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乡镇秸秆离田实施方案三篇

时间:2021-09-30 00:00:00 工作计划
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部分的总称,通常指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菜、棉花、甘蔗和其它农作物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范文112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0年乡镇秸秆离田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年乡镇秸秆离田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2020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加大秸秆利用率,减少秸秆焚烧。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秸秆离田既能保障秸秆禁烧率,又能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离田作业,对推进全镇秸秆综合利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不仅可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也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任务目标

  2020年全镇按计划完成秸秆捡拾打捆、离田作业,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重点加强林地周边、高速公路周边、公路沿线秸秆捡拾打捆作业的实施,遏制秸秆焚烧,辐射带动全镇秸秆捡拾打捆作业面积进一步扩大。

  三、实施要求

  (一)做好秸秆离田宣传教育。依托秸秆禁烧宣传为媒介,强化秸秆离田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秸秆离田宣传活动,确保每户种植户都了解秸秆离田的政策导向,加强对村民的思想教育。

  (二)做好秸秆离田安置工作。农户做到秸秆离田,需要确保秸秆离田后有处安放,提高秸秆离田后的安置工作。镇依托辖区内养牛场、养牛户可以将离田的秸秆做到粉碎,清贮饲料;秸秆也可以作为家庭燃火材料,既能有效解决秸秆离田,又能防止秸秆田间焚烧,还能节约能源。

  (三)做好秸秆离田综合工作。全面推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利用。秸秆机械粉碎直接还田,能最大程度的降低火灾隐患,又不影响夏种工作。各村要认真谋划,大力推广收割秸秆粉碎抛撒一体化机械,做到收割与灭茬、播种同步作业,确保下茬作物适期、适墒播种。积极推广旋耕灭茬播种,一劳永逸抓好当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做好秸秆离田保障工作。村级网格长逐户逐地块地进行排查,对那些离田有困难的薄弱户,要制定帮扶措施,帮助农民把秸秆清运离田。

  (五)做好秸秆离田表彰工作。建立秸秆离田示范户,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期,针对积极响应秸秆离田政策的村民,要实施表彰措施。加大表彰宣传力度,做好表率工作,为宣传秸秆离田打好基础工作。

  2020年乡镇秸秆离田实施方案2

  为有效防控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禁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禁烧工作责任,围绕“全年、全域、全面”的总体要求,以“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为原则,坚持“不焚烧、不污染”的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考核问责,确保不发生因焚烧引起任何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在主要路段和村民集中居住区的醒目位置设置禁烧宣传标语、横幅,向群众发放告知信、宣传单,利用喇叭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止露天焚烧相关内容,让禁烧工作入脑入心,家喻户晓。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师生,利用课余和假期时间,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对秸秆禁烧政策规定进行宣传。

  (二)落实网格化责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全年全域全时段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人、田块包干到人。加大十八联圩、2814渔场区域的管控力度。落实田块经营者对所属田块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要与种植大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明确禁烧责任,同时积极推行“联户联保”机制,促进农户在秸秆禁烧中自我管控、主动尽责。落实网格责任人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监管责任,认真监管本网格内耕地的禁烧工作,同时对耕地以外的荒草、林地、垃圾等禁烧工作承担全部责任。

  (三)实行包保督查。实行“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包片”的包保责任制,逐级监督指导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成立镇秸秆禁烧巡查督查组,在午秋两季主要农作物收种和冬季烧荒等重点时段(时间为5月20日-7月20日,9月20日-12月31日),坚持每天对各村(社区)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在其他时段不定时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及时处置。

  (四)严格巡查执法。各村(社区)在重点时段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做好全天候、全方位巡查和现场检查,其他时段实施不间断巡查。各村(社区)网格员具体负责本网格区域内日常禁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做到及时发现火点、扑灭火点。鼓励为贫困户设立公益性岗位或购买社会化服务,参与秸秆禁烧巡查和值守。落实焚烧“黑斑倒查制度”、“田块经营者责任追究制度”和“禁烧电话举报制度”,对焚烧行为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对故意焚烧和拒绝、妨碍、阻挠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当事人,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五)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要建立火情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在接到火点通报后15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扑灭处理。应急队伍成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保持电话畅通。要配备至少一台制式灭火器材及若干灭火扫把,并安排专人负责制式灭火器材的储存、使用和保养。

  (六)强化源头管控。鼓励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和使用切碎、抛洒、灭茬、深埋、播种等秸秆粉碎还田农业机械,采取机械收获直接粉碎还田、深松整地灭茬还田和保护性耕作全量还田等方式,全力抓好秸秆直接还田工作。严格执行秸秆还田作业质量标准,严格控制秸秆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各村(社区)要统一组织秸秆收集处置,做到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对农作物收割后的田块及时进行深翻,提高土壤肥力,并对辖区内荒草进行统一清理。及时对秸秆收集处置、田块深翻和荒草清理工作逐个网格进行检查验收,消除焚烧隐患。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辖区内禁烧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

  (二)注重考核激励。各村(社区)禁烧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参照县考核办法对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奖励。

  (三)强化资金保障。根据各村(社区)禁烧范围和工作任务,秸秆禁烧工作经费按照平均每村(社区)10万元的标准统筹使用,自2020年起纳入财政预算,用于秸秆禁烧灭火器材、车辆费用、工作人员补贴及生活补助等支出。上级拨付的秸秆离田还田补助等各类奖补资金,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20〕8号)文件要求,统筹使用。

  (四)严格责任追究。每出现1个火点,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500-2000元处罚,并纳入月评考核,同时对镇、村(社区)、村民组三级网格责任人分别处罚400元、600元、200元。如找不到当事人,罚款将向村(社区)相关责任人收取。

  本通知下发后,将对本辖区内第一把火的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对全年火点数居全县各村(社区)之首的村(社区)实施生态环境一票否决。因露天焚烧被扣拨的秸秆离田还田补助资金,缺口资金由各火点村(社区)自行承担。

  严格落实《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办发〔2018〕3号)规定,对禁烧不力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在火点核查中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020年乡镇秸秆离田实施方案3

  为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压实禁烧工作职责,有效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镇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确保全镇辖区不冒一柱烟、不烧一把火、不见一处黑斑。确保区域大气环境不受污染,绵遂高速沱牌段、国道xxx线、农环线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工作重点

  (一)把握禁烧重点时段。全年均为禁烧期。重点禁烧时段为2020年x月下旬至x月下旬、2020年x月中旬至xx月下旬。

  (二)突出重点区域防控。全镇所有区域均为禁烧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重点监管范围为:xx区域。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村(社区)要及时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禁烧方案、具体奖惩办法和禁烧巡查表,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抓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广播、横幅、宣传车、宣传单等方式将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社到户,镇村干部要深入每家每户、田间地头,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引导老百姓养成“不敢烧、不想烧”的习惯,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细化管理体系。建立以镇、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镇与村签订责任书,村与村民签订承诺书,全面落实“五定(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工作要求,形成“边界明确、责任到人、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加强巡逻处置。镇上组织巡逻队,对全镇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村(社区)处置,并填写好巡查记录备查。各村(社区)应实行全天候巡查,严密监视有无火点出现,被上级部门督察到火点时应及时、快速派人到达现场处置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焚烧当事人可按照村规民约、广播曝光、责令检讨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领导包片,督查到位。建立镇领导包村、镇干部包社,村组干部包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包区巡查督查。各包片领导主要负责包片区域内秸秆禁烧日常巡查督查工作,巡查督查可采取现场督查、查看资料、暗访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对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对于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发生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将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认识,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通过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全面禁烧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奖惩办法

  处罚类型:罚款、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被镇巡查队发现着火点或黑斑的,每个着火点或黑斑扣村运维经费xxx元,焚烧秸秆、垃圾的群众按照《xx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从相关经费中给予处罚。划扣资金列入财政专户管理,用于奖励发现着火点或黑斑的巡查队,发现一个火点或黑斑扣除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年终目标分x分。

  被市以上禁烧工作督查组发现并认定为焚烧秸秆的,对所在村处罚xxxx元,村主责干部各罚款xxx元,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扣除年终目标分x分,并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年度没有发现焚烧秸秆的村(社区),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并优先推荐评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