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方案|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研究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近几年,加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改善群众生活和工作环境问题,已成为市、区人大代表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爱思范文23http://fanwen.is97.com在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鲁谷、八角、苹果园代表团分别提出了加强物业管理的议案。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亦将检查、审议市政府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情况。据此,区人大城建环保委陆续收集、学习了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外省市的部分经验介绍,研究分析了市、区有关部门近期的调研文章。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到建委进行了专题调研,向社区办、信访办了解了有关情况,与芳星园物业管理中心、新华社物业管理处、首钢物业公司,以及鲁谷地区七个居委会分别进行了座谈,调研情况如下:

一、我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区建委调查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区行政辖区内物业总量为20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万平方米。2万平米以上的居住小区105个,其中上世纪80年代前建成的老旧小区46个,占44%,90年代后建成的新小区59个,占56%。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79个,占75%,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11个,占10.5%。在区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企业44家,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16家 ,在外区登记注册企业24家,从业人员6000余人。目前,居住小区物业多元化管理体制并存,存在着商品房、单位自管房、直管公房、回迁房等多种产权房。特别是区属物业管理的小区内混杂着商品房、康居房、房改房、拆迁房、承租房以及单位直管楼等多种形态。

长期以来,区政府及建委主管部门按照市、区有关要求,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条例》,建立了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体制,加强了对物业企业的监督检查服务,开展了物业管理规范化活动,积极探索社区物业管理自治方式,努力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200 年8月成立物管办公室以来,通过增编、设置派出机构,开展全面检查和调研活动,在基本查清我区物业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加大了行业监管力度,积极开展物业管理试点、组建业主大会试点等工作,使我区物业管理投诉和上访量明显下降。从200 年5月起,在5个小区进行了四种类型的物业管理试点工作,现已取得初步成效。

总体讲,在区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我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步较快,在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促进社区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有首钢黄南苑、御景山等17个小区被评为国优和市优项目。我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整体看是比较稳定的,在各方的有力支持配合下,没有出现大面积的、影响较大的问题。

二、我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主要存在着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1、开发建设遗留问题仍是业主投诉的重点

200 年,区信访办接待物业纠纷上访12批274人次,其中90%是开发商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我区某物业管理企业统计数据表明,约80%的纠纷也源于此。我们了解到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一是某些开发建设单位因各种原因,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采取“拖、省、甩”等不当手段,将道路、绿化、垃圾楼等配套建设项目缺项问题、附属设备质量差等问题留给接管的物业管理企业,严重困扰着业主的生活和物管企业的正常服务。二是有些开发单位与物业企业是“父子”关系,在资产、人员、责任上划分不清、交接不规范。三是业主与开发商常常因划分公摊面积和附属用房经营收益分配等问题产生分歧,造成业主长期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运转困难、业主利益受损的恶性循环。四是老旧小区因建设时间早,在公建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管理模式上都难以适应现在社会的生活标准,居民强烈要求改善居住环境。

2、区属物业管理企业物业费收缴率偏低

我区物业费收缴率最高能达到90%,但达到这一比例的小区相当少。区审计局2006年对4家区属国有物业企业的调研数据表明,大多数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为70%左右(当物业收费率低于80%时将难以维持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芳星园物业管理中心为例,其总收费是1000余万元,收缴率为45%,欠费达500余万元。中心所属的鲁谷重聚园小区收缴率只有10%,90%的业主欠费已达2—6年,总计26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产权单位欠缴物业费。房改房、康居房原产权单位撤消或破产后,物业管理费由谁负担没有规定。一些大产权单位从未缴纳过物业费,部分物业托管单位长期欠费。二是国有物管企业未按规定收到物业管理启动资金。按照《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修正)》规定,建设单位应按建安费的2%拨付物业管理启动资金,上述4家国有物业企业中只有1家收到30万元启动资金。三是根据2005年《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前,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企业单方制定物业费的标准,部分业主难以接受,直接造成收费困难。四是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意识不强,业主经常以不缴物业费的方式进行对抗。五是搬迁、回迁或转非居民,认为物业的收费标准已超过其承受能力,集体欠缴物业费。据芳星园物业管理中心统计,该中心所管小区70%为拆迁安置居民,总计欠费376万元,部分业主最长欠费已达10年。六是部分职工“花钱买服务”的意识较薄弱,加上部分业主对政府的政策不满,即使有经济能力也不缴物业费。 爱思范文http://fanwen.is9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