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属于什么单位_粮食局贯彻落实学习《廉政准则》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粮食局贯彻落实学习《廉政准则》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罗纪办[2011]19号文件精神,我局就深入开展贯彻学习《廉政准则》活动进行了自查,现将开展学习贯彻和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情况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认真贯彻罗委办46号文件精神,在全局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为确保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把学习贯彻活动作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和粮食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办,负责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的具体工作。

2、统筹结合,确保实效

为确保学习贯彻活动的成效,我们做到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与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同时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自查权力运行情况等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职工的管理和监督。把《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细化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推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有效开展。

3、周密部署,有序推进

为将学习贯彻活动抓实抓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将学习贯彻活动分为五个阶段,按照阶段部署,我们细致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宣传学习教育阶段(2月-3月)。我们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对学习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会上组织学习了《准则》原文,并把《准则》单行本发到全体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使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通过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准则》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并撰写了高质量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在公开栏公示交流。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以案为鉴,接受生动直观的教育。二是对照检查阶段(4月上旬至4月底)。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发征询函等形式征求意见,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对照《廉政准则》“8个方面”、“52个不准”的要求,结合自身从政行为,逐条对照检查,结合征求意见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的自查报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第三是专项检查阶段(5月上旬至5月底)。进行一次廉政谈话,针对征求意见、个人自查、专项检查等发现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其纠正。对开展学习《廉政准则》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找不足,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迎接上级的阶段性检查。第四是集中整改阶段(6月上旬至7月底)。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第五是完善制度阶段(8月上旬至8月底)。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了廉洁自律制度,完善预警防控长效机制。

二、对照《廉政准则》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在学习教育、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我局认真对照《廉政准则》中规定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认真回顾并总结反思,逐项开展了自查自纠:

(一)我局未发生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下列行为:收受红包、礼券;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在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违反规定多占住房。

(二)我局无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下列行为: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三)无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有关行为: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私存私放公款;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四)未发生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五)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下列行为: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

(六)我局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下列行为: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楼房,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擅自用公款包租客房供个人使用;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公车;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七)我局无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的下列行为:如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

(八)未发生脱离实际,弄虚作假行为。

三、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推动廉洁自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我局将把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和法纪知识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内容,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理论修养和道德素养,使其在任何诱惑下能确保在理想信念上不犹豫、不含糊、不动摇,自觉做到廉政勤政、奉公守法。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以《廉政准则》为依据,围绕加强领导干部和职工廉洁自律工作,着力健全完善党内民主、党内监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针对廉洁自律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把廉洁从政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使廉洁从政工作贯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监督手段的作用,全面掌握、监督干部职工的廉政情况。要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进入,及时提醒、早打招呼,帮助干部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一要通过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体系来保证,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二要强化领导班子的制度意识。制度建设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而掌握和行驶权力的主要是领导干部。要强化领导干部制度平等意识,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要强化制度权力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要强化制度约束权力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本领。三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干部问责力度,加大对违规干部和不称职干部的组织处理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

(五)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要加强从政道德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魅力影响和带动群众;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约束自己,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为全县粮食经济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