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日记两则】雷锋日记续写;多一份阳光,少一片黑色

时间:2021-09-30 00:00:00 工作总结

续写雷锋日记;多一份阳光,少一片黑色

食品安全不只是媒体聚焦热点,也成了人们老生常谈话题。从宣传教育、网络抨击、依法惩处、扣问良心、领导问责、强化检测等层面多措并举,取得了一定成效,增强了国人对“民以食为天”、“捍卫舌尖安全”的社会关注度、共治力。治理“毒食品”,笔者以为既要净化道德灵魂,实施重典整治,更需净化市场源头,让市场运作多一份阳光,少一片黑色。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食品市场一派繁荣,让国人“舌尖”多了享用。然而,各类食品大量需求,敞开销售渠道,往往给生产与供给,留下了大量“偷天换日”的空间,灰色交易总层出不穷。“毒食品”来源于市场运作环节,治理也应从市场环节入手,让市场前充满阳光。

建立严格的食品准入制度,当然是第一关。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诚信登记制度,一经发现不诚信现象,即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伴随其经营生涯。对于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以后不得从事各类食品经营。同时,对各类食品商家,必须推广借鉴大超市做法,建立明白消费制度,让消费者及时知晓食品来源、产地、原料、添加剂、生产与保持日期等情况。对于临时商贩,必须建立市场挂靠、工商挂钩等制度。这些看似基本市场行为,但切不可放松“紧箍咒”。因为,对食品安全与否,消费者是没有鉴别能力的,要明白消费,并不容易。许多食品进入消费者肚子,即便是毒食品,其产生的健康危害,往往有个过程。因此,消费前太需要感受“阳光”。

随着市场不断发育完善,食品生产、销售日益体系化,生产商与销售商“同盟关系”更密切。为追逐共同的利益,从源头到市场,往往形成黑色的利益链。有媒体报道,冰冻“鱼虾”穿上冰衣,从包裹一层冰到多层冰,不是单纯为保鲜,而是根据销售商要求“量身定制”的。良心还算好一点的销售商,加一层冰衣;良心越坏,穿的冰衣越厚。从染色花椒、毒生姜到镉大米、毒皮蛋,有的生产与销售“两张皮”,但有毒者,往往进货便宜,进货渠道混乱,销售商自然心知肚明。正是供应与销售达成利益链,让有毒食品堂而皇之进入百姓餐桌。为此,必须毫不手软,斩断黑色利益链。

斩断黑色利益链,必须实施“连坐”举措。对销售毒食品销售商,必须提供源头供货商,实施纵向“连坐”,一只产品有毒,上游供应商立即整治,所有牵涉品种全部没收或者销毁。一个区域发现毒食品加工,所有食品加工厂,全面停产整顿。再者,实施横向“连坐”,发现某一市场、某一商店有毒食品,对市场、区域所有食品经营者,实行统一整治,必要时所有产品全面下架或销毁,只有这样,才能让经营者共同监督市场。市场可以同享,利益可以同获。但经营者与产业链,共同担责、共同监管、相互制衡,也须共同附属。“连坐”也许不合人性,也不合法理,但在食品经营中,借鉴“连坐”举措,不失为好举措,虽属无奈,也属必要。

斩断黑色利益链,统分结合也是好方法。就如苏南许多地方农田规模经营统分结合,种子、肥料、农药等重要农资,采取农资部门统一供货,专业队伍统一喷药治虫,其它事项由土地承包者经营,从而在源头上保障农产品安全。对粮油、猪肉、调料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食品,可以采取市场、集团招标采购、源头考察、定点供应、定点加工、建立基地等举措,然而平价供应下游商贩。同时,引导时依托龙头商家、品牌商家,引导小规模经营者,走联合经营、品牌经营、连锁经营等路子,建立公共阳光型市场供应链。

市场经济本有它优胜劣汰的规律。但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治理毒食品,必须探索市场运作的非市场行为,增加非市场化社会公共服务,能统则统,统分结合,监管齐下,搭建阳光型产业链。如果市场运作是“左手”,那么通过市场、集团甚至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就是“右手”,“右手”也是把好食品安全关口的必要路径。但是,这右手的胳膊肘不能一味往里拐,形成地方保护主义,合法的正当的利益必须争取,不能将所有利益作为争取对象。这只有这样,在黑色利益链中或多或少透进阳光,为诚信经营起到引领、示范效应。诚然,食品领域渠道较多,产品十分繁杂,引入阳光型产业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有个值得探索过程。

“问渠哪得清如许,市场源头需阳光”。市场行为是复杂的,在食品市场运作中,多一份阳光经营,多一份阳光消费,多一条阳光渠道,就会少一片黑色经营,少一批黑色奸商。同时,加上法理宣传、道德引领、严格处罚等层面,形成组合拳,更能形成社会共同整治的力量。须记:多一份阳光,少一片黑色。

雷锋日记续写;多一份阳光,少一片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