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社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区供销社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一、指导思想

党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力为立足点,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促进党务工作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加强对党内权力的监督,推动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们群众血肉联系,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全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中心,突出重点原则。党务公开作为我社党支部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围绕我社的中心工作来开展。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实现为我社的中心工作服务。

(二)坚持保障权利,接受监督的原则。依据党章和党规,围绕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扩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党内事务和有关权力的运行过程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党内民主生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坚持依规运作,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依照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不断健全和完善,做到既开拓创新,又积极稳妥。努力探索党务公开的新内容、新途径,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序推进,不断巩固提高。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做到严守党的秘密,维护党的利益。

(四)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遵循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立足本单位党务工作的实际与群众普遍需求相结合;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有利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约束相结合;完善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以实效取信于民。

三、总体要求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做到“三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和“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一)“内容规范”。凡是党支部做出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均应公开;

(二)“程序规范”。按照“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在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的基础上,注重落实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正常化;

(三)“管理规范”。切实做好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相关信息的发布与反馈、有关资料的整理与利用等系列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

通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民主政治;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

四、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为持续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统一指导,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社成立如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胡金明

副组长:张玉连

成 员:孙雅珍 姚继

领导小组具体职责是:

1、根据党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向区纪委请示汇报有关党务公开的重大事项。

3、制定完善社机关党务公开实施意见及各项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

主 任:孙雅珍(兼)

成 员:姚继 甘居

中孙雅珍兼党务公开咨询员,姚继兼意见建议收集员。

办公室具体职责是:

1、及时传达区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提出全社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安排部署全社党务公开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区领导小组反映全社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2、及时了解掌握全社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就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小组正确决策提供服务。

3、正确把握区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政策,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办法;解决党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

成立我社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艳梅

成 员:王卓英

监督小组具体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是否符合党务公开的要求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五、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属政策性大事、全社性大事、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主要内容是:

(一)中心工作。我社党支部做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落实的情况。

(二)思想建设。我社全年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建重点活动安排、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计划、实施情况。

(三)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党费收缴情况。

(四)作风建设。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五)制度建设。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

六、党务公开的时间

常规性的工作固定公开,一般在每年度年初公开,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更换一次;阶段性工作要定期、逐段公开,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一般在形成决定或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公开。

七、党务公开的形式

采取建立党务公开栏、会议、定期通报等方式进行公开。固定公开内容主要有组织概况、成员分工、公开机构设置、年度工作安排、党员权利和义务、党员行为规范、公开电话等;动态公开内容重点工作及重大事项、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一)适宜在党组织内部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

(二)适宜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公开的,可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以及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

 

八、党务公开的程序

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政工科提出申请,经党务公开办公室受理审查,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后实施公开,并由监督小组负责群众反馈工作。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视情况采取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对涉及本单位的工作内容,每季度应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报送一次;对列入党务公开专栏固定公开的内容,在首次提供完整资料后,若需充实或变更相关内容,需在补齐相应资料的两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及时对党务公开有关内容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注意收集、整理社会反映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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