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责任督学培训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教育督导构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更好地做好2020年我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特制定本年度责任督学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0年广陵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教育督导构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长效机制的意见》,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督导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广陵区教育重点工作,改变工作中“重督轻导”的现象,从关注教育结果向关注教育过程延伸,创新督导形式,放大督导效能,促进我区教育持续高位发展。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促使责任督学提高个人思想素质、理论修养、督导业务能力,科学地把握挂牌督导工作规律,更好地适应教育督导工作发展的需要,使挂牌督导工作能够在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中更好地起到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区各学校的学校品位。
通过培训,帮助责任督学了解挂牌督导常规工作及基本要求,探究挂牌督导工作的一般规律,提高挂牌督导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学习优秀责任督学的经验和方法,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挂牌督导工作,提高挂牌督导工作的创造性;积极探索,学会协调各方面工作。加强与学校的密切配合,提高挂牌督导工作的艺术性;培养责任督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案例分析和经验的能力,提高挂牌督导工作的科研性。
三、培训对象
全体责任督学。
四、培训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教育督导构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长效机制的意见》《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督导要点》《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教育督导构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新冠疫情防控技术等法律法规政策、教育督导业务、各类教育评估标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能力训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工作方法与技巧、个案的观察分析总结能力。
五、培训方式
1.专题培训。在开展主题专项督导前,进行主题项目指标的培训,主要学习督导实操部分的内容。
2.督导论坛。督学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案例,评选优秀案例,并编辑成册。
3.自主学习。督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理论学习,通过学习政策、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等内容不断提升自身水平。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落实培训经费。
3.加强培训考核。
各位督学要按时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黄玉兰书面请假。督导室将对督学参加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责任督学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
区责任督学培训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更好地做好2020年我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特制定本年度责任督学培训计划。
一、 指导思想
2020年青浦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及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以《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和《上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在学校工作中的指导与监督作用,促进我区教育持续高位发展。
二、 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促使责任督学提高个人思想素质、理论修养、督导业务能力,科学地把握挂牌督导工作规律,更好地适应教育督导工作发展的需要,使挂牌督导工作能够在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中更好地起到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区各学校的学校品位。
通过培训,帮助责任督学了解挂牌督导常规工作及基本要求,探究挂牌督导工作的一般规律,提高挂牌督导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学习优秀责任督学的经验和方法,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挂牌督导工作,提高挂牌督导工作的创造性;积极探索,学会协调各方面工作。加强与学校的密切配合,提高挂牌督导工作的艺术性;培养责任督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案例分析和经验的能力,提高挂牌督导工作的科研性。
三、 培训内容
《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释义、《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上海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能力训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工作方法与技巧、个案的观察分析总结能力。
四、 培训对象
全体责任督学、专职督学
五、 日程安排
项目 内容 时间 执行部门 学时
督学培训 业务培训 3月 区督导室 4
督学培训 市督学资格培训 5月 市督导室 8
督学培训 督导工作交流 6月 区督导室 4
暑期培训 专题培训(暂定) 7月 市督导室 16
督学培训 业务培训 10月 区督导室 16
督学培训 督导工作交流 12月 区督导室 4
区责任督学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我区中小学责任督学队伍建设,提高责任督学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责任督学教育督导的职能和作用,按照《海陵区责任督学培训规划》的要求,全面提升责任督学的素质,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作,提升海陵教育品质,特制定2018年海陵区责任督学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中小学责任督学进一步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掌握教育督导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增强督学依法督导、科学督导的意识,提高督学实际从事教育督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教育督导队伍,为全区教育事业优质均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教育督导保障。
二、培训对象
经区教育局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的专职责任督学及兼职督学。
三、培训内容
1.教育法规政策培训。重点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督导条例》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增强督学依法督导意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教育督导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国家督导委办公室《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试行)》《海陵区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方案》《中小学责任督学工作守则》《中小学责任督学工作流程》《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使责任督学掌握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原则、程序和要求,促使责任督学依法规范科学督导,提高责任督学业务能力,教育责任督学自觉遵守职业规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3.各类教育评估标准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教育部制定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泰州市相关教育评估标准。
4.江苏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创建先进案例的培训。
5.学校常规管理培训,邀请本地知名校长介绍学校的管理艺术。
四、培训方式
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政策解读、交流研讨、专题讲座、现场督导、案例剖析等形式进行培训,增强培训实效性。培训结束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培训对象进行考核。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岚(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副组长燕晓庆(区教育局督导科科长)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培训工作。
2.落实培训经费。从教育督导专项经费中列支。
3.加强培训考核。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督学参加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责任督学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