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为深入扎实开展济南市工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和省工商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市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市局领导班子、直属分局领导班子、市局机关和直属分局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以作风建设为聚焦点,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立足职能,进一步发挥工商部门服务市场主体、服务消费维权、密切联系群众、关注社会民生的优势,为推动泉城济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目标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工商局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坚定理想信念;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等优良作风;有效解决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保持清廉本色。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发扬良好传统、发挥职能优势,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推动科学发展的正能量,激发服务省会济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紧紧围绕“转变作风、为民服务”的主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开展学习教育,真正触动思想、触及灵魂;坚持讲求实效,认真剖析、排查在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加以纠正和解决;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开门搞活动,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要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面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主要任务

当前,济南市工商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总体情况是好的,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个别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要把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

    1、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作风不实问题,主要是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2、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主要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

3、反对享乐主义,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主要是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4、反对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主要是铺张浪费、挥霍无度,节庆泛滥、劳民伤财,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的“四风”问题,在济南市工商局存在不同程度的表现,如,思想境界不高,只要监管、不要服务的倾向;队伍纪律不严,自由散漫、纪律松弛的倾向;工作标准不高,安于现状,不敢担当的倾向等,要突出整治吃拿卡要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克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重点在队伍管理、财务管理、登记注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等6个方面上下功夫、做文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列出具体表现,逐一对照检查,不回避、不粉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真正取得令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四、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7月下旬开始,12月上旬完成,要围绕以下三个环节深入推进。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013年7月下旬至8月底)。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

1、个人自学。统一发放中央确定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五本学习材料分层次进行自学;统一学习专用笔记本。党员干部以发放教材为主,研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等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工商局工作会议精神等。个人自学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每个党员都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

2、专题学习。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报告会、专题研讨、专题培训等专题集中学习的形式,组织党员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性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学习老一辈和当代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增强党员忧患意识、宗旨意识、自律意识。本着节俭原则,结合工商实际,充分利用市局党校、道德讲堂以及各类党性教育课堂和警示教育基地等场所,开展现场专题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专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7天。

3、征求意见。以发放评议表的方式,集中征求系统上下、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意见。在搞好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围绕新时期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等,征求党员干部的认识体会和意见建议。市局班子成员、直属分局班子成员要通过随机走访、谈心交流、约谈交心、蹲点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监管服务对象意见,处级以上干部联系服务对象不少于2个。各窗口单位和济南市红盾信息网设征求意见专栏,面向社会和群众征求意见。

4、意见梳理。市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及时梳理分类,上报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实事求是的反馈,作为查摆、分析和整改的重要依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2013年8月底至10月底)。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解决实际问题,又要解决思想问题。

1、查摆问题。坚持把自我查找问题作为此阶段的重要环节,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的相关要求找问题,对照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找差距,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看是否牢固树立了群众观点,是否强化了大局观念,制定的政策措施是否符合广大服务对象和群众需求,方式方法是否受群众欢迎、为群众接受、被群众认可,是否做到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文明执法,是否能够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具备与之匹配的履职能力等。

2、谈心提醒。开展“五谈心”,即市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班子成员与一般党员干部谈心,班子成员与服务对象代表谈心,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约谈,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市委督导组将与市局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市局班子成员将与分管单位负责人谈话提醒。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充分谈心的基础上亲自动手、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重点剖析存在的“四风”问题及根源,做到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透、危害后果明、整改措施实。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市局主要负责同志修改把关后,报市委督导组审核;直属分局、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市局分管局领导修改把关后,报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其他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修改把关后,报市局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4、开好民主生活会。各级领导班子、各单位都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的、善意的、实事求是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严肃和谐的氛围,达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改进提升、“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民主生活会要有的放矢,对查摆出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出具体回应;要触及灵魂,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要点到要害,说真话、实话、心里话;要思想交锋,既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要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市委督导组全程参加市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局班子成员参加直属分局和分管处室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检查材料等情况进行评价,采取适当形式反馈。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对照检查材料,要在一定范围通报。可邀请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013年10月底至11月底)。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理。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的自觉行为。

1、自查自纠。按照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标准明确、时限明确的要求,着力对以下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治理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对各类评比考核培训表彰进行集中清理,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报批程序;对工作人员勤政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整治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不公不廉、以权谋私等问题;规范公务接待,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占用办公用房、住房问题;清查和治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问题;清理“小金库”问题;全面审计和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追究违规者责任;坚决制止铺张浪费,严厉查处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整治变相旅游问题;治理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等问题;加强对联系群众工作的检查,重点杜绝干部脱离群众、对待群众简单粗暴、联系群众工作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正风肃纪。活动准备阶段,征求了基层同志和服务对象对济南市工商局在“四风”方面的12个突出问题和3条意见建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并将治理工作贯穿活动始终。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教育提高督促整改;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同时,立足工商职能实际,着力提质提效,进一步挖掘职能潜力、优化资源配置、理顺工作流程,切实提升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着力优化环境,以商标强企、信用兴企、融资助企、维权护企、党建促企等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促进省会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净化市场,深入开展侵犯商标权、虚假广告、商业贿赂、传销、无照经营等专项市场整顿,建设良性、放心市场;着力维护民生,完善12315工作机制,扩大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商品质量侵权和服务质量侵权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落实整改。要针对征求意见、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等环节摆出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解细化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从11月开始整改方案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进一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局党委整改方案经市委督导组同意后,上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直属分局、各处室整改方案上报市局活动办公室。紧密结合工商工作实际,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能马上解决的问题,雷厉风行、迅速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向群众说明情况,提出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深层次问题,挖掘源头,力求从根本上加以解决。要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整改进度、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制度建设。注重总结实践中的经验做法,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建章立制,将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和选人用人公开透明制度,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制度,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工商职能实际,进一步优化登记注册制度、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监管制度、市场主体信息分析制度、服务窗口建设制度、深入企业联系帮扶制度、非公企业党建制度、面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等。

五、工作要求

本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级领导重视、人民群众关心,政治性强、参与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思想上求实,在方案上务实,在实践上落实。

(一)强化领导,突出责任。济南市工商局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市局机关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层级落实,将教育实践活动立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总体部署、整体推进,抓好各个环节的组织衔接,抓紧每个步骤具体措施的落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直属分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衔接、配套联动的领导责任制。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当好表率,既要深入基层做好走访调研,又要摆正位置接受批评意见,带头实践、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二)提高作风,注重实效。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服务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大局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和改进工商职能工作的总揽抓手。要围绕党的十八大后市委部署的加强和创新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精神,从实际出发,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富有特色。要以好的作风抓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联系工商工作实际、联系本部门的职能、联系个人思想开展活动,做到方案务实、工作扎实、任务落实。要充分依靠群众,建立广泛参与、渠道畅通、尊重民意的群众监督评价机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吸收基层干部职工参与,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和建议。要坚持开门搞活动,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征求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特别是监管服务对象,了解他们对工商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什么、盼什么,有的放矢的选择整改方向和侧重点,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实际问题。

(三)探索创新,加强督导。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因地制宜,根据各单位的职能特点和不同岗位、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的情况,联系工商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活动,不搞“一刀切”,努力做到贴近群众、注重实效,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坚持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尊重实践、服务基层,既要把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将“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从各自实际出发,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使“自选动作”有特色。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市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强化对直属分局党总支、市局机关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抓住督导重点,发现并督促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注重发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为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取得实效提供保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

(四)做好宣传,统筹安排。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部署要求、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红盾信息论坛、济南工商微博客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针对群众路线活动中调研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答疑解惑工作,形成教育实践活动的浓厚舆论氛围,进一步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之中,把力量凝聚到解决“四风”问题的大潮之上。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自觉的以活动主旨统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促进全市服务经济发展上,体现到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上,体现到提升“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能力和水平上。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共同促进、统筹兼顾。

直属分局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经市局活动办公室把关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活动结束后,直属分局党总支、市局机关各党支部要及时向市局党委写出报告。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