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_林业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林业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第一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范围及时间

局领导班子成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参加,重点是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整个活动历时三个月,即:2013年7月上中旬至10月上中旬。

二.活动内容及进度安排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7月上中旬至8月上中旬)。

1.动员部署

(1)7月9日,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处级以上干部和机关各处、室行政编制人员参加“省农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2)各党支部(总支)按照农委动员大会精神,组织召开动员会。邀请局挂钩领导和指定挂钩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下同)派员参加。

2.按照计划组织学习

(1)党委中心组至少召开1次学习会,全局处级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自学不少于l天,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自学不少于1天。

(2)各支部联系学习吴仁宝等重大典型,开展1次“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大讨论,深化对马克思群众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

(3)全体参加活动人员至少撰写1篇心得体会(2000-4000字)。

(4)全局组织1次学习体会交流大会,随机抽选发言对象,发言时间每人10分钟左右。

3.广泛征求意见

(1)个别谈话

7月10日上午,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五督导组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省管干部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个别谈话。

指定挂钩处、室派员与其他处级干部、科级以下党员、部分群众和退休党员个别谈话。

(2)民主测评

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省管干部的民主测评在7月10日上午农委动员大会上进行。各处、室(单位)的处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在支部动员会后进行。

(3)向全省林业系统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网络征求意见平台、召开座谈会和开通专用电话,征求对处以上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局纪委对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处以上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8月上中旬至9月中上旬)。

1.谈心谈话

坚持“六个必谈”: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必谈;处室(单位)正职与副职必谈;处室(单位)副职之间必谈;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与普通党员、部分群众必谈。

2.对照检查

参加活动对象,分别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

(1)召开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既要有深刻的自我批评,也要有诚恳的相互批评。

(2)各党支部(总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定挂钩处、室派员参加。支部书记要带头查摆问题,处级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既要有深刻的自我批评,也要有诚恳的相互批评。组织生活会后,各党支部(总支)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专题报告。

(3)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局党委、各支部(总支)分别召开通报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9月上中旬至10月上中旬)。

1.制定整改方案

(1)按照“四有”要求,制定全局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整改情况定期上报。

(2)按照“四有”要求,各支部(总支)制定本处、室(单位)整改任务书、时间表,报局分管领导审阅,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整改情况定期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2.抓好专项整治

对照整改方案,围绕反对“四风”,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3.建立健全制度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思路举措,制定局坚决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机关等方面的意见、规定和制度。

4.总结

召开总结大会前,各支部进行总结,并向局教育实践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

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和《江苏省第一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进行。

1.成立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夏春胜同志任组长,邱昱东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支部(总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主任由王国洪担任,副主任由杨领、朱梅、赵昌东担任,联络员由各支部宣传委员担任。

2.各党支部(总支)书记、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3.局党委成员每人挂钩联系一个支部,督促检查各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至少到联系点参加一次动员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分别挂钩联系各支部活动的衔接工作,参加各支部动员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等。

(二)领导率先示范

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局处以上干部要积极主动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去,集中精力开展活动,自觉做到“五带头”,即:带头作出承诺、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自我剖析、带头整改落实。

(三)突出广泛参与

坚持“开门搞活动”,每个环节都要有党员、群众有效参与,使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四)丰富活动形式

1.各支部(总支)在开展活动时注重创新活动内容,拓展活动内涵,及时提供活动情况。

2.局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举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讲座;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专题教育;组织“转变工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主题演讲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各支部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