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30 00:00:00 策划书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经过改革开放37年来的努力,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故事,反映中国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的重大贡献。加强减贫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帮助受援国建好国际扶贫示范村,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中国方案。适时对脱贫攻坚精神进行总结。

  (七)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力戒“走过场”。注重工作实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文件,让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办实事上。严格扶贫资金审计,加强扶贫事务公开。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依纪依法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视巡察工作重点。中央巡视机构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加强警示教育工作,集中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八)做好脱贫攻坚风险防范工作

  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各地要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防范扶贫小额贷款还贷风险,纠正户贷企用、违规用款等问题。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脱贫攻坚名义盲目举债,防止金融机构借支持脱贫攻坚名义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九)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乡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抓紧研究制定2020年后减贫战略。研究推进扶贫开发立法。

  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楚雄州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楚发〔2017〕8号)、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市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市党通〔2018〕18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以脱贫攻坚统揽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现就三街镇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深化认识,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一)深化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全党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三街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全镇脱贫攻坚工作,2014年以来,全镇共减贫268户1061人。当前,我镇脱贫攻坚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决战期,全镇还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329户1185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村1个,深度贫困提升工程村2个。剩下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致贫原因复杂,脱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贫困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加突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镇还存在政策把握执行不精准、政策措施不完善、帮扶措施不精准、工作推进不平衡、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群众工作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等问题。全镇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只争朝夕、真抓实干,举全镇之力,以决战决胜的决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全省全州全市一道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二)总体要求。以深入开展精准扶贫“6大专项行动”和“16个到村到户”为主要措施,以“两不愁、三保障”和“610”脱贫退出为标准,巩固脱贫成果。重视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投入、政策、考核体系,加大工作力度,以严和实的作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确保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全州、全市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三)具体目标。确保到2020年,全镇未脱贫的329户118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1个,“贫困村提升工程”贫困村2个),实现贫困人口漏评率、错退率低于1%,贫困村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扎实推进产业脱贫。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等特色优势,大力实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特色增收产业培育,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特色化、规模化、现代化、品牌化,确保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有1个以上产业增收项目。加快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和增收致富持续能力强的现代产业新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让贫困人口更多分享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贫困户通过土地(林地)流转和土地、资产、资金入股,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贫困户”,以及托养、寄养、订单、代耕代种、务工等模式,鼓励支持贫困户参与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到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均参加1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增加贫困户工资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整合财政、行业、社会等产业扶持资金,由贫困户和村集体经济,以股本金或合同合作形式,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扶持资金跟着贫困户走,贫困户跟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的长效机制,变“输血”为“造血”。加快贫困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电商扶贫,实现贫困村电商和网上销售农产品和购买生产生活资料服务全覆盖。依托贫困地区优势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强化产业扶贫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推动工作,制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评价考核。(责任领导:张勇;牵头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农推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站、经济发展办、财政所、国土所、文化站、扶贫办、供销社、科协、烟叶站)

  (二)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加固改造。按照“应搬尽搬”要求,严守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严格执行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严守住房面积标准的“标线”;严格执行贫困户每户自筹资金不得超过1万元,严守不因搬迁举债的“底线”;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资金补助标准、使用管理规定,严守项目资金管理的“红线”。认真落实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完善搬迁集中安置点的产业发展和就业规划,细化产业增收措施,逐户逐人做好脱贫规划,确保2018年6月底按质按量完成搬迁任务,实现搬迁农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加强农村危房加固改造,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加固改造。要统筹实施农村危房加固改造,确保贫困地区农民在农村居住房安全。扶贫和规划部门要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完成。(责任领导:李国亮;牵头部门:规划站、扶贫办;责任部门:民政办、财政所、国土所、农推中心、畜牧站、林业站、残联)

  (三)着力推进转移就业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增收脱贫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抓手。以贫困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为目标,确保实现有条件贫困劳动力至少培训

  1次、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推荐1次以上就业岗位,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抓好组织动员,各级党组织书记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第一责任人;实行镇村年度目标任务下达和评价考核制度;村组干部及驻村扶贫工作队对贫困户外出务工就业宣传发动做到全覆盖;抓好教育培训,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免费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有针对性地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培训,定向输出;对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给予相应补助;对初、高中毕业未能升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00%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抓好转移就业,通过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输出一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序输出一批、依托楚雄技师学院等职业技术院校校企合作输出一批、政府补助和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输出一批、由挂包干部牵线搭桥输出一批等多种形式,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乡镇政府补助和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优先保证聘用贫困人员。抓好政策保障,对跨省务工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给予一次1000元以内的交通补助。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委会和劳务经纪人,按省外转移300元/人、市外转移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转移劳动力要做好跟踪服务,全力维护转移人员权益。推进“双创”工作向农村延伸,鼓励和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返乡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大学生,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导师服务,优先安排“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两个10万元”、场租补贴、网店补贴、无偿资助、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行业部门及各村委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责任领导:王晓燕;牵头部门:社保中心;责任部门:规划站、财政所、农推中心、扶贫办、残联、工会、团委、妇联)

  (四)加快实施教育脱贫。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实现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不因子女就学而致贫。制定和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做到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关爱留守儿童全覆盖、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全覆盖。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着力实施“一村一幼”工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义务教育辍学率控制在标准以内。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全部接受优质职业教育,让其掌握1门以上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小学人才引进和培养行动计划,加快打造本土优秀教育人才队伍,全面落实乡村教师待遇。(责任领导:周建凯;牵头部门:中小学;责任部门:民政办、财政所、社保中心、扶贫办、残联、团委、妇联)

  (五)深入开展健康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制定健康扶贫政策,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地区健康扶贫支持政策和《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现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贫困人口28种重点疾病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个人累计年度自付的医药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完善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机制”,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家庭医生100%签约服务,实施医疗基础设施提升、基层卫生队伍建设、远程医疗服务“三项工程”,实施贫困人口“大病治疗一批”、“慢性病签约一批”、“重病兜底一批”三个一批行动,做好重点疾病防控、提高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四项工作”,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少生病”。行业部门要制定健康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责任领导:周建凯;牵头部门:卫生院;责任部门:民政办、财政所、社保中心、扶贫办、残联)

  (六)扎实推进生态建设脱贫。把生态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大力实施生态护林员扶贫、退耕还林扶贫、陡坡地生态治理扶贫、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低效林改造扶贫、农村能源建设扶贫、林业产业扶贫等生态扶贫措施。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采取“市统筹、乡镇聘、村管理”的模式,在全镇贫困人口中,优先保证聘用生态护林员和天保工程护林员。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开展生态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大力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带动和吸纳贫困人口参与发展林产业、造林、抚育管护,促进贫困户林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增加财产性收入。行业部门要制定生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强化生态精准扶贫措施,切实抓出成效。(责任领导:张勇;牵头部门:林业站;责任部门:规划站、民族宗教、财政所、国土所、水管站、文化站、扶贫办)

  (七)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社会保障兜底是精准脱贫的最后一道屏障。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政策衔接,因病、年老、残疾或其他特殊原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脱贫的农村贫困户,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兜底保障;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水平,到2018年底,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州规定要求,建立完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医疗兜底保障制度,确保贫困群众看得起病,不因病致贫返贫。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农村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困难问题。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引导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确保参保人持续缴费不断保。对参保缴费困难的未脱贫人口,要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按照最低档次100元代其缴费,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行业部门要制定社会保障兜底精准脱贫实施方案,协同抓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责任领导:王晓燕;牵头部门:民政办;责任部门:社保中心、扶贫办、残联)

  (八)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注重个体拔穷根与整体拔穷根相结合,以贫困地区整体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带动贫困户个体实现稳定脱贫,全面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路网、水网、电网、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所有乡道四级以上等级公路达到50%,并完成乡道、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整治工作;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5%以上,贫困地区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到90%以上,贫困人口人均有1亩以上稳产农田;贫困行政村90%以上村小组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72%,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户均配变电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贫困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实现网络宽带覆盖到行政村及所在地学校和村卫生室。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个贫困行政村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带动贫困地区发展。将贫困村优先纳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大力实施农村“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人居环境。(责任领导:李国亮、周建凯、张勇、杨添福;牵头部门:镇扶贫办、规划站;责任部门:公路所、水管站、供电所、经济发展办、民政办、财政所、国土所、农推中心、文化站)

  (九)大力推进科技扶贫。牢固树立科技扶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动力的理念,鼓励支持科技单位和科技人才,将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在贫困地区转让转化和推广,提升科技帮扶力量。实施“人才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每年选派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服务。加强乡村科技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农技服务体系,完善科普设施建设,提升科普能力。广泛开展科普活动,提升贫困地区公民科学素质,搭建扶贫科技支撑体系、全面提升贫困户致富技能,深入推进“科技入楚”工程向贫困地区延伸,到2020年,实现科技服务在贫困村全覆盖,贫困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和生产技能大幅提高。行业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科技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责任领导:周建凯;牵头部门:镇科协;责任部门:规划站、财政所、社保中心、农推中心、林业站、水管站、扶贫办、文化站)

  (十)加大金融支持扶贫力度。把金融扶贫作为实现脱贫的重要举措,按政策支持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市建风险补偿金”政策,抓好扶贫小额信贷投放,认真落实各级对贫困地区制定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扶贫融资政策,在贷款准入、利率、期限等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提升工程等重点领域提供优惠政策。加强与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的协同合作,创新扶贫金融产品,积极争取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金融支持。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允许采用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投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信用合作试点,提高贫困地区保险服务水平,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适当降低贫困户保险费率。(责任领导:李国亮;牵头部门:镇扶贫办;责任部门:信用社、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全镇11个村委会)

  三、全面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

  坚持精准施策要求,动员全镇力量,全面构建专项扶贫、

  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定点扶贫、扶贫协作“五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

  (一)充分发挥专项扶贫的主体作用。各村党总支和村委会对本辖区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围绕“两不愁、三保障”“610”“三率一度”脱贫退出标准和实现全镇脱贫目标任务,建立完善目标体系、规划体系、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考核体系和动员体系。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完善规划和项目库建设,制定完善扶贫政策措施;大力增加扶贫投入,强化资金管理;压实各级部门责任,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积极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全镇脱贫攻坚,切实抓好扶贫成效督查考核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确保全镇脱贫目标实现。(责任领导:黄亚梅、李国亮;牵头部门:扶贫办;责任到位:各党总支和村委会)

  (二)充分发挥行业扶贫的职责作用。实行行业扶贫包干负责制,各行业职能部门按脱贫标准对本行业脱贫达标负责,确保完成本行业脱贫目标任务,不因本行业目标任务和工作,影响全镇脱贫。各行业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和专业优势,把扶贫项目和资金,优先纳入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按部门职能职责,镇扶贫办负责综合协调,农推中心、林业站、兽医站负责产业扶贫,扶贫办负责易地扶贫搬迁、科技扶贫,公路所负责道路建设,水管站负责水利设施、安全饮水和基本农田,经济发展办负责信息宽带网络,供电所负责电力保障,规划站负责农村安全住房,财政所负责金融扶贫、资金投入和资金监督管理,镇社保中心负责培训就业,中小学负责教育扶贫,卫生院负责健康扶贫,文化站负责文化扶贫,林业站负责生态建设,规划站负责环境整治,民政办负责社会保障兜底,共同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攻坚格局。(责任领导:黄亚梅、李国亮;牵头部门:镇扶贫办;责任部门:规划站、经济发展办、中小学、民政办、财政所、社保中心、公路所、农推中心、林业站、水管站、文化站、卫生院、供电所)

  (三)充分发挥社会扶贫的帮扶作用。充分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脱贫攻坚,倡导扶贫济困、行善积德,深入挖掘社会帮扶潜力,不断壮大社会帮扶力量。建设信息平台和服务网络,发布社会扶贫救援和求助信息,公布社会扶贫项目,促进社会扶贫资源与贫困乡村、贫困户脱贫需求精准对接。扎实推进“互联网+”社会精准扶贫工作,推动互联网与精准扶贫的深度融合。以“10·17”扶贫日活动、“村企共建”活动、“百企帮百村”活动为载体,引导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企业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建立完善社会扶贫激励政策体系,鼓励和吸引更多非公企业、致富的返乡带头人投资创业,带动当地发展产业,对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责任领导:李国亮;牵头部门:扶贫办;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工商联)

  (四)充分发挥定点扶贫的包保作用。进一步抓实定点“挂包帮”工作,实行挂包帮扶单位对定点帮扶脱贫负责。要科学安排,积极争取,做到贫困村村村有驻村扶贫工作队、户户有帮扶责任人,挂包帮扶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明确一名素质好、能力强的领导具体抓。充分认识脱贫攻坚艰巨性,选派责任心强、作风扎实、素质好的干部作为驻村工作队员。挂点领导要确保人员、时间、精力到位,亲力亲为深入扶贫点,发挥领导示范和以上率下作用。挂包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贫困村实际,与村组分析致贫原因,研究制定脱贫致富思路,从政策上、措施上、项目上给予帮助和支持,在精准脱贫上见实效。帮户干部要真正了解群众所需所盼,加深贫困群众感情,切实解决发展难题,支持帮扶户确定和实施脱贫增收的项目,确保帮扶户如期脱贫。认真执行《楚雄市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加大督查、检查、考核、通报问责工作力度,强化和规范工作队员管理。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对考核为优秀的给予表扬,对违反有关规定的驻村工作队员实行召回,并视情形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定格。对挂包村不能按时脱贫出列的挂包帮扶单位,年度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取消当年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对工作队员进行问责处理,贫困户脱不了贫的对挂包责任干部进行追责问责。(责任领导:黄亚梅、王文富;牵头部门:镇“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责任部门:镇纪委、组织人事办、扶贫办、各挂包单位)

  (五)充分发挥扶贫协作的助推作用。切实把扶贫协作工作作为实现我镇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机遇抓紧抓好,紧紧围绕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持、资金支持、社会参与5项主要任务,不断强化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主动对接沟通行业协作部门,形成合作项目,提高扶贫协作工作水平。切实管好用好援建项目资金,做到精准投入、“雪中送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责任领导:黄亚梅、李国亮;牵头部门:扶贫办;责任部门: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切实加强脱贫攻坚保障

  (一)全面压实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坚持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构建“市镇村三级书记”抓扶贫、党政同责、班子成员齐上阵的工作格局。乡镇负领导及主体责任,负责结合实际制定本级脱贫攻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级脱贫目标任务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行业部门负职责责任,负责研究明确本行业脱贫攻坚职责任务,制定落实行业扶贫规划、年度计划,督促政策落实,完成行业脱贫任务。各级挂包帮扶单位、挂包干部承担挂包帮扶责任,负责制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确保挂包村、挂包户脱贫退出。驻村工作队履行帮扶责任,负责当好宣传员、调查员、联络员、管理员、帮扶员、调解员、党建员,发挥精准扶贫突击队作用。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党委副书记和分管副镇长牵头协调,纪委书记抓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委员抓党建促脱贫,宣传委员抓宣传发动和精神文明建设,分管政法领导抓社会稳定,形成各级责任共担、上下联动、左右协调,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身上有任务的工作格局。(责任领导:黄亚梅;牵头部门:镇扶贫办;责任部门:纪委、党政办、组织人事办)

  (二)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切实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建立脱贫攻坚资金整合平台,确保行业资金向贫困地区聚集。盘活存量资金,实施沉淀资金归“零”行动。财政资金支持贫困村的微小型建设项目,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谁决策、谁管理,谁分配、谁检查,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验收”的原则,坚持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财政、扶贫等部门要适时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防止资金沉淀闲置浪费和“跑冒滴漏”。探索建立扶贫资金大数据监管平台,确保扶贫资金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责任领导:李国亮;牵头部门:财政所;责任部门:扶贫办、规划站、公路所、农推中心、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

  (三)加强扶贫力量保障。选优配强村委会主要领导,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的力度,有计划地安排镇级后备干部到贫困一线工作。脱贫攻坚期内镇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和镇扶贫办干部保持相对稳定,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继续在当地开展工作。对推进脱贫攻坚措施不力、工作成效不好、不胜任现职的镇村干部进行及时调整。严格按照“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的要求,确保每个村委会都有班子领导挂点联系,每个贫困村都有部门(单位)定点包村帮扶,每一户贫困户都有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实配强扶贫开发工作力量。对基层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基础好的干部纳入重点培养使用范围。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各级干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责任领导:黄亚梅、杨国文;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办;责任部门:扶贫办、社保中心)

  (四)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以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实现“组织强、党建强、产业强、经济强”的目标。不断优化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链、农民工聚居地等重点领域建立党组织。实施党员“双带”能力提升工程,依托产业基地建立“实践教学点”,组织村组干部、农村党员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扶持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全面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对经教育帮助仍责任心不强,作风飘浮、能力较弱、不称职的村干部,必须坚决调整。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村务财务公开、村账乡代管等制度,从严管理监督村干部队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威楚先锋好社区”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责任领导:黄亚梅、杨国文;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办;责任部门:民政办、财政所、农推中心、文化站、卫生院、扶贫办)

  (五)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加大对新时代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探索激发群众主体作用的机制办法,开办“脱贫攻坚乡村讲坛”,以镇村干部进村入户讲政策、讲脱贫举措、讲脱贫成功案例,“脱贫光荣户”讲感受,让脱贫政策、脱贫方法、致富经验进农村、到农户。扎实开展“感恩、公德、小康”三项教育和“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真正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贫穷落后面貌。评选表扬一批村风文明、管理民主、主动脱贫、群众满意度高的优秀村组,给予表扬和扶贫项目资金奖补;对自力更生、率先脱贫的评选表扬一批“脱贫光荣户”,在“脱贫光荣户”中培养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一批党员。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挖掘一批脱贫先进典型、一批帮扶先进典型、一批扶贫系统先进典型、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功案例,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微博等媒体办专版、专栏宣传展示各级脱贫攻坚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形成脱贫攻坚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责任领导:黄亚梅、杨添福;牵头部门:宣传部门;责任部门:文化站、扶贫办)

  (六)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围绕“人脱贫、村出列”目标,确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具体到村到户到人,确定时限、公开透明、挂图作战,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精准精细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紧扣脱贫摘帽目标,认真编制完善市、乡、村、组、户五级精准脱贫规划和乡级路线图。完善制定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标准、程序、核查、认定办法。加强脱贫攻坚全过程统计监测,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市的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及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平台融合,整合扶贫、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住建等信息资源,健全完善镇、村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扶贫开发信息资源共享,确保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完善进度统计通报制度。(责任领导:李国亮;牵头部门:扶贫办;责任部门:规划站、社保中心、卫生院、民政办、中小学、统计站)

  (七)加强扶贫成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制定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制定完善镇扶贫开发、行业扶贫、“挂包帮”单位定点扶贫、驻村扶贫工作队成效考核评价办法。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认真执行年度脱贫攻坚情况报告和督察、考核制度,实行行业部门、“挂包帮”单位与镇、村捆绑考核。对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优秀等次的村委会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为优秀的镇级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驻村工作队员重点培养。对未能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按照脱贫退出考核办法处理。(责任领导:黄亚梅;牵头部门:扶贫办;责任部门:纪委、组织人事办、联席办)

  (八)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纪律保证。以优良的纪律作风保障脱贫攻坚,打赢作风攻坚战。制定完善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监督平台、谈话承诺、廉洁扶贫、群众监督等方式,加大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扶贫主责部门和督查、信访、审计等部门日常工作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五项工作机制”要求作为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惩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担当和形式主义、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坚决惩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切实做到对问题“零容忍”,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该惩处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