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总结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2011年,我处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在各兄弟处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结合职能分工,积极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和申报工作,着力抓好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努力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201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一是迅速进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承接及机构建设。目前我处拥有编制4名,人员已全部到位;12个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中,已有11个区(县级市)明确划入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其中 5个(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设置了专门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其余6个(越秀、海珠、番禺、萝岗、南沙、从化)也已经指定了监管机构,负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增城市因 “三定方案”未定,尚未进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能交接,暂无机构、人员。二是2011年3月1日,召开了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协调会议,明确、细化安全监管、卫生两部门职业卫生监管有关职责。三是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任成员单位的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四是在全省各地市中率先制定了《广州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范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范的管理要求、技术要求等做出了详细要求,为促进我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控形势的根本好转提供了有力支撑。五是为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和地方政府对职业卫生的监管工作,起草了《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初稿),目前已被市法制办批准列入2012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二)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进展顺利。为摸清全市生产性企业职业危害现状,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特别是镇街监管一线及早掌握辖区内企业职业危害特点并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档案,今年3月中旬,我处制定了《广州市生产性企业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以化工、宝石加工、石英砂加工等为主的22个行业的职业危害普查。5月初,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委办工作安排,在全市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通过普查和申报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职业危害治理。自7月份普查申报工作进入实施阶段以来,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政府普查摸底,企业申报备案”的原则,共普查企业3000余家,已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审查备案的企业2000余家,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我市完成申报的企业数量及工作进度便赶上了中山、河源等去年就开展此项工作的试点地市,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三)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有力。一是开展1,2-二氯乙烷急性职业中毒防范工作。今年2-3月份,对全市使用或生产1,2-二氯乙烷等有机溶剂的企业组织开展了一次职业危害隐患大排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皮具箱包、制鞋等相关企业1550余家,发现职业危害隐患近万条,发出整改指令书100多份,整改后,全市未再有1,2-二氯乙烷职业中毒事故发生。二是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安全监管局等四部门的统一部署,至9月底,全市在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中共发现木质家具制造企业349家,接触职业危害员工总人数1.1余万人,排查出职业危害隐患1287处,对29家企业发出警告和限期整改责令书,处以罚款2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3家,关停关闭企业9家,并对33家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免费抽检。省四部门联合督查组对我市专项治理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三是开展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今年1月以来,组织各区(县级市)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石棉制品企业和石英砂生产企业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及清理整顿工作。四是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今年7月,组织对市内各类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施工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1年11月15日,全市近3000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1000余处隐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得以排查整改,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市未再次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一般及以上的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五是开展高尔夫球具企业职业危害状况摸查工作。今年我市两家高尔夫球具公司先后发生群体性职业性手臂振动病事件,尤其是萝岗区的一家企业,今年新增病例40余人。为减少和防止同类事件的发生,我处于9月份组织在全市开展摸查行动,进一步加大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职业危害整治力度,改善企业职业卫生状况,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四)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效果显著。一是广泛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观念,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职业危害防范的良好氛围。联合市人社局制作了职业病防治公益宣传片,在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上滚动播放;联合市卫生局、市职防院编印《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教材》2000套发放给区县和镇街监管人员;与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市职业病防治院联合印制2万份职业病防治公益海报免费派送给全市相关企业;联合市人社局,主办广州市第二届职业安全健康展示体验日活动,组织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及数百家企业,逾1万名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参加体验。二是分级、分期开展职业健康三级培训。三级培训为各区(县级市)分管副局长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干部骨干培训、监管人员和街镇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监管员培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健康管理员培训。各类培训目前已举办40余期,培训相关人员近5000人。

(五)职业危害事故得到有力查处。一是2010年9月17日,白云区华南北路(中段)过铁路段污水主干管工程发生有害气体急性中毒,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由我处起草的《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市政府批复结案,对5个事故有关责任单位、18个有关责任人依法做出处理。二是今年6月11日,黄埔区广州港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船用家具厂二车间打井取水工程发生有害气体急性中毒,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由我处起草的《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市政府批复结案,依法处理了3个责任单位,和9名有关责任人。三是认真查处职业危害事件。今年以来我市部分区(县级市)若干企业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职业性铅中毒、尘肺病等职业病在诊断时间、所在工厂、工作岗位方面呈现出“三集中”人数多的特征,一些事件甚至有进一步酿成群众性事件形成社会矛盾的苗头,针对这些情况,我处都在第一时间内根据局领导指示进行调查处理,从而有效缓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当前工作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危害防控形势极其严峻。从今年全市生产性企业职业危害普查工作的数据上看,我市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预计达5万家以上,接害人员预计过100万,而且高毒物品危害占有相当高的比例,截至12月初,今年我市各类生产经营性企业已累计新增职业病例97人,疑似病例106人。由此可见,我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任重道远,监管使命重于泰山!

(二)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薄弱,执法工作尚未深入开展。我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安全监管部门到去年底才开始接管这项工作,但只有市局和个别区(县级市)局增加了极为有限的编制。人员编制数量不仅远远落后于卫生部门原职业卫生编制数量,还大大落后于东莞等周边城市。超过半数的区(县级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职能还挂靠在监管科或执法分局,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身兼多职,市、区两级职业健康专职监管人员加起来仅有16人,“专人不专”的问题严重,直接导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无人抓起。此外,部分区(县级市)对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红伤、轻白伤”的错误思想仍不同程度存在,导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进展缓慢,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还未深入开展,执法机制还未形成。

(三)全市职业健康技术支撑力量仍旧薄弱。我市现有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无论是数量、布局,还是基础条件、技术能力都与广州实际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市获批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机构共有13家,有些区:如海珠、白云(资质没有续展)、南沙,还没有一家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

(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有待加强。我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差距仍然很大,问题仍然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区(县级市)对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不够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度缓慢。二是普查申报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企业的信息尚不能完整反映企业职业危害的真实状况。三是宣传培训工作需要加强。一些企业不知道需要进行普查申报、不了解怎样完成普查申报。四是覆盖范围仍旧很小。尽管目前有2000余家企业完成了普查申报,但与我市企业数量相比差距依旧很大。

三、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是即将修订出台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关键之年,而做好明年工作的关键在于夯实职业健康监管的基础。因此,我处在明年的工作中会首先把一些必须的基础性工作做到位,将队伍建设、监督执法、技术支撑和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抓好,构建起四位一体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在这个体系下,有序开展普查申报、建立职业危害监测哨点、建设样板企业等各项工作。

(一)稳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和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增配执法监管装备,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挖掘潜质,解决“不会管”的问题;对职能划转和队伍建设较慢的地区尽快理顺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制。鼓励各区(县级市)安监部门利用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的有利时机,积极充实业务骨干,稳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另一方面督促各区(县级市),特别是几个还未成立专门职业健康监管机构的区(县级市),要及时、主动向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创新思路,争取更多的支持来解决“没人管”的问题。

(二)有序推动监督执法机制建设。通过强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分片督查等方式,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履行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三)继续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企业进行普查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和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熟悉和掌握普查申报的程序。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可靠。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普查申报,对拒不申报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在2012年6月30日前,按时完成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

(四)深化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危害治理。在2011年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木质家具、箱包加工、皮革制鞋、修造船、蓄电池、宝石和石材加工等职业危害重点行业企业的职业危害治理工作,从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作业场所高毒物质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粉尘、噪声、振动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为今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做好准备工作。

(五)开展职业危害哨点建设工作。根据广州市政府《印发广州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等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1]28号)的要求,在前期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拟建立5个职业危害监测哨点,分别在200家企业中重点监控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有机组分变化、铅、矽尘等职业危害和10000名接害工人的职业健康状况。预计至2012年底,初步建成我市重点职业危害常态化监测哨点网络,并发挥其职业危害监控、预警、防范和职业病防治试点作用。

(六)积极创建样板示范企业。总结、借鉴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创建木质家具制造样板示范企业的经验,在全市大力推广,逐步在我市的木质家具、皮革箱包、宝石加工、修造船、汽车制造等职业危害严重、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较好的行业选取部分企业,积极开展创建样板示范企业试点活动。

(七)重点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做好衔接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充实业务骨干,强化管理,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加快建设速度,争取及早使我市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八)加快推进职业健康宣传培训体系建设。一是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法规宣教活动,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二是将职业健康培训纳入我市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加大职业健康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三级培训,以及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三是加快推进职业健康宣传培训体系建设,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建成一个全市培训网络,三个培训中心和十个以上的培训教育基地。

(九)完善职业健康监管地方法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广州市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并根据我市职业危害特点,研究起草有关生产行业职业健康管理规范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十)推进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在2011年广州市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现状普查基础上,逐步建立市、区两级职业危害数据库,并与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平台接轨,打造集职业危害普查和申报、“三同时”监管、职业危害事故处理、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日常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信息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