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卡图片]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情况汇报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情况汇报

按照中共绵竹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竹纪办〔2013〕22号)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会员卡的清退工作。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在收到市纪委文件后,及时组织局相关人员全文学习了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在纪检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对纪检干部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维护自身形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而统一对清退工作的认识,增强清退的自觉性和严肃性。



  二是实实在在做好会员卡清退工作。由纪检负责人具体负责会员卡清退工作,将填报表格印发给局机关工作人员据实填报,并对填报情况认真审核后上报市纪委。



  三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清退会员卡的情况看,我局无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会员卡的行为,做到了“零持有、零报告”。清退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各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切实维护好各领导干部自身廉洁的良好形象,在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发挥了表率作用。

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情况汇报

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中纪发[2013]3号)和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要求,截至报告日期前,已全面完成清退会员卡工作。现将清退会员卡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接到通知后,民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大会集中学习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清理会员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宫局长指出,会员卡是各类高档消费场所向各级党员干部赠送的消费卡,要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认真开展清理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6月10日前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名目的会员卡,切实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我单位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由副调研员马宗华同志担任,人事科科长杨立荣同志负责具体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截至2013年6月5日,本单位无人持有会员卡。



二、   具体措施情况



    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自查自纠工作,并如实登记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2、逐级开展承诺。我局主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向分管领导作出承诺,分管领导向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承诺,同时两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填写了《关于纪检监察干部未持有会员卡的承诺》,主要负责同志已审核签字,将于6月5日前报区纪委党风廉政室。



三、   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以会员卡清退工作为契机和切入口,强化监督制约,形成长效机制,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经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规定》、《民政局谈话提醒制度实施办法》、《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民政局信访工作制度》、《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民政局内部审计制度》、《民政局工作作风督查办法》,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每项工作、每个岗位都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工作责任明确到人,真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