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半年工作总结】2010年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1-09-30 00:00:00 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局高度重视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从去年起治定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截止今年二月份,我局在全市进行了全面排查工作,认真抓好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并根据排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了整改措施,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为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排查阶段工作

(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局在省、市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迅速召开了全市水利系统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曾保友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要求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快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我市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二)注重实效,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为使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专门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曾保友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明确二位分管副局长具体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和有关单位组成,指定局建管科为牵头科室,并设置专门联络人,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县)水利局、局直属有关单位也按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同时专人负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做实、做好。

(三)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和分工,落实责任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做到目标、责任和分工明确,我局还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对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决定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市场交易依法透明运行,并逐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章规定,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全面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时,根据省水利厅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和《汕头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及时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定了《汕头市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将有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位领导、各科室及其具体人员。

各区(县)水利部门在认真学习贯彻市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的同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员,做到责任、措施、工作、管理、监督“五个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个落实”。此外,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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