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局的指导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中心任务,以建设罗江“中国幸福家园”为目标,强化队伍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助推罗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强化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任务完成。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负责人、分管股室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三是抓好警示教育学习活动。通过认真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加强廉政文化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内容,提高全体人员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2.强化学习培训。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讨论交流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学习活动。要求局机关全体人员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结合“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以“服务发展作表率、文明执法创和谐”为主题,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队伍建设,以开展“三争三满意”活动为目标,努力建设执政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把科学监管理念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把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具体举措。通过学习,提升了全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3、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城乡赶集日、日常监督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时机,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职能,增强民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认识、支持和参与意识。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导,努力挖掘宣传报道点,积极宣传工作成效,展示药监机构新形象。上半年编发工作信息71期。

4加强机关效能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修改完善局机关部分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要求全体人员要按照制度办事,并严格自律。三是严格落实工作日志制度。领导小组不定时对局机关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日志进行检查,督促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履行职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按照罗江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继续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1、争取支持,强化组织保障。积极主动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汇报辖区内食品安全情况,争取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和重视,配合县政府与各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鉴定了《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抓手”作用。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了《罗江县2011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罗府办发〔2011〕50号)和《关于印发罗江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罗食药安办〔2011〕3号),转发了省食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排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等通知,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使食品安全监管目标明确,责任清晰。

3、加强协调,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过程中,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有重点地进行日常监管,力求使监管工作细致到位,不留死角,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推进日常监管的开展。组织开展了地沟油、非法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政治,有效规范了辖区食品市场秩序。

4、防患于未然,确保各种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共查处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61户,新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169户,注销6户。共查处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61户,发预警通知书50份,行政指导49户,办理当场处罚案件40件,罚没470元,清理并销毁过期食品1公斤。监测抽查食品6个品种29个批次,合格24个批次,不合格5个批次(正在调查处理中);快速检测食品28个品种545个批次,无不合格食品。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半年来全县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依法行政,不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监管理念,积极构建药品监管新体制,扎实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1、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加强药品市场日常监管。上半年来,已出动药品监督执法人员139人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18家次,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全部记录在册,并责令监管对象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反馈;二是强化对基本药物的抽样力度。在药品抽验、日常监管中把基本药物作为重点抽查品种,全年计划共计抽样99批次,其中基本药物88批次,占抽样总数的89%;三是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及时转发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的通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四是认真落实全国、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2011年度药品经营企业GSP日常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2011年医疗器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等,并认真加以落实。五是开展罗江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工作,总结近两年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一是开展药师在岗履职和处方药销售情况专项检查。为了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及驻店药师管理,保证驻店药师在岗履行职责及规范服务,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近期《关于印发<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医改[2010]111号)要求,按照《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处方药销售和药师在职在岗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德市食药监发〔2011〕9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县开展了处方药销售和药师在职在岗情况专项检查,将此次专项检查作为2011年的工作重点,于2011年2月20 日发出了《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师在岗率之和处方药销售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罗食药监发〔2011〕10号)文件,该通知明确了检查内容、检查时间以及工作要求。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做好自查自纠,并撰写好自查报告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确保药师在职在岗及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本次专项检查期间,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8家,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车辆28台次。对16家药品零售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其中对3家药品零售企业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13家药品零售企业处以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于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硫酸沙丁胺醇”等明确要求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处以了顶格罚款,罚款金额共计10200元。

二是开展对盐酸克伦特罗等特殊药品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对盐酸克仑特罗的管理,规范我县盐酸克仑特罗的经营秩序,严防盐酸克伦特罗流入畜牧养殖环节,确保人民饮食安全,按照《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盐酸克伦特罗监督检查的通知》(德市食药监发〔2011〕14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县开展了盐酸克仑特罗的监督检查,组织对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点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有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了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45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暂未发现有经营盐酸克仑特罗的情况。另外,继续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人民饮食安全。

3、深化“两网”建设。组织协管员开展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短期培训,提高了其工作水平;把假劣食品药品信息“快递”到协管员手中,使其更好地开展协管工作;安排协管员参与执法检查和协查问题药品,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利用协管员身处基层与群众联系密切、广泛的特点,开展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

4、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年初与县卫生部门联合行文,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通知》(罗食药监发〔2011〕8号),给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下达了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任务,并督促其把报告任务数分解到临床医生个人头上。同时,要求全县各村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密切关注药品不良反应动向,发现一例上报一例。我局还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向社会公众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药品的不良反应,合理使用药品。上半年,全县共上报并被上级部门采纳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20例,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二位。

5、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活动。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对全县零售药店开展全面检查,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严格要求零售企业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等行为,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规范了零售药店经营行为,提高了企业药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购药放心,增强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帮助医药经济发展。1、认真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督促医药批发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扩大药品直接配送覆盖面,在往年的基础上配送品种和数量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二是大力发展药品零售网点,鼓励和引导药店向乡村延伸,今年在乡村新开办药店1家;三是把药品质量管理较差的药店列为帮扶对象,以结对子方式,安排人员深入实地指导药店搞好药品质量规范管理工作。四是新开办的12家零售药店签订承诺书,集体向社会作出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证药品质量的承诺。

1、进一步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年初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规范药房”建设工作通知》,通过“规范药房”建设工作的开展,各医疗机构的依法管理、规范使用药品意识明显增强,药房、药库的设施设备建设明显改善,药事管理能力有较大提升,药械管理日趋规范,群众用药安全有了更加可靠的保障。上半年,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规范药房”创建检查验收,至此,全县镇以上93%的医疗机构达到了“规范药房”标准。

2、在企业中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强化零售药店文明、守法、诚信意识,优化购药环境,促进药品经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经营管理和合理用药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在全县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中开展了以“创先争优比贡献、我为党旗添光彩”为主题的创先争优优质服务药品安全诚信示范店创建活动。根据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经审查审核评定推荐,四川德阳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罗江惠民药房等2个创先争优优质服务示范单位被中共罗江县委通报表彰授予“药品安全诚信示范店”称号、德阳罗江太极大药房利民药店等13个创先争优优质服务示范单位被中共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通报表彰授予“药品安全诚信示范店”称号、德阳罗江太极大药房为民药店被中共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通报表彰授予“药品安全诚信党员示范店”称号。

五、主要不足

半年来,我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在执法队伍建设上力度还不够,执法人员在执法细节上还不够严谨,日常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敏锐性还不高;二是在履行药品监管职责方面,只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安排的工作,没有主动思考本县药品市场存在什么问题,应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造成个别方面还存在监管的盲区;三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发挥主观能动性不够,工作只停留在一般化的水平上,没有结合县情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四是在医疗器械及药品广告监管上力度还不够。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热点难点,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当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认真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1、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药监队伍。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以提高思想、增强能力、改进作风、改善形象为重点,做到团结协调,配合默契,凝聚力强,努力打造一支与时俱进、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药监队伍,进一步发挥集体智慧,提高班子决策水平。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年初目标任务,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到科室及个人,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勤于思考,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务实的实干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继续强化日常监督,搞好农村药品市场检查。为保证我县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我局计划在上半年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对农村药品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乡级医疗机构、乡镇个体诊所及村卫生站,检查的内容集中在购销记录建立情况、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过期失效药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重复使用等。不但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还要强化基础性建设,使村卫生站成为广大农民用药安全的基础堡垒。在检查中要明确监管内容、程序、标准和责任。争取年底前做到村村必到,每个村站必查,检查率达到100%,对使用假劣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查处,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3、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要坚持“严格标准、积极努力、稳步推进”的原则,借鉴和吸取其他县局的工作经验,争取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卫生部门的合作,健全乡级和村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网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弥补药监力量的不足,扫除农村药品监管的空白点,提高监管成效。努力形成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我监督、新闻舆论、两员一体(信息员、监督员)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三级药品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提高群众举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行为,巩固GSP认证成果。加强对通过GSP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杜绝假劣药品流入,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严格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进行督促和检查,争取全部达到分类管理要求;零售药店销售抗菌药、二类精神药品、粉针剂、大小容量注射剂和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必须做到凭处方销售,对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在下半年里,我们决心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改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好药品流通市场,同时搞好其他各项中心工作,积极完成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