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_畜牧兽医水产局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为切实抓好我局党务公开工作,使党员进一步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根据《中共桃源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源县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桃办[2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

党组织党务公开要做到内容规范、形式规范、程序规范、监督规范,使党内监督更加有力,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明显增强,党员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局党组工作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外,都依一定的范围和程序,及时向党员群众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应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简便实用、科学规范,确保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先主后次、先急后缓、新旧兼顾的原则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全局和中心工作。(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2)党组织作出的重要决策、决定及完成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宣传教育和有关培训工作情况等。

3、党的组织管理。(1)党建工作计划、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2)党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调整情况;(3)公开承诺事项及落实情况;(4)党费收缴、登记情况;(5)结对帮扶工作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1)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情况、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2)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3)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4)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情况;(5)“双争”活动开展情况。

5、干部选拔和管理。(1)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2)拟提拔、重用干部基本信息公示;(3)干部管理的规章制度;(4)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5)党外人士、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

6、党风廉政建设。(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3)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情况;(4)党内监督实施情况;(5)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6)查处违法违纪党员情况;(7)重大涉稳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7、联系和服务群众。(1)党员和群众联系点工作情况;(2)党员领导干部听取群众意见,接待群众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3)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帮助养殖场(户)解决产前、产中、产后困难。

四、党务公开的方法

在我局网站设置党务公开专栏,在室外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党务公开栏,并建立党务公开手册。对适合在党外公开的事项,将在局网站党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局固定党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开。对不适合向社会公布的党内事项,通过党务公开手册每季度向本单位全体党员公布一次。

五、党务公开的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局动员会议,并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

2、组织实施阶段。根据县下发的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公开目录,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后的目录依程序及时公示。在8月底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3、完善提高阶段。根据实施意见,10月上旬局领导小组对前两个阶段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总结经验,探索长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做好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督导工作。

六、基本程序

1、制定目录。按照县委要求,制定局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并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先将拟公开具体方案(目录)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再将审定后的目录实施党务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党组织要制定工作方案,报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如遇申请事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

3、收集反馈。设立热线电话(0736-6627327)、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七、党务公开的措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姚惠军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指导和开展我局的党务公开工作。

2、健全工作制度。积极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拓展工作思路,建立党务公开责任制度、公开意见限时结办制度、公开绩效评估制等,把党务公开工作深入人心。

3、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自查自纠,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严肃查处、批评、指正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