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2013年上半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总结_地税局2013年上半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总结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总结

2013年上半年地税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13〕62号)和《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3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地税函[2013]100号)的文件要求,按照区局稽查局的工作安排并结合伊犁州直实际,我局认真部署开展了2013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现将我局2013年上半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部署情况

为保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制订了《2013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措施以及实施步骤。我局专门成立了伊犁州地税局稽查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以“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为原则,以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净化税收环境、整治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加大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将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作为税收检查的必查步骤和必查项目,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在具体工作中积极引导纳税人查找问题、纠正过错、主动规范用票行为,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开发票以及利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凭证列支成本费用等行为,围绕制售、虚开、购买和使用发票的违法犯罪各个环节,建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我局共对77户企业实施了税务稽查,按照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的要求,我局同时对这77户企业开展了发票检查,其中房地产行业23户、建筑安装行业4户、餐饮娱乐业7户,交通运输业1户、金融保险业2户、服务业40户。对所查企业均作为发票重点检查户进行检查,全面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开发票等行为,逐笔进行查验比对,共计比对发票1757份。

上半年我局共查处违法企业9户,其中房地产行业1户、建筑安装行业1户、交通运输业1户、服务业6户,涉税金额共计53.54万元。查处了假发票1份(建筑安装业)、虚开发票1份(服务业)。共计查补税款1.08万元,加收滞纳金0.4万元,加处罚款11.93万元。目前已全部执行入库。公开曝光发票违法案件2户。向外地税务机关发出发票协查函5份。向伊犁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交换信息1次。

在我局开展的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自查工作中,部分重点税源企业通过发票自查比对工作发现了一些发票信息内容不符、数据异常等情况,对此我局正在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工作,核实出有问题发票后我局将按程序对其立案检查并进行后续处理。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上半年发票检查工作的开展,发现一些问题:

(一)在发票比对过程中存在许多代开发票查询无信息、疆外发票无法查询和发票信息显示不全等问题,对发票检查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影响。

(二)对于普通发票在日常征管、源头控制等基础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还不到位,一些纳税人不能规范使用发票,仍然存在用自制收据和白条代替发票等发票违章行为。

(三)仍有部分纳税人在利益最大化心理的驱使下,不惜使用开具假发票、虚开发票等违法手段以达到其经济目的,严重破坏了税收秩序。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抓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制定发票检查管理办法,规范发票检查、审理、协查,数据统计、报送、资料传递等各环节工作。同时,按照“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的要求,把对每一户被查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去完成。在检查过程中继续对被查企业进行规范使用发票的宣传辅导,对发现的发票违章及违法行为在对其规范的同时进行严厉的惩处。加强违法发票信息收集,做好与国税局、公安局经侦支队业务配合,形成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合力,公开曝光发票违法案件,有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税收管理秩序更加规范,为确保伊犁州直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