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四先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14 00:00:00 节日庆典

各班:

《关于开展xx-2011年度上海财经大学“五四”先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已经下发,根据学院的安排,我们年级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红旗团支部”、“青年标兵”、“特色之星”、“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其中,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按支部每支部一名,青年标兵我们年级二名,特色之星不限名额。

二、评比条件红旗团支部参评对象:班级团支部评比要求:1. 支部有引导和服务团员成长成才的工作计划,并能够根据工作计划开展团的相关活动;2. 形成一支比较稳定的,有组织体系的工作和学习队伍;3. 支部成员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4. 支部成员学习风气浓郁,学习态度端正,各学期主要专业课成绩优良的同学占队伍全体人员的比例达70%;5. 支部中形成了一支素质好、能力强、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干部队伍并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6. 基础工作经常化。能扎扎实实地开展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每月有主题活动,有活动记载;7. 活动建设品牌化。

能形成具有个性的成果展示,并在全校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在培养团员青年科技创新意识方面成绩显著;8. 活动阵地有形化。依托于项目载体,在继承传统基础上,在活动领域及活动层次上能体现出开拓特征;9. 活动影响社会化。

在校内重要科研学术活动、社区建设、思想教育以及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活动结果受到有关部门或群众团体的确认并在新闻媒介上产生一定社会效应。青年标兵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评比要求:1. 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学有成效者;2. 尊重老师、团结同学,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群众基础;3. 学习上刻苦,勤奋,专业成绩优秀,为

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4. 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并做出较突出成绩。个人或所在团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者优先;5.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曾撰写过各类学术论文或文章,在校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者优先。

特色之星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评比要求:1. 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2. 学习上刻苦、勤奋,成绩良好;3. 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热心社会活动,取得一定影响;4. 在学术、文艺、体育、美术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在xx年4月——2011年3月间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竞赛

一、二等奖或前三名的个人、团体项目的主力队员(主力队员由指导老师确定)。优秀团干部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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