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宪法第几次修改_2018宪法修改心得体会

时间:2021-09-30 00:00:00 工作报告

宪法修改心得体会

岁末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连续三次召开会议,集中讨论研究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决定对现行宪法作出部分修改。这是执政党重大的政治决定,是以实际行动践行遵守宪法的承诺,还是将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不二选择,更是实施宪法的具体表现。中共中央政治局确立的修宪四原则体现了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在依法治国的轨道上稳步前行。

 

会议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这次宪法修改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

宪法修改在政治与法律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将从政治事实中提炼出来的价值宪法化,这是为什么修宪以及修宪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因。只有通过修宪,才能将政治价值转变为宪法规范,才能“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修宪是宪法发展的途径之一,依宪治国意味着政治生活须受宪法规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将把我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