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峰镇人民政府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滨江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滨江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驻镇各单位:

根据全国、全省及鹰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贵发﹝2018﹞2号文件要求,经镇党政会议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成 员:xxxxxxxxxxxxx

陈 洁 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邹奇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xxxxxxxxxxx组成。

名村(社区)要及时召开专项斗争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鹰潭市委以及市委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各过程。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 ,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责任督导和追究,表彰奖励先进。

四、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不懈努力,全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3月初,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动员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春节和全国“两会”安保维稳期间,依法尽快立案一批、抓捕一批、起诉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掀起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为春节和全国“两会”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2018年12月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深厚氛围。

第二阶段:2019年,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六、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我镇实际,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以划龙舟、修宗谱、攀华宗等为由拉帮结派、寻衅滋事、称王称霸,严重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的房股宗族黑恶势力。

5.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组织策划、煽动闹事或采取堵门堵路等极端方式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7.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8.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清运垃圾或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装修公司、业主的“砂霸”、“水泥霸”、“土方霸”类黑恶势力。

9.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10.寄生在工业企业、校园周边、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公共娱乐等场所欺凌弱小、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11.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2.以各种“设赌放贷”、“套路贷”、“校园贷”、“祼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3.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4.在城郊、乡村、社区有组织地操纵、经营赌场及其他 “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6.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7.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或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18.党员干部和其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摸排

1.各村(社区)要展开无缝式摸排,摸清底数,并进行分析研判梳理上报(见附表)。

2.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各村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向村民公开,通过多种形式欢迎群众举报。

3.走访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干部倾听他们的心声,从中吸取有价值的线索。

(二)规范线索管理

对收集上来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建立专门的管理台帐,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结合基层“拍蝇”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对每一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工作不力,严重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和其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依法依纪处理。

2.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是要抓好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直接查处。

3.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镇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结合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促进堡垒。镇党委将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和重点难点村(社区)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本村(社区)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上级组织选派第一书记兼任等“五种”途径,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地与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斗争,成为群众的主心骨;对村(社区)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要帮助村(社区)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社区)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镇党政“一把手”要带头联系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社区),其他班子成员要分片包村(社区),第一书记和驻村(社区)工作队要把整顿软弱涣散和重点难点村(社区)党组织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2.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突出政治标准选人,坚决不符合人选条件的挡在门外。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党办、民政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要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按照“五不能、九不宜”负面清单,把好入口关。由镇党委严格人选资格审查,会同镇综治办、民政所、计生办、派出所、司法所、纪委、信访办等相关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对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黑恶势力,坚决依法从重打击。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事务理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加强对乡村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工作要求

(一)注重舆论宣传

各村(社区)要在各村小组张贴鹰潭市和贵溪市通告,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形成震慑。各村要有一条永久性标语,在人员密集的场所悬挂一条扫黑除恶横幅,充分展现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和成效,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经费保障

各村(社区)要将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专项斗争顺利进行。

(三)严格考核奖惩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评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的,严肃追责,决不姑息。对在涉黑涉恶问题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附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上报表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