低保标准第16次、农村低保标准第11次提高。新标准实施后,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并达到计划单列市城乡低保标准中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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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区:城市居民低保660元每月;农村居民低保660元每月;
四市:城市居民低保600元每月;农村居民低保490元每月。
青岛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1、具有青岛户籍的城乡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